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坠江大巴车相撞轿车女车主穿高跟鞋疑逆行,如属实她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

家人平安147354958


发生如此惨烈的事故非常令人痛心!

肇事司机可能面临以下罪名: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

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刘辉律师


自己的任性害苦了一车人!

10月28日上午十时左右,重庆万州区22路公交大巴在在万州二桥上与一私家小轿车相撞后,坠入长江,车上人员不详,生死不明。


公安与武警迅速展开营救。

据传,私家车主乃一女司机邝某娟,逆行发生车祸,而且开车时穿高跟鞋,已经被警方控制,吓傻了,没有逃跑,也没有跳江。

邝女子交通肇事罪已经板上钉钉,而且性质极其恶劣,又违反交通法规,为了自己一己私力,害惨多少家庭,这就是她理解的平安重庆吗?

公交司机应该直接撞私家车呀!

我们为全车人祈福的同时,强烈建议她把牢底坐穿!


阿伦196836844


猛烈撞击、高空坠落、60多米的水压,虽然我们希望能够出现奇迹,但大巴车内乘员生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能期望里面没有坐很多人……

女司机、高跟鞋、逆行。

虽然调查结果还没有公布出来,但仅看这几个关键词就不难发现这位女司机有责任。

▲从这张图片可以看出红色小轿车处在逆行的位置。



▲女司机脚上穿着高跟鞋。

很明显,女司机在该事件中负有责任。至于她具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还要根据最后的调查结果来认定。

1,如果认定是交通肇事罪,那么女司机照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过相对较轻。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女司机有酒驾、毒驾的情况,涉嫌危险驾驶,那么也会受到相应处罚。不过,由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醉驾或者毒驾会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认定,女司机有可面临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上面所写的可以忽略了,只有女司机穿高跟鞋是真的。


PS:事件最新调查出炉,剧情反转,与先前媒体报道不同。话说媒体报道啥时候能准确点……




事故具体原因还要等调查结果出来。下次该信谁?这么多官媒报道也能反转……


夜雨如书


如果经过调查核实,确实是因为网传的女司机穿高跟鞋驾驶私家车,而且逆行,导致大巴避让而坠河,那从情感道德而言,我喜欢她接受的处罚是死刑!因为她死不足惜!



从法律的角度,她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

逆行,违反交通规则!穿高跟鞋,违反交通规则!在这个事件里,女司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已经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了,但是如果仅仅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她的最高刑罚也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如何对得起在这个事件中枉死的冤魂!

虽然目前还不清楚大巴车内有多少个人,又会有多少个人因此而丧生,但是女司机穿高跟鞋而且逆行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违反交通规则那么简单,她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不特定人的生命,也就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而且造成大巴车坠落的如此严重的危害后果,该恶劣的行为已经足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且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根据刑法的规定,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当然,这个事件值得让我们反思和关注的一点就是,为什么事发的万州长江二桥没有一处像样的防护措施,为什么连基本的中央硬隔和软隔离都没有,如果有这些,事故是不是就有可能会避免?目前最新消息是已经打捞起了两具遗体,真的非常心痛,衷心希望不要再有更多的伤亡了,让我们大家都来祈祷吧!


李钦宇


女司机猛于虎!我想这么说大家应该没什么意见吧?平时行驶在路上,只要确定是女司机,不管是前车或者后车,我都会给一脚油跑的远远的。就害怕哪一天中招!想想重庆万州这起惨剧都让人汗毛竖起:整整一大巴车的乘客,就因为女司机的违法行为,便冲向护栏跌下60米高的桥梁。那么这起惨剧的“始作俑者”,会得到法律怎样的判罚呢?姑且听栋哥说说看:

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性质恶劣,初步估计死罪难逃

《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怎么看,女司机的行为都符合最后一句,因此,初步估计,女司机至少也会被判无期徒刑,判死刑属于正常范围!

由女司机逆行造成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跑不了

《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女司机肇事后并未逃逸,但是情节特别恶劣,因此交通肇事罪会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最终执行较重的刑罚,也有可能超过两种刑罚。

大巴车司乘人员的巨额伤亡赔偿,女司机难以承受

按照现在的死亡赔偿标准720000元/人计算,姑且将坠河大巴按37座计算:720000x37=26640000元。如果是47座的呢?这两三千万的伤亡赔偿。相信女司机是难以承受的。而无辜死伤者的家属是绝对不能接受,亲人离世又得不到相应的赔偿。综上所述,女司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栋哥曰


最新的警方通报出来了,事情可能有了“神反转”。

根据警方官方账号“平安万州”所发布的最新警情通报,初步查明事实如下:

