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1 「招聘」達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簡章

「招聘」達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簡章

「招聘」達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充實我旗師資力量,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全旗教育事業快速、均衡發展,經旗人民政府批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崗位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251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專業及名額

(一)初中50名:語文9名(含高中招聘計劃轉入1名),數學6名,英語4名,道德與法制3名,歷史5名,地理6名,生物6名,物理4名,化學1名,樂器專業人才1名,體育1名,足球教練1名,美術1名,信息2名。

(二)小學118名:語文51名,蒙漢兼通語文1名,數學23名,蒙漢兼通數學1名,英語6名,音樂6名,樂器專業人才1名,體育6名,蒙古式摔跤教練1名,足球教練2名,美術7名,信息4名,科學5名(對口專業為科學、物理、化學、生物),中師和小教大專班4名。

(三)幼兒園80名幼教69名(其中男10名,女59名,單獨劃線),足球教練3名,蒙漢兼通幼教8人。

(四)特殊教育學校3名:特殊教育3名。

二、資格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為教育事業奉獻的精神。

(四)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合格證書(蒙漢兼通教師還需持有蒙古語標準水平資格證書)。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

(六)崗位要求條件

中專、專科、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週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35週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他條件要求另外說明。

1.初中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師範類院校師範專業和“211工程”非師範類院校的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未就業,下同),具有學士學位證,要求專業對口且畢業證與學位證專業相符。

(2)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體育和藝術類院校體育、音樂、美術專業的四年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具有學士學位證,要求專業對口且畢業證與學位證專業相符。

2.小學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具有學士學位證,要求專業對口(“211工程”大學不要求專業對口)。

(2)達拉特旗戶籍、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要求專業對口。

(3)符合廳發[2010]47號文件的達拉特旗戶籍(中考前為達拉特旗戶籍)、2002年(含)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範學校畢業生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4)現或曾經在我旗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下同)的大學生村(居)官、“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民生志願者、企業儲備高校畢業生、特崗教師、西部計劃志願者、大學生退役士兵以及在我旗從事基層公益性崗位的貧困家庭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以下統稱“項目人員”),要求專業對口。

3.幼兒園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蒙漢兼通幼教全日制專科畢業即可報考)。

(2)達拉特旗戶籍、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3)達拉特旗戶籍、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學前教育或幼師專業應往屆畢業生(含鄂爾多斯市內職業高中幼師畢業生)。

(4)達拉特旗戶籍、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體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要求專業對口。

(5)現或曾經在我旗服務期滿的“項目人員”。

4.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年齡在35週歲以下。

(2)達拉特旗戶籍、國家統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範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熱愛特殊教育事業),年齡在30週歲以下。

(3)2016年9月1日以前在達拉特旗特殊教育學校工作的中專及以上學歷且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現在崗專任教師。

5.報考足球教練、蒙古式摔跤教練的人員持有教練證、高水平運動員證、參加市級(含)以上教育或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獲得獎勵名次者均視為專業對口。

上述崗位要求條件中,2018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教師資格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非師範類專業考生,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達拉特旗戶籍以2017年6月30日前落戶為準(含中考、高考入學前為達拉特旗的戶籍)。2018年應屆畢業生被聘用後,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取得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8年招聘教師發佈公告之日前。

三、實施步驟

招聘工作分發布招聘簡章、網上報名、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核、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九個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1.應聘人員直接登陸達旗教師招聘網(http://www.dqjszp.cn/或教育城域網http://10.114.255.88/),點擊【教師招聘欄目】進行網上報名和考務費繳納並打印准考證。

2.報名時間:2018年5月28日8:30至2018年6月1日18: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6月2日18:00。交費截止時間為6月3日12:00。

3.報名時,報考者須簽署《參加達旗教師招聘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鑑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准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時,報考者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白底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在反覆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後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所有報考信息提交併成功確認後將無法修改,如確需修改的,請考生本人與招聘單位聯繫修改),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教師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崗位(特別說明的除外)。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未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4.報考者在網上成功提交信息1日後(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要通過網上銀行交費,交費成功即確認報名全部完成,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報名成功考生於2018年6月27日前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以備資格複審時使用。資格複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複審。

5.報名考務費:120元/人,批准收費的機關及文號--內發改費函〔2015〕523號。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交報考費,但須先交費後退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持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複印件和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原件、複印件於筆試後20日內到教育局人事辦辦理退費手續。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心理學、公共知識》、《專業課知識》,教育學、心理學和公共知識佔20%,專業知識佔80%,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50%。筆試委託專家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中小學教師(含特殊教育學校,下同)考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及所學專業為基本內容;幼兒園教師考試以《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週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論》、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及其他專業知識為基本內容;中師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考試內容以教育學、心理學、教育理論、教育政策法規及公共知識為基本內容。

