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重慶工商大學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8-01-17 17:42:32

重慶工商大學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建設一支高水平的高校師資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重慶工商大學是一所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工學、法學、理學、藝術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多科性大學。學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慶市政府管理為主,被國家確定為“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提升計劃”重點支持高校。

學校設有19個教學學院、76個本科專業,其中有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20個市級特色專業、5個市級特色學科專業群,1個國家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項目。有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三峽庫區百萬移民安穩致富國家戰略人才培養項目;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環境科學與工程等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MBA等5個專業碩士學位點,有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2個市級一流學科,應用經濟學等10個市級重點一級學科。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30,300人,有教職工2,002人,其中專任教師1,329人,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649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1,070人,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26人,有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人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人選、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人才多人。

學校佔地面積2,733.4畝,建築面積96.03萬平方米,是重慶市“園林式”單位和“文明單位”;現有固定資產總值40.36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48億元;圖書館藏書272.67萬冊,中外文紙質期刊1,300種。擁有經濟管理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經濟管理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環境與資源化學技術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平臺。學生在各類學科競賽中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獎項2,400餘項。學校獲得了教育部“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重慶市“大學生實踐教育示範建設高校”等榮譽。

學校有國家智能製造服務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長江上游經濟研究中心、廢油資源化技術與裝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級、省部級科研平臺35個。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等省部級以上獎勵130餘項,國家專利440餘項,其中發明專利近160項。學校研製的TY-II透平油專用濾油機系列產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西部論壇》入選CSSCI擴展版來源期刊。重慶市政府按照“政產學研用”合作辦學模式,批准在學校成立了重慶金融學院。學校與25個國家(地區)的74個知名高校(機構)建立了廣泛深入的友好合作關係。

當前,正值學校加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全校師生正努力進取,傳承和弘揚“含弘自強、經邦濟民”的工商精神,內涵發展,爭創一流,為努力建設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全國知名高水平多科性大學而努力奮鬥。

二、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2名,詳見附件1《重慶工商大學2018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具體信息請查閱重慶工商大學網站“人才招聘”欄目。

四、招聘範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下列人員不屬於本次招聘範圍:(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6)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8)現役軍人;(9)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10)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11)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12)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國外境外高校獲得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畢業時間須在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且其學歷(學位)須於2018年12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熱愛教育事業、敏而好學、樂於奉獻、遵紀守法;

(二)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較強的科研工作能力、較高的業務素質,在校學習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工作期間工作業績突出;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身心健康,具備所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條件和要求,並堅持相應的迴避制度;

(五)考生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六)應聘人員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能夠全職為學校工作;

(七)2018年12月31日前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證書;

(八)年齡45週歲及以下。特別優秀的博士、教授或特殊緊缺人才經市人力人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天。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應聘教學科研崗位的人員

1、報名時間

從本招聘簡章發佈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前。

2、報名方式

應聘教學科研崗位的人員,請登錄重慶工商大學人事處網站主頁下載並填寫《重慶工商大學教學科研人員信息表》,可按照重慶工商大學正式公佈的招聘啟事的要求,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學校提出報名申請,並提交個人詳細應聘材料(面試時請提供相關材料原件):

① 本人基本情況:包括個人簡況、配偶(或子女)情況、學習及工作簡歷、本科、碩士、博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複印件、學習成績證明,以及來校工作有無其他要求等。

② 主要學術成就或專業工作經歷:包括近3年發表的學術論文、已結題或在研的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獲獎情況,或在國內外知名公司、企業、大學、研究機構從事本專業工作的有關證明材料等。

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業績認定與考核(必要時可組織專家評議),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學校將組織考試、考核。

(二)應聘其他專技和輔導員的人員

2018年計劃招聘其他專技30人和輔導員20人(見附件1),具體崗位一覽表、報名時間、方式另行發佈簡章。

七、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由學校組織實施。

考試考核分專業能力測試和麵試兩個環節。專業能力測試採取答辯、學術報告、審查研究成果等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決策能力、創新能力、應變能力、個性特徵以及選拔職位需要的特殊能力等,分值100分。

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對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成績最後結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組須寫出書面報告,報市教委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學院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依次按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學歷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採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地點在學校網站另行通知。

八、體檢

學校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重慶工商大學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文件規定要求,並結合學校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核由重慶工商大學組織實施,是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迴避等情況進行考查審核,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重慶工商大學網站查詢。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重慶工商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聘用崗位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審批及待遇

(一)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由學校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重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

(二)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後截止時間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1個月之內。1個月後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三)應屆畢業生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並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國外留學人員需加持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四)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試用期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人員檔案工資、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重慶市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達到相關條件的,按學校引進人才優惠待遇執行。

(六)學校引進高層次人才優惠待遇請查閱重慶工商大學網站。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招聘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考核資格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工商大學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8-01-17/5097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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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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