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墜江大巴車相撞轎車女車主穿高跟鞋疑逆行,如屬實她可能會受到什麼處罰?

家人平安147354958


發生如此慘烈的事故非常令人痛心!

肇事司機可能面臨以下罪名:1、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交通肇事罪。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

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劉輝律師


自己的任性害苦了一車人!

10月28日上午十時左右,重慶萬州區22路公交大巴在在萬州二橋上與一私家小轎車相撞後,墜入長江,車上人員不詳,生死不明。


公安與武警迅速展開營救。

據傳,私家車主乃一女司機鄺某娟,逆行發生車禍,而且開車時穿高跟鞋,已經被警方控制,嚇傻了,沒有逃跑,也沒有跳江。

鄺女子交通肇事罪已經板上釘釘,而且性質極其惡劣,又違反交通法規,為了自己一己私力,害慘多少家庭,這就是她理解的平安重慶嗎?

公交司機應該直接撞私家車呀!

我們為全車人祈福的同時,強烈建議她把牢底坐穿!


阿倫196836844


猛烈撞擊、高空墜落、60多米的水壓,雖然我們希望能夠出現奇蹟,但大巴車內乘員生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能期望裡面沒有坐很多人……

女司機、高跟鞋、逆行。

雖然調查結果還沒有公佈出來,但僅看這幾個關鍵詞就不難發現這位女司機有責任。

▲從這張圖片可以看出紅色小轎車處在逆行的位置。



▲女司機腳上穿著高跟鞋。

很明顯,女司機在該事件中負有責任。至於她具體會受到怎樣的處罰,還要根據最後的調查結果來認定。

1,如果認定是交通肇事罪,那麼女司機照樣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不過相對較輕。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女司機有酒駕、毒駕的情況,涉嫌危險駕駛,那麼也會受到相應處罰。不過,由於造成了嚴重的後果,醉駕或者毒駕會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認定,女司機有可面臨十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上面所寫的可以忽略了,只有女司機穿高跟鞋是真的。


PS:事件最新調查出爐,劇情反轉,與先前媒體報道不同。話說媒體報道啥時候能準確點……




事故具體原因還要等調查結果出來。下次該信誰?這麼多官媒報道也能反轉……


夜雨如書


如果經過調查核實,確實是因為網傳的女司機穿高跟鞋駕駛私家車,而且逆行,導致大巴避讓而墜河,那從情感道德而言,我喜歡她接受的處罰是死刑!因為她死不足惜!



從法律的角度,她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

逆行,違反交通規則!穿高跟鞋,違反交通規則!在這個事件裡,女司機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已經是沒有任何疑問的了,但是如果僅僅認定其構成交通肇事罪,那她的最高刑罰也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如何對得起在這個事件中枉死的冤魂!

雖然目前還不清楚大巴車內有多少個人,又會有多少個人因此而喪生,但是女司機穿高跟鞋而且逆行的行為,已經不僅僅是違反交通規則那麼簡單,她的行為已經危害到了不特定人的生命,也就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而且造成大巴車墜落的如此嚴重的危害後果,該惡劣的行為已經足以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後果!根據刑法的規定,依法可以判處死刑!!!

當然,這個事件值得讓我們反思和關注的一點就是,為什麼事發的萬州長江二橋沒有一處像樣的防護措施,為什麼連基本的中央硬隔和軟隔離都沒有,如果有這些,事故是不是就有可能會避免?目前最新消息是已經打撈起了兩具遺體,真的非常心痛,衷心希望不要再有更多的傷亡了,讓我們大家都來祈禱吧!


李欽宇


女司機猛於虎!我想這麼說大家應該沒什麼意見吧?平時行駛在路上,只要確定是女司機,不管是前車或者後車,我都會給一腳油跑的遠遠的。就害怕哪一天中招!想想重慶萬州這起慘劇都讓人汗毛豎起:整整一大巴車的乘客,就因為女司機的違法行為,便衝向護欄跌下60米高的橋樑。那麼這起慘劇的“始作俑者”,會得到法律怎樣的判罰呢?姑且聽棟哥說說看:

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性質惡劣,初步估計死罪難逃

《刑法》第114條和第115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怎麼看,女司機的行為都符合最後一句,因此,初步估計,女司機至少也會被判無期徒刑,判死刑屬於正常範圍!

由女司機逆行造成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跑不了

《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雖然,女司機肇事後並未逃逸,但是情節特別惡劣,因此交通肇事罪會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兩罪並罰,最終執行較重的刑罰,也有可能超過兩種刑罰。

大巴車司乘人員的鉅額傷亡賠償,女司機難以承受

按照現在的死亡賠償標準720000元/人計算,姑且將墜河大巴按37座計算:720000x37=26640000元。如果是47座的呢?這兩三千萬的傷亡賠償。相信女司機是難以承受的。而無辜死傷者的家屬是絕對不能接受,親人離世又得不到相應的賠償。綜上所述,女司機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棟哥曰


最新的警方通報出來了,事情可能有了“神反轉”。

根據警方官方賬號“平安萬州”所發佈的最新警情通報,初步查明事實如下:

