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引入河道警長模式,白雲區76名河道警長正式上崗

金羊網訊 記者何偉傑,通訊員趙雪峰報道:河長制,讓白雲區每條河流都有了“專屬管家”,現在這些河道又多一個保護神。去年11月開始,在積極完善河長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廣州市白雲區充分發揮公安民警群體的職能優勢,探索實踐河道警長制模式,並率先在13個鎮街試點推進,已有76名公安民警被聘為河道警長。

广州引入河道警长模式,白云区76名河道警长正式上岗

基於日常工作發揮河道警長作用

記者瞭解到,自廣州市實施河長制以來,白雲區一直在探索如何完善和豐富河長制內容,也發動了黨員、志願者、民間河長參與治水工作。所謂“河道警長”,就是將公安部門也納入治水隊伍中,著眼人民警察的責任意識和基本素養,發揮他們的強大震懾力、聯結力和影響力,把管轄範圍內涉及有河涌等水域的片區民警聘為河道警長。

據該區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有限的警力,維護社會治安和維穩大局的重任,白雲區探索設立的河道警長是儘可能地在不增加人民警察的工作任務量的情況下合理推進,是社會治安網格化管理模式的一種昇華推進。

白雲區河長辦積極引導發動,片區民警基於治安巡邏、事務辦理等日常工作中,“多留個心眼”,看到轄內河涌有汙染排放、水面及岸線垃圾、違法建設等問題,拍個照片,發個情況,或者打個電話,及時反饋給屬地鎮街河長辦,屬地根據任務分類交辦相關歸口部門進行甄別處理。“這種情況下不需要公安民警判斷汙染的原因、性質及嚴重程度,只需要報送問題就行。”上述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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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份責任感對管轄河涌留個心眼

“我們社區內主要有三條河涌:門口坦湧是1.6公里、4米左右寬;東圍湧550米,3米寬;榕溪涌720米,4米寬……”近日,記者跟隨白雲湖街大岡社區民警嚴志棠來到門口坦湧,問起河涌基本數據,他便信口拈來。就在剛剛,他才上門處理完了一宗糾紛警情,在回去社區警務室的路上,順道“多走幾步路”來到門口坦湧,沿著岸邊巡查起來。他的工作手機也跟著切換到“大岡村駐村組交流群”微信群界面。只見,嚴志棠一邊雙眼四處察看河涌水面和兩岸情況,一邊實時拿起手機拍照、上傳並反饋當前河涌存在的問題。

嚴志棠表示,他擔任大岡社區民警有1年多時間了,日常工作一向比較繁雜,從處理警情,到開展群眾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實有人口等,都讓他對社區裡的“一事一物”頗為熟悉。今年初,他被聘為河道警長,其日常負責管理的對象清單裡多了三條河涌,“我們的角色還是以協助配合、監督為主,最大感受就是多了份責任感,以前不會過多留意的河涌,現在都會不自覺多留個心眼。”

相比三條河涌水面保潔情況,嚴志棠更為密切留意的是河涌兩岸工廠是否存在汙染排放現象,“以前工廠企業排汙並沒有建立雨汙分流系統,許多都是直排式,對河涌造成的危害很大,也導致河涌特別是到了夏天,就會水體汙濁,甚至冒著氣泡,異味飄散。”所以,河涌裡並不顯眼的排汙道口成了嚴志棠監督的重點對象,有時到了半夜處理完警情,他也不忘順道拿著手電筒到河涌附近巡查,儘量做到全天候檢察河涌。

如今,嚴志棠告訴記者,大岡社區轄內的這三條河涌水體已能保持基本乾淨,而且不會再有異味飄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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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職能優勢化身講解員做思想工作

白雲區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河道警長巡查對河道沿線的非法排汙行為震懾作用明顯。“一個人或一個企業做了違法的事,見到警察心裡還是比較害怕的。有的自然就收斂了。”

