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墊江縣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8-01-05 09:39:21

墊江縣面向重慶籍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單位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和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面向重慶籍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具體崗位詳見《墊江縣面向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附件1);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三、招聘條件和範圍

(一)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無紀律處分記錄;

3. 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6. 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等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7. 自願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週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轉聘到縣外。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係並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8.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9.免費師範生報名應符合國家、省市關於免費師範生就業的相關規定。

(二)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8年教育部直屬免費師範生;已簽約墊江縣學校的免費師範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簡章中的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招聘簡章分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一)報名、考核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1月6日上午9:00-12:00。

報名、考試考核地點: 西南大學(北碚區天生橋2號)第8教學樓。

(二)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考生須持本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畢業院校行政公章)、在校生學籍證明(學校出具)以及《重慶市墊江縣考核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驗原件交複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者準備好《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只採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及網上報名、委託報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三)考試考核及擬聘人員確定

考試考核採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為專業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等。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按招聘崗位指標數和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人員。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等額),採用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表決同意通過,方可確定為簽訂擬聘協議人選。考試考核成績低於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訂擬聘協議人選;考官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後考試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並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每項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若考試考核成績相同且多於招聘崗位指標數時,則進行加試,根據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簽訂擬聘協議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擬簽訂協議人選於考核結束後在考點當場公佈,並於整個考試考核環節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佈。

(四)簽訂協議

考試考核當天現場簽訂擬聘協議,擬簽訂協議的人選若經確認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其缺額在考試考核合格者當中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還須現場與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簽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請考生務必自帶)。

五、體檢

簽訂擬聘協議者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複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複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資格複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於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交墊江縣教委人事科進行資格複審,個人檔案郵寄到墊江縣教委檔案室。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取消聘用資格。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迴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環節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取消該招聘崗位,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程序報經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對有嚴重問題並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8-01-05/5095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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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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