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農村宅基地超出部分收費問題?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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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農村一直都在進行宅基地確權的工作,明確要將宅基地確權到農民身上。不過這一確權問題可就多了,很多家庭都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情況,不少農民更是超建宅基地。這種行為自然是違法的,對於超建的宅基地,按規定是要收回的,只不過在實現操作中,想收回可不容易。

農村宅基地超建嚴重,超出部分有償使用,你覺得合理嗎?

比如說一些農民本來只是批下來80平方,但是實際上卻是超建了20平方,對於這種行為肯定是不能夠允許的。但是房子已經建了,想收回20個平方基本不太可能,這個時候就要靈活操作了。

而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農民有好幾塊宅基地,加起來是明顯超出了一戶家庭規定的宅基地面積。這種情況也是不符合規定的,而針對這種情況也是需要靈活處理的,不可能直接將房子推倒收回宅基地。所以現在對於超建的宅基地,就先採取有償使用的方式解決。

反正現在對於超出部分不進行確權,但是也不收回,而是讓農民有償使用,說白了就是要收費。對於超出的面積一般是兩三塊一個平方收費,農民每年都需要交錢才能夠使用。

對於這種方式其實是合理的,可以說是靈活解決民生問題的舉措。畢竟農民蓋房子可不容易,好不容易蓋好了房子,真的要強拆超建的宅基地,那處理起來就困難了。而採取有償使用的方式就比較溫和了,農民也可以接受,畢竟對於能夠建大房子的家庭也是有點錢的,那麼點使用費用還是出得起的。

總之,對於農村宅基地超建的農民,對於超出部分收費是合理的,既對違規的農民進行了處罰,同時也讓農民有房可以住,最非常好的一個方法。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呢,都說說吧。


深山老農民


如何評價農村宅基地超出部分收費問題,現在農村宅基地還沒有具體人平立方分配方針,只是在網上討論了一下,做為在農村宅基地人平不少於50平方,一般農戶大約最多也才300個平方,不存在收費問題,2019年農村宅基地房產證要頒發了,到時候就一目瞭然了,


用戶6901544691冰心


從法理上講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因為這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共產黨從地主惡霸手上奪回分給窮人的,後期進入社會主義集體國家把所有土地收回國有交給集體管理,也就是人民公社及大隊和生產隊,憲法和民法通則上已經說明,土地,山林,江河湖泊,草原,灘塗以及內海都歸國家所有,只是權屬歸各地政府,也就是說集體所有權,至於宅基地不管是老建和新建的國家都有統一標準,不象某些網友說是老祖業是不對的,因為我們是本國公民應該尊守本國法律法規,我認為因地制宜超出部分應該收費作為集體收入。


風月紳士


邀答:宅基地本是建宅用地,自留瓜菜地兩種,一有祖宗遺留屋地,二是村裡規劃私用地。收回?只有初級組織,村隊組才有權作出《……收回……》,後再規劃重分。村以外只能說《……徵收……》,是要有合法手續,論價補嘗的。土地,是國家賦權指定農民使用的,但可查各村交界的田埂,解放以來(除相方洽談換地立界)都沒移動過一分一釐的。不要受那些狗頭軍師受騙了。要地?除非國策改變為收地發退休。


東海南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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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問題很複雜,哪年去做工,覺得家裡院子,茅屋都是空的,哪年種些經濟作物,種養一齊上,緊湊緊湊的,擠得不能再擠了,所以說農村就只能散,管得太緊或太死就把農村的朝氣活力管沒了,萬戶一村,千篇一律,還有美麗可談嗎,以前生產隊時搞以,把最富的搞成最窮的,只好停了


大海142581829



英雄木棉樹


超佔的?收費也是撿便宜了吧?不是誰都可以超佔的吧?國家對農村宅基有明確規定的,不允許多佔,能超佔宅基很牛🐮啊!這就不是收費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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