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隱私部門主管:首輪涉數據違規罰款或在年底實施

北京時間10月10日早間消息,據路透社報道,歐盟隱私部門主管表示,監管機構將依據新隱私法行使權力,對違規行為處以罰款甚至臨時禁令,預計今年年底將實施第一輪制裁。

《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於5月25日生效,被外界認定為歐盟二十多年來最大的數據隱私法規改革。新規允許消費者更好地控制他們的個人數據,並賦予監管機構權力,對違反規定的企業處以罰款,金額可高達其全球收入4%或2000萬歐元(約合2300萬美元)。

歐洲數據保護監督官員喬瓦尼·布塔雷利(Giovanni Buttarelli)說,從新法規公佈之日起,執法人員收到大量有關違規行為的投訴,並被要求對此加以澄清,僅在法國和意大利,報告數量就與去年相比增長了53%。

布塔雷利在接受路透社採訪時透露,“我預計到今年年底,第一批GDPR處罰情況將會對外公佈。不一定是罰款,還包括廢除控制方、實施初步禁令、臨時禁令或給予他們最後通牒。”

數據控制方可以包括收集和處理個人數據的社交網絡、搜索引擎和在線零售商,而數據處理方只代表控制方處理數據。

罰金由歐盟各成員國的國有隱私監管機構徵收。雖然布塔雷利本人不從事罰款工作,但他負責協調整個歐盟的隱私代理機構。

罰款針對任何在歐洲經營的公司,無論總部設在哪裡,都會受到GDPR的監管。

“罰金與企業直接掛鉤,對公眾輿論、消費者信任至為重要。但從行政角度來看,這只是全球執法的一個因素,”布塔雷利說。

制裁將在許多歐盟國家實施,許多公司和公共管理機構將受到衝擊,但他拒絕提供細節,因為調查仍在進行中。

他指出,在GDPR規則實施當天,谷歌、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均遭到奧地利隱私活動家麥克斯·施雷姆斯(Max Schrems)投訴,因為調查尚處於初期階段,結果不會在近期公佈。

布塔雷利還敦促歐盟各國和立法者彌合在修改電子隱私指令方面的分歧,該指令旨在為電信運營商和在線消息和電子郵件服務(如WhatsApp和Microsoft子公司Skype等)之間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

這項電子隱私提案受到隱私保護人士的讚揚,但被科技公司和一些歐盟國家指責為過於苛刻,因為它將嚴格的電信隱私規則擴展到科技巨頭。

“電子隱私是必不可少的。這是必要的,它是數據保護和隱私的拼圖中缺失的一部分。如果歐盟不能在(歐洲議會)選舉前儘快更新其通信保密規則,那將是一種失職,”布塔雷利說。

歐洲議會選舉將在2019年5月舉行。

“我認為有機會找到可持續性策略,儘管有些問題是無法談判的,例如OTT(Over-the-top,即互聯網公司越過運營商,發展基於開放互聯網的各種視頻及數據服務業務),”他說。

消費者遊說集團BEUC正在呼籲歐盟國家應該停止拖延。

BEUC發言人約翰內斯·克雷斯(Johannes Kleis)說:“這項法律將進一步保護消費者上網或使用移動應用程序時的隱私,以及保護他們在線通信的私密性,更為必要。”(文章轉自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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