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扯淡20180601

並非扯淡20180601

在本公號,我打算做一個叫“並非扯淡”的欄目。

主要是展示我所閱讀過的覺得值得拿出來和大家share的文章,有些屬於我高度贊同,有些只是比較重要的信息,值得關注。

在古典的blog時代,科技圈頭號博客keso幹過這事,當時他起的名字叫“昨日新聞”——這個和當年donews的一個叫“365key”的子項目有關。不扯開去了。

近日我打算再撿起來。

舉頭三尺有鐵拳,來源於公號 對對對你們都是業內

據說號主對長是前騰訊互娛系員工,幾篇講騰訊、網易遊戲的文章相當出彩。

這篇差不多是對騰訊投資差評事件的review,角度非常好,有鐵拳,大家應該明白。

中國有幾家官媒,可能影響範圍並不如一些頂尖的頭部大號(就是粉絲沒那麼多),但它們的影響力巨大。因為影響力除了包括影響範圍這種告知力以外,還有說服力和行動力。尤其是行動力。官媒一聲吼,可以讓股價下跌,讓大佬親臨拜訪做公關。

這才叫影響力。

關於差評退回騰訊投資這個聲明,走什麼傳播通路,也分析得非常到位。

目前訪問2萬不到,反正我覺得比我那個《洗稿二三事》寫得好,所以需要再傳播一下。

快手宿華交出半條命,來源於公號科技觀察

作者王長勝

騰訊有它的一套三觀體系——至少是向外界傳播的那套三觀體系。被投公司會比較容易向這個體系靠攏,道理也蠻簡單,不認同騰訊是不太會接受它的投資的。

騰訊以產品見長,有些產品理念其實未必適合被投公司。比如說這句話:快手的風格是剋制,不輕易做產品改動。

王長勝這篇文章裡提到宿華講過這句話,並有一些分析。我有更大的觸動。

其實小視頻的門檻沒有想象中那麼高,尤其對於騰訊這樣的公司而言,但它的流量和用戶時長又是驚人的,巨頭不可能當沒看見。這也是為什麼抖音會在這段時期和騰訊要大幹一場的原因吧。

有機會我會長篇大論分析一下這個議題。

但在這裡,這個剋制,對快手是不妥當的。

目前訪問已接近4萬。這篇文章對於理解抖音微視之爭,是有幫助的。

作者陸樹燊,前微信產品經理,目前是小鴻科技的COO。

作為微信早期團隊的一員,這樣的親歷者的文章,是值得一讀的,當然蠻長,要耗費一點時間。

尤其是偶然性部分,:),這就意味著,成功真的不能複製。

這篇文章證實了我過去的一個猜想:微信其實是一個郵箱系統。

簡單說一下我對微信成功的理解:成功地引入了第三方。當然,根子上的通訊要做到極致做到完美,不能丟信息,這個是微信大廈最起碼的基石。不過郵箱系統的經驗,對微信不是難事。

所謂第三方,朋友圈也是第三方,你發我看,並不是騰訊發我看,之後就是微信公號,現在在拼命磕小程序。

所謂成功,就是如何做到讓第三方接入有利可圖,然後用戶也不覺得煩躁和被打擾,騰訊也能有利可圖(直接或間接)。對洶湧而來的各種信息,如何做到讓用戶覺得沒有太大信息壓力。

這件事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信息時代的信息系統,處理信息,讓用戶覺得既能看到想要的,又能不看到不想要的,這需要極其高明的信息處理理念。

中央網信辦等3部門發通知 對“共享經濟”提出了11點要求,來源於公號網絡傳播雜誌

官方消息。

相當重要的消息。

尤其是第三點: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過去主體責任常見於在內容平臺上的提法,線上平臺上的提法,而共享經濟大多有比重極大的線下部分。這個官方消息意味著,主體責任已經不再侷限於內容領域、線上世界。

我的理解,主體責任是針對所有左手右手皮條式的平臺模式——所以共享單車談不上什麼非要強調主體責任,它本來就不是做資源配對的。

不過,主體責任不是民事法中會用到的詞,它不是法律術語,至少目前不是。

所以主體責任到底是個什麼責任,還需要在未來的實踐中,繼續觀察。

但趨勢很明顯:企業要承擔更多責任,也就是說,企業要承擔更多成本。

這則官方消息本身在這個號上訪問量很小,以我的觀察,業內討論得不多。

但我可以很明確地告訴各位:一個關鍵時間節點,別不當回事。勿謂言之不預。

我打算寫上這麼一篇,預告一下。

:)

—— 首發 扯氮集 ——

作者執教於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傳播學院,天奇創投基金管理合夥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