“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结合上下文可以看出,警方在发布通报前调取了监控录像并采访了目击者,这份报告的真实性应该是能够保证的。

这就意味着,之前网传女司机逆行导致事故的说法,很大可能是谣言了。这件事情也启示我们,面对热点事件,应当保持淡定,不要被各类自媒体耸人听闻的标题所干扰判断,应当冷静等待事件真相水落石出。

补充一点:即使小车司机没有逆行,但并不意味着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有报道称司机驾驶时穿着高跟鞋,如果这一点属实,那么同样可能构成违章行为。但正如刚才所说,一切还应当以最终官方调查结果为准。

不论是谁的责任,目前阶段最应该关注的还是受困乘客的安危。有分析也提到了,巨大的水压可能导致车窗根本无法打开,受困者脱离的可能性不容乐观,但我们还是希望看到奇迹出现。


王瑞恩


看到这个新闻非常震惊,一车那么多人人就这样没有了,早上10点的公交车,具体人数不清楚,但这数量应该不少,关键是生还可能性几乎为零,数十米高架桥,数百米深的水流体,车祸一瞬间大脑短路,接着掉进河里,没反应过来就沉入河底了,黄金时间就短短几分钟,救援人员就算驻扎在河边都无济于事,无辜乘客,一路走好。

回到车祸原因,女司机正常行驶,公交车越黄线,然后两车相撞,公交车掉入长江,成年人应该有预知危险系数的能力,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到来,任何人都不要带着侥幸心理,违反交通规则,有些偶然也成必然。



对于大家讨论的女司机逆行问题,桥头摄像头显示,女司机正常行驶,结果却被骂了一天,自己也很无辜,至于公交车司机为何越线,是超速还是车辆失控还是疲劳驾驶等其他原因,还需要官方调查。

十几个家庭陷入崩溃边缘,公交车司机遇难,女司机正常行驶,自己饱受责骂,责任应该是属于公交车公司,当然,根据最新动态,已经打捞到2名遇难者遗体了,动用大型起吊机,正准备把公交车拉上来,希望能早日处理好善后工作,给受害者和家人一个交代,最后再次表示默哀。


引力波菠萝蜜


这几天重庆真是处于多事之秋,前天刚刚发生幼儿园砍人事件,今天就又发生大巴车坠江事件。让人不禁感慨万千:现实世界险象环生,生命真是非常脆弱。

据报道,10月28日上午,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大巴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冲破护栏掉入长江。据知情网友介绍,事故系一女司机驾驶的红色私家车桥上逆行所致,而大巴车上乘客伤亡惨重。




目前目前公安、交通等部门正在现场全力施救,而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也正在调查中。如果真如网友爆料的那样,事故原因是由红色轿车的女司机在道路上逆行、大巴车避让不及所造成的,那么该女司机应当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至少是主要责任。虽然大巴车上伤亡人数尚不确定,但可以推测肯定不止死了一两个人,应当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根据法律规定,
交通肇事致二人以上死亡,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那么就属于交通肇事罪中情节特别恶劣,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该女司机即将面临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最高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不过,即使该女司机蹲多少年大牢,也不会让死者复生。她竟然在车流不息的长江桥上公然逆行,也是在是令人痛恨。希望这样的“杀人司机”越少越好,以还给大家一个安全的行车环境。


冰焰


大实话:这件事警方已经有了最新的调查结果,女司机是正常驾驶,是公交车的问题。

这件事今天反转的还是挺出人意料的,一开始无数媒体报道的都是女司机逆行,并且还配有女司机穿高跟鞋的照片,几乎是要坐定了这起事故是女司机的责任的时候。万州区警方却给出了事情的调查真相: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坠入江中。

也就是说,在这起事故中,我们传统挂念中的马路杀手并不是罪魁祸首,主要的责任是我们有公认的驾驶技术本应该非常纯熟的老司机。并且,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未确定的消息还有多家官方媒体进行传播,说实话,这个反转着实让人大跌眼镜。不得不让我们再次对某些媒体的责任心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毫不客气地说,部分媒体在没有弄清楚事情真相就一味地追热点进行传播的行为危害要比这起事故更加严重。说现实一点,就判断这件事是谁逆行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无非就是看一下监控,或者去现场看一下具体的情况,甚至说现场有目击证人问一下也是可以的。

但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却是部分媒体在没有考究事情真相情况下的没有责任心的失实报道,这着实说不过去。

而至于女司机的责任,就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位女司机也是受害者,公交车司机和公交公司应该承担主要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不信谣也不传谣!目前官方通报系公交车实线逆行!女司机也是受害者,这样妄自猜测,真的好吗?虽然大家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但是不能看到事情的时候带入主观情绪和意识,这样会给别人带来你想象不到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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