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兩案例入選汕頭法院十大執行典型案例

近日,為深入貫徹上級法院關於做好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宣傳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汕頭法院執行宣傳工作,充分展現汕頭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亮點、先進經驗和重要成效,凝聚理解執行、尊重執行的廣泛共識,為基本解決執行難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和司法權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社會發布一批執行典型案例。我院兩宗執行案例入選其中。

我院两案例入选汕头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員工強佔國有資產

寬嚴相濟強制執行

01

案情

被執行人李某某是申請人汕頭市輪渡公司的一名員工,2010年,李某某以生活困難為由主動要求留守西堤輪渡站。

2014年,汕頭市輪渡公司欲收回汕頭市西堤客運站,陸續以口頭、書面的方式通知李某某搬離,但李某某一直強佔拒不搬離。

經立案審理,法院判決李某某將汕頭市西堤客運站客樓場地交還給汕頭市輪渡公司,並向汕頭市輪渡公司支付自2015年7月起至判決限定交還場地之日止的場地使用費。判決生效後李某某拒不執行,遂汕頭市輪渡公司向汕頭金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02

執行措施

進入執行程序後,金平法院執行幹警第一時間向李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等法律文書,責令其履行判決,但李某某堅決抵制履行。

對此,執行幹警多次與李某某進行溝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同時迅速啟動“四查”,及時凍結了李某某的銀行賬戶。

在說服無效的情況下,執行幹警趕往潮陽等地多家銀行,將李某某名下的存款劃撥至法院賬戶,並付還給了汕頭市輪渡公司。

03

執行結果

經採取寬嚴相濟的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李某某感受到法律權威不容挑戰,自動履行判決。

我院两案例入选汕头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對非法侵佔國有資產的行為,法院積極主動配合政府部門、企業,及時依法處置,用足、用活、用好各種法律手段,多措並舉加大強制執行的力度,進一步推動國有資產法律糾紛的高效解決,最大限度地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有效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

我院两案例入选汕头法院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互不讓步久拖不決

多方協調圓滿執結

汕頭某軸承廠與汕頭市金平區光華管區因租賃合同到期而產生糾紛。經過三級法院審理,終審判決軸承廠撤離租賃場地範圍內自建的廠房及設備,將租賃場地返還給光華管區並向光華管區支付上述場地逾期使用費。2012年9月21日,軸承廠欲履行上述義務,但光華管區認為廠房應歸光華管區所有,阻撓軸承廠拆除廠房及設備。

自2012年起,光華管區累計13次向金平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金平法院經審查,認為光華管區的無理阻撓致使軸承廠無法履行判決義務,認定軸承廠已於2012年9月21日履行交還場地義務,無需承擔此後的使用費用。該案自審結至今已經長達五年,但雙方仍對廠房的歸屬及租金問題僵持不下。

在金平政法委的支持下,金平法院積極協調各有關單位,促成軸承廠與涉訟土地開發商公司達成協議,由開發商公司對軸承廠在上述土地的建築物給予35萬元補償,軸承廠不予拆除廠房,並將場地交還給光華管區。

同月10日,金平法院召集雙方當事人辦理了移交手續。至此,這起難啃的“骨頭案”終於得以圓滿解決。

本案金平法院打破執行單打獨鬥的被動局面,主動溝通,多方協調,窮盡執行措施,堅決攻克頑瘴痼疾,有力地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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