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唐磊
繼9月集中開庭宣判行動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組織全省法院於10月22日-26日開展了第二次集中開庭宣判行動。其中包括安陽高攀等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案。
湯陰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7月份以來,被告人高攀等人成立湯陰縣易都商務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並與北京同城翼龍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組建翼龍貸湯陰運營中心,收購逾期債權,並利用貸出方空白的書面協議進行催收。
為向逾期客戶索要債務,高攀等人招募被告人李繼忠、鄭福榮等十餘人組成催收部,採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言語恐嚇、暴力威脅、侮辱虐待、謾罵毆打等行為,有組織地對逾期客戶實施暴力討債行為,形成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在暴力討債過程中實施多起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並收取各類服務費、催收費、逾期費、家訪費等名目繁多的高額費用。該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最終,被告人高攀一審以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八個月;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零六個月不等的刑罰。此外,法院還判令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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