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喜大普奔!”

崑山警方官微發佈《警方通報》,“龍哥終結者”於某某屬正當防衛,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大家紛紛為崑山警方點贊。估計這篇也是崑山警方官微為數不多的10w+了吧,哈哈!

關於“崑山龍哥”這個事,想必大家都很清楚了吧?

網上有人用三張圖就清晰地表達了這個過程,還蠻有趣的,貼給大家瞅瞅!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這個遊戲大家應該玩過吧?

對,事情的經過和這個圖是一樣一樣的!

話說就這麼個事怎麼就能引起這麼大的關注呢?畢竟大家都挺忙的!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講起龍哥的輝煌歷史了:

2001年7月

因犯盜竊罪被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2006年9月7日

因打架被崑山公安局

行政拘留5日;

2007年3月

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崑山市人民法院

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2009年5月11日

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崑山市人民法院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1月25日

因瑣事與人發生糾紛

致被害人許某左側胸腔積液;

2013年7月19日

因無故毆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犯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

被判兩年兩個月;

2018年8月28日

在江蘇崑山震川路上

遇到“龍哥終結者”於某某。。。

一個以監獄為家的人,一個勤勤懇懇的老實人,你站哪一個?

畢竟在於某某身上能找到我們大多數人的影子,老老實實,勤勤懇懇。

再回到這個案子,大家關注的焦點在於“龍哥終結者”是不是正當防衛?

因為在中國,這“正當防衛”真是個技術活:

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

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

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

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

那怎樣才算“正當防衛”呢?

很簡單,在壞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間,你準確判斷,迅速反擊,奪刀斃敵,一擊致命,這個就屬於“正當防衛”了。

艾瑪,這真是個技術活,一般人還真不行!

有專業人士發佈過一組數據:

在100份正當防衛為理由的判決書中,僅有4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有20份被判定為防衛過當,而剩下的76份都被判為故意傷害罪: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記住,要想“正當防衛”,一定要跑,不跑不算的!

不由得想起三國時關羽的絕招“拖刀計”,和敵人交手時,先佯敗而逃,等對方趕上來的時候,瞅準時機給對方致命一擊。

可自古以來就出了一個關公呀!

還好最後的結果是好的,龍哥也算是沒白死,付出生命的代價推動了國家司法建設。。。

二、假如“龍哥”買了保險

龍哥買保險?

保險是幹啥的?保障嗎?

龍哥的大砍刀才是他最大的保障呀!

哦,不對,遇見“龍哥終結者”於某某就不靈了。。。

龍哥才不會買保險的,這輩子也不會!

好吧,這樣說就沒意思了,話都說死了還怎麼玩?我還怎麼寫呢?

話說龍哥還是有可能買保險的,比如有朋友做保險,酒桌上勸勸也就買了,畢竟龍哥好面子嘛,哥們義氣還是要講的!

那買什麼保險呢?

就意外險吧,便宜,125元保50w的那種,125也就龍哥的一頓飯錢!

那現在龍哥走了,這玩意能賠嗎?

還記得之前跟大家講的意外傷害吧?需要滿足四個條件: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

很明顯,第四個條件是不符的,這明明是龍哥自己挑起的事,不能算非本意的!

再來看條款!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不好意思,還真賠不了,只要涉及犯罪,都是屬於免賠條款。

那意外險pass掉了,看看重疾險吧!

如果龍哥生前買了重疾險,能賠嗎?

這個可以直接否定,不能賠!因為壓根就不是得病的嘛,怎麼算重疾呢?

其實最有可能的是壽險,跟壽命相關的保險!因為這次真的是牽扯到性命了,龍哥命丟了!

說起壽險,關於身故責任要求最寬鬆的當屬中信保誠了!

對於核汙染、核輻射、恐怖襲擊、戰爭引起的死亡都是賠付,這些可都是保險免責條款的慣例,結果被中信保誠給打破了!

找個中信保誠的壽險瞅瞅!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看見了吧?我圈出來的部分!

雖然中信保誠關於壽險的除外責任只有三條,但是其中有一條“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採取的形式強制措施”。

那不好意思,龍哥即使買了中信保誠的壽險,也是賠不了的!

那醫療險也不用提了,龍哥都走了,也用不上什麼醫療險。

況且醫療險一直對於大家鬥毆導致的醫療費用都是免賠的,打架造成的醫療費用,還想讓保險公司報?保險公司才不傻呢!

不過對於捱打的人,受傷了保險公司是賠付的,畢竟不是自己找事的,保險公司也是明事理噠!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最後還有一類保險——理財險!

如果買了理財險,身故了怎麼賠呢?

舉箇中國人壽的例子,以中國人壽2018年的開門紅產品為例。

先看條款!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看下第四點(身故保證金),如果被保險人身故,返還已交保費和現金價值的較大者!

是不是這樣呢?

再看下免責條款!

假如“龍哥”生前買份保險,會不會死的更有價值?

看第二條,跟上面幾類產品說的都是一樣的,對於犯罪可是免責的哦!

不過雖說不賠,但並不是交了錢,保險公司就一分錢不給人家屬了,保險的現金價值還是會返還家屬的哦!

三、給我們的啟示


雖說龍哥已死,但是並不是死的一點價值沒有,畢竟推動了中國司法體系的進步。

若干年後,“崑山龍哥”會作為一個典型的案例出現在司法專業的教科書上!

話說這件事對於我們一般人來說有什麼借鑑意義呢?

越越是做保險的,第一個建議還是大家先買份保險吧,雖然這次的結果是“惡龍”被鬥敗,可如果反過來呢?甚至不敢想象!

買什麼保險呢?

意外險、壽險都是可以的,只要不是自己惹事的。產生的醫療費用,醫療險也是可以補償的。

第二個建議是大家沒事多鍛鍊下身體吧,有時候事找上你的時候,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

女生的話,包裡裝個防狼噴霧什麼的,還是蠻管用的!雖然說這東西不合法之類的,總比命丟了強呀!

最後越越還是那句話,“寧與同好爭高下,不與傻×論長短”!

像有些垃圾人,能躲就躲,不逞一時之能,慫點沒啥,萬一遇見那神經搭錯弦的,可能就真的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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