2.《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及專業知識》筆試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漢語授課專業必須選用漢文試卷並用漢文作答,蒙漢兼通(會說會寫並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專業必須選用蒙文試卷並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報名人數按學段分學科調整招聘名額。調整後或被取消開考的崗位,報名結束後在報名網站上公佈。

4.筆試時間:2018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地點詳見准考證。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5.筆試結束後,由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佈。

6.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初中學段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下同)、其他學段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招聘計劃5人及以上科目,下同)或1:3(招聘計劃5人以下科目,下同)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並列的考生全部進入資格複審。

7.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數或經資格複審及遞補後人數達不到1∶2或1:3面試比例的,調整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調整核減後仍達不到1:2或1:3面試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並調整到相應科目崗位,若無相應科目按學段根據學科教師緊缺程度①語文②數學③英語的先後順序,單循環分配招聘名額。對於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高層次或短缺專業技術人才,經用人單位申請,公開招聘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調整崗位招聘計劃。

(三)資格複審

1.資格複審工作由旗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資格複審時間:2018年7月5日上午8:30至7月6日18:00;資格複審地點:達拉特旗第九小學。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之前持加蓋院和校教務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中專類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校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或人社廳學歷認證證明和學籍檔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參加資格複審。

3.中考、高考前為達拉特旗戶籍的旗外戶籍考生須提供有本人戶籍註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4.應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項目服務期滿證書以及服務項目旗區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

5.在參加資格複審時,應聘人員屬於國有企業職工或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或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複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等真實身份以及提供虛假個人信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6.因資格複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複審等情況致使面試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並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資格複審,不再另行公告,請考生保持聯繫方式暢通,由於考生聯繫方式中斷而造成的考試延誤責任自負。

(四)面試

1.資格複審通過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初中學段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其他學段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招聘計劃5人及以上科目)或1:3(招聘計劃5人以下科目)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採取模擬課堂形式,試講時間為15分鐘,試講內容以我旗初中、小學、幼兒園現行教材為準,委託專家統一命題並擔任評委,試講前兩小時抽籤決定試講題目,封閉備課。其中報考音樂、樂器、體育、美術、信息、足球教練、蒙古式摔跤教練和幼兒園教師在面試時加專業素質(專項素質)測試,試講佔40%專業素質測試佔60%。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50%。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通過報名網站另行通知。

4.對於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經招聘領導小組事先批准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蒙漢兼通教師通一用蒙語授課,面試環節同上。

6.總成績計算。按筆試佔總成績的50%,面試佔總成績的50%的比例加權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考試成績在報名網站進行公佈。

筆試、面試均使用標準化考場,全程錄音、錄像。

(五)體檢與考察。根據筆試與面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末位出現並列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要在發佈招聘簡章的媒體上公佈。體檢要到招聘領導小組統一指定的旗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考《內蒙古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定。考察內容主要為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並公示。按照考試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應在發佈公開招聘教師簡章網站上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者,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學段分學科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

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四、待遇

(一)招聘的教師全部屬於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實行一年試聘期,試聘期滿經考核合格,給予正式聘用,享受達拉特旗正式教師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若上級編制部門給予核定編制數,按下列第(二)條標準分配編制(有特別說明的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在試聘期間享受地方津貼補貼。

(二)劃分佔編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的標準:以上級編制部門核准數為準,優先蒙授教師佔編後,依學段分學科按比例採用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分配佔編人數。編制指標名額若有剩餘或不足,按照招聘名額中的學科順序分配或核減,再根據考生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試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招考工作進行必要的監督。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並記入誠信檔案。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享受政策性照顧條件:

1.對於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根據自治區有關政策,在我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項目人員”,部分科目設定一定數額的招聘計劃進行單獨劃線,定向招聘。此類考生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人數的3:1比例的不執行此政策,將招聘指標核減調整到相應科目。

3. 2002年(含)以前經自治區組織的教育招生考試錄取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師範學校畢業生和小教大專班畢業生最低錄取分數線應達到小學各科錄取成績的算術平均數的60%以上(含),否則招聘指標核減調整到面試對應科目。

符合以上照顧條件的均需在資格複審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需出具戶籍證明。

(三)此次招聘教師,須在我旗學校服務期滿六年。服務期間不準脫產學習、考研,不得離開教育一線或調離達拉特旗教育系統,否則予以辭退。若服務年限不足須繳納不足年限同期臨時僱傭教師工資。

(四)若高中招聘和引進教師名額不足,剩餘指標根據初中學科教師緊缺程度按①語文②數學③生物④地理的順序單循環遞補。

(五)招聘教師在辦理正式招聘手續前必須將本人人事檔案交回教育局,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建立誠信檔案。考生要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對報名但不按要求參加考試流程或不符合條件練考、陪考及考錄後放棄的考生直接記入誠信檔案。

(七)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複習範圍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八)具體詳情見《達拉特旗2018年初中小學幼兒園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本簡章由達拉特旗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477-5189701/5212130/5212554。

監督電話:0477-5213264/5220947/596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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