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長因女兒被罰站抓老師:一個濫用權力的小標本

前幾天,在湖南株洲,那個我多次去開庭過的城市,發生了這樣一件奇葩事,一位小學老師被警察帶到派出所,盤問了七個小時,起因只是該老師對一個遲到的女學生罰站。

派出所长因女儿被罚站抓老师:一个滥用权力的小标本

被罰站後,該女學生打電話把這件事告訴了父母。其父是淥口鎮派出所副所長,叫趙明眾,得到消息後,趙所長派了一個民警和一個輔警到學校,把老師帶到了派出所問話。

這位可憐的老師從派出所出來後發微信形容噩夢般的遭遇,“從派出所出來的那一刻,淚水從來沒有停止過……我從來沒有因為孩子遲到,打過哪個孩子一巴掌!我勤勤懇懇教書,為什麼會受到這樣的待遇。”

湖南株洲縣有關部門19日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涉事的淥口派出所副所長趙明眾系違規使用公權力,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免去副所長職務,並調離公安系統。這事在輿論的壓力下,似乎塵埃落定了。

我想,這位派出所長肯定很不服。報警的是他媳婦,聲稱被打了一耳光的是他女兒,而他只是正好當了那個淥口派出所的副所長。舔犢之情,就沒顧上回避。現在好了,連官位和工作都丟了。這不坑爹麼?

派出所长因女儿被罚站抓老师:一个滥用权力的小标本

說起來,這位派出所長,還真沒什麼嚴重違法行為。沒有出示傳喚證,不代表就一定違法,因為有一個所謂的“口頭傳喚”啊。就算沒有犯罪證據,那也不代表那位老師沒有“嫌疑”啊。若不是洶湧輿情,這種事情,並不會導致如此嚴重後果,現實社會中也天天在發生嘛。一個老百姓,被口頭傳喚到派出所,關上幾個小時,就能判定濫用職權?恐怕大多數情況,胳膊拗不過大腿,不會有什麼追責。

派出所長因女兒被罰站抓老師,只是一個前法治社會的隱喻。在沒有法治的前提下,警察權力很大,自由裁量權也很大,傳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這些措施都很難納入法治的軌道。一旦錯誤執行,後續司法機關的背書,也是大概率的。像株洲這種反轉,若不是拜輿論所賜,基本上很難發生。因為所謂的“嫌疑”,傳喚你24小時,不違法。行政拘留你7天,比比皆是。即使刑拘一個月再放掉,也不會有什麼實質性後果。民告官?呵呵,難上加難,鮮有成功的。

那位被關了7個小時的老師,感覺自己受到了很大的創傷。可是,若沒有輿論的強烈關注,或許沒有人在乎她經歷了什麼。而那些比她境遇更難堪的警察權的受害者,卻真的經歷了夢魘,而且沒有辦法追究濫用職權的警察的責任。這才是前法治社會的悲哀。

湖南雙峰的一位農民,僅僅因為去公安局長辦公室遞交材料,多停留了一會兒,就被粗暴的民警撂倒在地,抓起來銬上,拘留了7天。後來,氣不過的他硬是起訴公安機關,經歷漫長而艱難的訴訟,最後法院判定公安機關應撤銷行政處罰。但是無人被追責,至今未賠償。

湖南益陽的一位民營企業家,僅僅因為舉報違法違紀法官,就被當地警察抓起來,扣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罪名,不明不白地羈押兩年後才一審開庭。縱然在看守所血壓高達230,一度告病危,也沒有被取保。誰都知道他是被打擊報復,但有司說你有罪就是有罪。因為在定罪以前,已經被關了兩年,不判刑,讓抓他的警察情何以堪?

一位熱衷於傳播毛澤東思想和“為人民服務”理念的微信群主,就因為揭露上海某公司詐騙,被該公司老總勾結派出所抓捕,以莫須有的“尋釁滋事”羈押了近一年半,開庭未能查明任何犯罪事實,卻至今沒有判決。法院剛通知,說再延三個月……7個小時算什麼?

派出所长因女儿被罚站抓老师:一个滥用权力的小标本

這些真實的鮮活的案例,哪個濫權不比株洲那個派出所長嚴重?都是先抓人再找證據,都是長期羈押而不判決……而且都是沒有任何追責。當警察權足夠強大的時候,後續的審查起訴、審判,都是被挾持的,如果要糾錯,要追責,後果很嚴重,代價很大,不如一錯再錯,犧牲個沒有背景的小老百姓,成全維 穩的大局。

有權力會導致濫權,有小的權力就小的濫權,就大的權力就大的濫權。小小的派出所長,在他權力範圍之內,他可以調動警車,手下幹警,長驅直入校園,帶走老師,問話七個小時。大到沙特王儲,手握重權,可以派暗殺小組提前設伏,光天化日之下在領事館肢解記者,有美國爸爸縱容,幾乎不用承擔什麼責任。權力是掌握權力者的春藥,沒有人會在缺乏監督的情況下節制。絕對的權力一定會導致腐敗,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相比而言,株洲事件,小得不能再小,但卻一斑窺豹,滴水見滄海。學校裡,一個學生幹部,也曉得動用自己的官威,用那點權力搞特權。單位裡,領導的權威不容挑戰,刺頭若覺得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就等著穿小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王儲,容不得記者的不同聲音,天涯海角也要趕盡殺絕。權力衍生出來的惡意,讓我們差點對人性失望。

說“差點”,是因為我親眼見過那個告贏了當地公安機關的那個雙峰老農民,眼裡的倔強。我親眼見過身陷囹圄的那個益陽實名舉報人,那種不屈服不認罪的表情。我也曾親耳聽過,那個被莫須有罪名至今仍羈押的群主,在法庭上不卑不亢、正義而勇敢的呼籲。他們照亮了我心中的那些陰霾,讓我覺得這個社會的希望還在。

“把權力關進籠子裡”,就是我所期望的法治社會的表現之一,只是這條路註定篳路藍縷,需要付出犧牲。就像魯迅說的,人類的血戰前行的歷史,正如煤的形成,當時用大量的木材,結果卻只是一小塊。“苟活者在淡紅的血色中,會依稀看見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將更奮然而前行。”希望我們有生之年,等得到法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