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到孩子名下的四個好處與六個壞處——給孩子買房的看看吧

房屋登記到孩子名下的四個好處與六個壞處——給孩子買房的看看吧

為了防止貨幣貶值引起的資產縮水,大家都在購置房屋。

不動產既能保值,又能居住,還能放出去收租,還能傳給下一代。


有些家長為長遠考慮,早早買了房屋,登記到了自己子女名下。

房屋登記到自己子女名下,有四個好處,有六個壞處,希望大家能考慮清楚再行動。

好處:

1.規避費用:省去了贈與、買賣環節的稅費,也規避了將來的遺產稅。還能規避以後繼承公證、法院起訴的費用。

2.預防家庭財產風險:如果家長從事商業活動,哪天市場環境不好,關門沒錢了,孩子名下的財產不受影響。如果家長沾染上賭博、吸毒等敗家惡習,也能防止連累到孩子名下的財產。

3.夫妻離婚對孩子的補償:孩子是夫妻共同的孩子。即便離婚了,夫妻雙方為了孩子的利益,同意將房屋留給自己的孩子,好歹作為一種對孩子的彌補。

4.為孩子預先準備婚前財產:方便孩子將來尋找配偶時,有更好的經濟基礎;也確保這套房產屬於孩子的婚前財產。


壞處:

1.必須全款買房:給未成年人買房,銀行基本上不會同意貸款,要求一次性付清全款。

2.孩子將來自己買房時,估計要多付首付:孩子名下已經有一套房產了,再買一套估計會承擔更多首付。

3.父母不能隨意處分房屋了:父母不能隨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要保證處分房屋是用於未成年人的利益(比如治病、上學)。

4.父母離婚時問題多:前文講到房屋登記到孩子名下是對孩子的補償。但是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更可能暗中侵奪這部分房產。

5.不肖子孫麻煩多:如果子女自己存在賭博、吸毒等敗家惡習,或者婚戀時遭遇詐騙,這套房屋存在風險。

6.意外身亡由配偶繼承:孩子結婚後,如果意外身亡又沒有訂立遺囑的,按法定繼承,房屋會分一部分給配偶。


如果你確實存在將房屋登記到子女名下的意願,又想規避上述提到的風險的話,有一個改良方案:簽署【附條件的贈與協議】或者【股權代持協議】,並訂立【家庭財產協議】或者【遺囑】。

約定如果孩子存在吸毒、賭博等行為時,父母有權撤銷贈與。

或者約定這套房產是孩子代替父母持有的,父母有權要求孩子將房屋重新過戶到父母名下。

讓孩子訂立遺囑,如果出現意外,房產由父母繼承(剝奪配偶繼承權)

上述內容都是為父母利益考慮,站在父母一方的立場上的。

以上建議送給大家,希望對大家的生活起到一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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