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士官輪休制度,基層最關心的!

軍官、士官輪休制度,基層最關心的!

輪休制度,一般是指連隊的已婚軍官、士官,其配偶長期在駐地工作或生活的,在符合單位在位率的前提下,可以在休息日和節假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針對輪休制度,綜合軍路讀者來信,將一些基層最關心的問題作解答。

1、未婚軍官、士官可以輪休嗎?

答:不可以!輪休制度(回家住宿)是針對已婚軍官、士官,且配偶長期在駐地工作或生活的,可以在休息日和節假日按照統一安排輪流回家住宿。除此之外,已婚軍官、士官配偶來隊探親留住的,可以回家(或家屬臨時來隊住房)住宿。

2、已婚軍官、士官週末輪休後,還有探望配偶假嗎?

答:輪休軍官、士官,不再享受探望配偶假。按照規定,軍官、士官與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探望配偶假2次,探望配偶假期天數軍官與士官相同,2次累計共為40天。

其實,這並不是因為輪休,才不享受探望配偶假,而是享受探望配偶假,其明確要求軍人與配偶不在一地生活。故軍官、士官配偶在駐地長期工作或生活,顯然不符合享受探望配偶假的規定,即使本人放棄輪休,只要夫妻實際處於一地生活,就不享受探望配偶假。

3、享受輪休的軍官、士官,還有分居費嗎?

答:不享受軍人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從今年1月1日,軍人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上調至1000元/月,讓兩地分居生活的軍人感受到一絲溫暖。

在對補助對象上,雖然放寬了限制,對部隊駐地和配偶戶籍地不在同一地級以上城市或地區,且夫妻實際不在同一地區生活的已婚軍官、士官和文職人員(含文職幹部),都能享受到夫妻生補助費。

但仍然明確一點,夫妻實際不在同一地區生活的已婚軍人。享受輪休的軍官、士官,顯然屬於夫妻在同一地區生活,則不符合享受夫妻生活補助費對象範圍。

在夫妻分居生活補助費領取上,多說一句,對“部隊駐地和配偶戶籍在同一地區的”條款,仍有三種情形可以享受分居費:

軍官、士官輪休制度,基層最關心的!

4、週末和節假日輪休,有規定限制比例嗎?

答:有的!按照今年5月1日施行的《內務條令(試行)》規定,軍官按編制數有50%,且有1名主官在位的前提下,其餘軍官可以輪休回家住宿;士官的輪休比例,條令針對離隊住宿明確“不影響士兵在位率以及執行任務和管理的前提下”即可統一安排輪休。

連隊士兵休息日和節假日外出人員佔現有人數的比例,按照擔負戰備值班任務的部隊和邊防、海防部隊一般不超過10%,內地駐防部隊一般不超過15%的比例安排。執行任務的特殊部分隊,由旅級以上單位首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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