今天和大家分析的這宗事故案例
來自兩年輕人為我們傾情上演的一部“悲劇”。
“劇”名我們暫定為
《當“路霸”遇上了“小醉貓”》~
至於劇情是什麼呢?
![「案例警示」你逆行,我醉駕,開車上路如兒戲,糊塗!](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噹噹噹·····
看官們別急,讓我們就此拉開帷幕吧
時間:2018年1月17日晚
地點: 電白區水東鎮棕櫚園西門口路段
人物:周某、羅某、李某
事情經過
當晚,羅某約上好友李某,一起來到電白水東 Freedom club酒吧(自由城酒吧)暢飲,感受城市夜生活的喧囂和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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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2時許,意興闌珊,買醉畢。羅某駕駛無號牌二輪電動摩托車搭載李某從自由城往新湖二路方向行駛,而這時的羅某,早已是酒意上頭,“嗨”到不自覺的就放飛了“自我”。
3時許,當車行駛至電白區水東鎮棕櫚園西門口路段時,由周某駕駛的一輛小型轎車突然從新湖二路方向往自由城方向逆向行駛過來,羅某剎車不及,與小轎車發生碰撞,瞬間,羅某、李某兩人就四仰八叉的摔倒在地。
肇事車輛
這場“悲劇”的結局就是我們預想的那樣:羅某、李某受傷住院,雙方車輛損壞。
周某駕駛機動車不靠右側通行,是該事故的主要過錯。
羅某未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並且醉酒後駕駛無號牌電動摩托車,是該事故的次要過錯。
萬幸的是,在這場事故中,無人死亡。
吃瓜群眾們有沒有看出什麼來呢。
劇中的“路霸”,並不是說巨無霸大貨車之類的,而是在道路上,不按交通法規行駛的車輛,就比如說這場事故中由周某逆向行駛的小轎車!
逆行危害:
一些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不強,駕車中常抱有僥倖心理,將交通法規置之不顧,為貪圖一時便利,“抄近路”,佔據對向車道逆行。從安全角度講,逆向行駛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不僅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還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至於羅某這個小醉貓啊,不僅無證駕駛,還是貨真價實的醉酒後駕駛。經抽取其血液檢測,羅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8.2mg/100mL!這個可是不得了啊,醉酒後還駕車載人,不得不說,李某這位好友也是枚“真愛粉”啊,夠膽識!······
醉駕危害:
科學研究發現,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時,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期間的反應時間為0.75秒,而飲酒後駕車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會相應延長,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資料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為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所以,飲酒駕車,特別是醉酒後駕車,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交警蜀黍提示:
逆行亂闖法不允
醉酒駕駛更危險
人人遵章守法
平安萬福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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