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稅收「自查自糾」第一天:「我們都在試探政策尺度」

這個國慶假期,十分不“太平”,從范冰冰8億罰款到彭斯講話,大新聞一個接著一個,間隙還填滿了各家媒體對國慶檔電影票房下滑的報道。

“稅務局”,這個在西方發達國家令企業和名人聞風喪膽的單位,自今年6月起也在我國人民群眾心中豎起了嚴肅的存在感。10月3日,因徹查范冰冰的“稅務風波”,“稅務局”的人氣一段時間內達到頂峰。

就在公佈范冰冰調查結果的前一天,10月2日,稅務總局官網的一則通知,拉開了影視產業“嚴格稅收管理”的序幕。

《通知》要求,從2018年10月開始,到2019年7月底前結束,各稅務機關按照自查自糾、督促糾正、重點檢查、總結完善等4個步驟,推進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與影視公司密切相關的即“自查自糾”、“督促糾正”、“重點檢查”三項。

其中,“自查自糾”從10月10日開始進行,今日為“查糾”首日,範圍為2016年以來影視公司的申報納稅情況。“2018年12月底前認真自查自糾、主動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從業人員,可以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

“督促糾正”的時間為2019年1月至2月底,要求稅務機關根據自查自糾等情況,有“針對性”地督促相關納稅人進一步自我糾正。“對經稅務機關提醒後自我糾正的納稅人,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輕微的,可免予行政處罰。”

“重點檢查”從2019年3月至6月底,要求稅務機關結合自查自糾、督促糾正等情況,對個別拒不糾正的影視行業企業及從業人員開展重點檢查,並依法嚴肅處理。

影視稅收“自查自糾”第一天:“我們都在試探政策尺度”


自查自糾、督促糾正、重點檢查這三項,對於影視公司“逃稅”的處罰,都可謂層層遞進。當然,對於需要補稅的影視公司來說,最好的結果就是到“自查自糾”這一步即能結束。那麼什麼程度的“自查自糾”才能讓稅務部門滿意?什麼樣的補稅“尺度”,會導致影視公司被“督促糾正”,甚至更嚴重的“重點檢查”呢?

“這就是一個通知,影視稅收這一塊沒有專門的文件規定,具體該去怎麼查怎麼糾,以及嚴重程度區分之類的,我們是根據已有稅法和條例的有關規定來。”10月9日,娛樂資本論(ID:yulezibenlun)致電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工作人員回覆。

“稅總這個通知,主要是對我們稅務機關工作的要求,並不能為納稅人解答補稅‘尺度’問題。”10月9日,無錫稅務局工作人員回覆小娛。

一位在無錫、霍爾果斯、上海都設有影視公司的業內人士表示,他在9月份就接到了各園區的口頭通知,要求“自查自糾”補稅。“現在沒聽說有被嚴重處罰的公司,補稅沒有明確的細則,但個別園區對某些大公司下達了補稅指標要求,我們小規模企業態度則要端正,準備好稅務報表,隨時配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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