在白雲湖街的夏茅社區,社區民警戴鏡松也於今年初加入了河道警長的行列,他負責管轄的河涌包括夏茅海口湧、廖家社湧兩條,全長共1.8多公里。早期,廖家社湧兩岸聚集了不少工業區,村裡的生產社也紛紛在僅離河涌不到3米的距離,搭建起工業區的管理處。“畢竟是存在很多年的歷史違建,在村民的觀念裡認為管理處理應屬於生產社的物業,對我們的清拆行動不理解。”

於是,戴鏡松成為了街道違建清拆工作組的得力幫手,化身法規政策的講解員,每每到場靠前與村民做思想工作、講通政策,“也可能得益於警察身份,村民對我們的話語比較信服,起碼雙方能心平氣和交談,溝通工作做多幾回,總會有成效。”戴鏡松表示,也多虧前期的充分溝通,後來,在村民裡爭議較大的管理處違建最終都被悉數清拆,其間並沒發生一起阻撓工程的群體性事件。

除了清拆河涌兩邊違建,這名河道警長的身影還出現在社區引導勸離印花廠、漂染廠等“散亂汙”企業的執法行動現場。而在平日裡,戴鏡松幹得最多的,就是基於日常巡邏、場所排查等工作,“多留個心眼”到河涌一帶檢查是否乾淨整潔,“以前反饋較多的是水面有雜物垃圾,現在隨著街道整治河涌工作不斷深入,能反饋的問題越來越少了。”戴鏡松說道,同時相比以往街道單向找民警開展工作較多,如今角色調換,變成了民警主動發現河涌問題,上報到街道層面,雙向互動更明顯了。

有力震懾抗法人員保障行動執法安全

此外,配合執法是河道警長的另一重要價值所在。白雲區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涉及汙染源違法行為處置時,一般情況下均由歸口的行政部門實施執法。倘若是統一組織行動,或者重大的違法排汙、違法建設等問題處置執法時,河道警長安全統籌和安全組織保障尤其突出和明顯。而且公安部門專門設立了負責環境汙染方面犯罪的偵查部門,長期以來與行政執法部門保持了順暢溝通,“如果片區民警作為河道警長,儘早地參與到汙染問題發現和處置過程中,對偵破環境汙染犯罪案件也有極大的幫助。”

作為河道警長,石門街滘心社區民警戴俊聰就曾遇到暴力抗法。今年初,一男性村民在河涌紅線範圍內,在自住的民宅上層私自往外延伸搭建一違法建築物,“建了有10年左右時間,這位村民心理上就認為這個違建屬於私有財產,任何人沒有權利剝奪,對於我們的清拆行動,情緒十分激動。”戴俊聰表示,最危險的是,完全聽不進任何法規政策講解話語的村民,突然就衝到家中抬出煤氣罐,直接往執法人員隊伍裡扔。

作為個例,街道在違法排汙、違法建設等問題處置執法中,難免會遇到行為偏激的“釘子戶”,讓街道的開展起相關工作難度不小。自從有了河道警長這支震懾力十足的力量加入後,街道工作人員直呼幫助很大。

戴俊聰說,配合執法是一方面,其實最重要的還是疏通群眾根深蒂固的錯誤觀念,讓他們真正瞭解讀懂法規政策。所以,只要是與“釘子戶”群眾講道理的場景,就少不了街道、村委、社區向河道警長戴俊聰的求助。同時,戴俊聰還會巧妙藉助平日與村委、社區、企業等工作人員開會交流的契機,穿插宣傳講解河涌整治工作事宜。“畢竟在滘心做了3年的社區民警,一定的群眾基礎是有的,在與當地群眾打交道方面肯定會有優勢,也更好開展一些。”

戴俊聰還告訴記者,多了河道警長這層身份,對於他而言,不是負擔,反而能實現多方共贏:不僅與當地群眾、村委打交道的機會多了,特別是多了“河涌”這一聊天話題,彼此關係更密切些。他也能從中瞭解更多的社情民意,有利於社區工作的開展。而現在,他還把平日跑步鍛鍊的愛好與巡查河涌結合了起來,將跑步路線挪到河涌一帶,在休息時也能巡查河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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