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添加劑!威海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

近日,威海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市首起檢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該案的審判過程中,威海中院首次採用了3名法官與4名人民陪審員共同組成的7人大合議庭制。

公益訴訟人威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稱,2010年8月以來,王某武在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某門市經營某包子鋪。2017年2月12日至2017年4月12日,王某武明知在製作包子時不得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仍使用含有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的香甜泡打粉加工製作包子約18000個,銷售包子得款約1.26萬元。王某武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在加工銷售包子的過程中非法添加含鋁食品添加劑,其行為損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在威海市主流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並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2.6萬元。

王某武辯稱,其不知道使用的泡打粉有危害性,其本人在日常生活中也食用該類包子,其主觀上並非有意銷售有毒有害食品,願意賠禮道歉,但經濟困難且無主觀惡意,不願承擔懲罰性賠償金。

據瞭解,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5部門《關於調整含鋁食品添加劑使用規定的公告》中規定,小麥粉及其製品(除油炸面製品、麵糊、裹粉、煎炸粉外)生產中不得使用硫酸鋁鉀、硫酸鋁銨,長期大量攝入鋁元素超標的食品存在增加引起人體神經和骨骼等系統發生病變的可能性。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並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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