“公交客車在行駛中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擊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後衝上路沿,撞斷護欄,墜入江中。” 結合上下文可以看出,警方在發佈通報前調取了監控錄像並採訪了目擊者,這份報告的真實性應該是能夠保證的。

這就意味著,之前網傳女司機逆行導致事故的說法,很大可能是謠言了。這件事情也啟示我們,面對熱點事件,應當保持淡定,不要被各類自媒體聳人聽聞的標題所幹擾判斷,應當冷靜等待事件真相水落石出。

補充一點:即使小車司機沒有逆行,但並不意味著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有報道稱司機駕駛時穿著高跟鞋,如果這一點屬實,那麼同樣可能構成違章行為。但正如剛才所說,一切還應當以最終官方調查結果為準。

不論是誰的責任,目前階段最應該關注的還是受困乘客的安危。有分析也提到了,巨大的水壓可能導致車窗根本無法打開,受困者脫離的可能性不容樂觀,但我們還是希望看到奇蹟出現。


王瑞恩


看到這個新聞非常震驚,一車那麼多人人就這樣沒有了,早上10點的公交車,具體人數不清楚,但這數量應該不少,關鍵是生還可能性幾乎為零,數十米高架橋,數百米深的水流體,車禍一瞬間大腦短路,接著掉進河裡,沒反應過來就沉入河底了,黃金時間就短短几分鐘,救援人員就算駐紮在河邊都無濟於事,無辜乘客,一路走好。

回到車禍原因,女司機正常行駛,公交車越黃線,然後兩車相撞,公交車掉入長江,成年人應該有預知危險係數的能力,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個先到來,任何人都不要帶著僥倖心理,違反交通規則,有些偶然也成必然。



對於大家討論的女司機逆行問題,橋頭攝像頭顯示,女司機正常行駛,結果卻被罵了一天,自己也很無辜,至於公交車司機為何越線,是超速還是車輛失控還是疲勞駕駛等其他原因,還需要官方調查。

十幾個家庭陷入崩潰邊緣,公交車司機遇難,女司機正常行駛,自己飽受責罵,責任應該是屬於公交車公司,當然,根據最新動態,已經打撈到2名遇難者遺體了,動用大型起吊機,正準備把公交車拉上來,希望能早日處理好善後工作,給受害者和家人一個交代,最後再次表示默哀。


引力波菠蘿蜜


這幾天重慶真是處於多事之秋,前天剛剛發生幼兒園砍人事件,今天就又發生大巴車墜江事件。讓人不禁感慨萬千:現實世界險象環生,生命真是非常脆弱。

據報道,10月28日上午,重慶萬州區長江二橋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大巴車與一輛轎車相撞後,衝破護欄掉入長江。據知情網友介紹,事故系一女司機駕駛的紅色私家車橋上逆行所致,而大巴車上乘客傷亡慘重。




目前目前公安、交通等部門正在現場全力施救,而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也正在調查中。如果真如網友爆料的那樣,事故原因是由紅色轎車的女司機在道路上逆行、大巴車避讓不及所造成的,那麼該女司機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至少是主要責任。雖然大巴車上傷亡人數尚不確定,但可以推測肯定不止死了一兩個人,應當屬於重大交通事故
根據法律規定,
交通肇事致二人以上死亡,且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那麼就屬於交通肇事罪中情節特別惡劣,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該女司機即將面臨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最高法關於交通肇事罪的解釋》第四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不過,即使該女司機蹲多少年大牢,也不會讓死者復生。她竟然在車流不息的長江橋上公然逆行,也是在是令人痛恨。希望這樣的“殺人司機”越少越好,以還給大家一個安全的行車環境。


冰焰


大實話:這件事警方已經有了最新的調查結果,女司機是正常駕駛,是公交車的問題。

這件事今天反轉的還是挺出人意料的,一開始無數媒體報道的都是女司機逆行,並且還配有女司機穿高跟鞋的照片,幾乎是要坐定了這起事故是女司機的責任的時候。萬州區警方卻給出了事情的調查真相:系公交客車在行駛中突然越過中心實線,撞擊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後衝上路沿,墜入江中。

也就是說,在這起事故中,我們傳統掛念中的馬路殺手並不是罪魁禍首,主要的責任是我們有公認的駕駛技術本應該非常純熟的老司機。並且,我們可以看到,這一未確定的消息還有多家官方媒體進行傳播,說實話,這個反轉著實讓人大跌眼鏡。不得不讓我們再次對某些媒體的責任心畫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毫不客氣地說,部分媒體在沒有弄清楚事情真相就一味地追熱點進行傳播的行為危害要比這起事故更加嚴重。說現實一點,就判斷這件事是誰逆行應該不是什麼難事吧。無非就是看一下監控,或者去現場看一下具體的情況,甚至說現場有目擊證人問一下也是可以的。

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卻是部分媒體在沒有考究事情真相情況下的沒有責任心的失實報道,這著實說不過去。

而至於女司機的責任,就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這位女司機也是受害者,公交車司機和公交公司應該承擔主要事故責任和賠償責任。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不信謠也不傳謠!目前官方通報系公交車實線逆行!女司機也是受害者,這樣妄自猜測,真的好嗎?雖然大家都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但是不能看到事情的時候帶入主觀情緒和意識,這樣會給別人帶來你想象不到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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