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摘要)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摘要)

(2018年8月31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精神,推動脫貧攻堅工作更加有效開展,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把握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部署,始終把脫貧攻堅作為最大的政治責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發展機遇,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大扶貧工作格局,堅持問題導向、質量導向、目標導向,注重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相銜接、開發式扶貧與保障性扶貧相統籌、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繼續攻堅同防止返貧相統一,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優化政策供給,細化幫扶措施,強化保障投入,著力提升脫貧攻堅實戰本領,著力加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著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獲得感,確保到2020年我省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同全國一道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治蜀興川再上新臺階打下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全省農村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消除絕對貧困;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省平均水平。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全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盆周山區發展環境明顯改善,深度貧困地區如期完成全面脫貧任務。

今後3年,全省實現171.3萬貧困人口脫貧、5295個貧困村退出、68個貧困縣摘帽。規劃脫貧總體進度為:2018年實現100萬貧困人口脫貧、3500個貧困村退出、30個貧困縣摘帽;2019年實現63.5萬貧困人口脫貧、1622個貧困村退出、31個貧困縣摘帽;2020年實現7.8萬貧困人口脫貧、173個貧困村退出、7個貧困縣摘帽。

(三)工作要求

堅持黨的領導,強化組織保證。充分發揮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嚴格落實脫貧攻堅黨政一把手負責制,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強化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使其成為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鬥堡壘。

堅持目標標準,提高脫貧質量。堅持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聚焦“兩不愁、三保障”,合理確定脫貧時序,不搞層層加碼,不降低標準,不擅自拔高標準。全面落實“六個精準”要求,下足繡花功夫,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如何退的問題,做到扶真貧、真扶貧,脫真貧、真脫貧。

堅持加大投入,強化政策支撐。發揮政府投入的主體和主導作用,增加金融資金對脫貧攻堅的投放,吸引社會資金廣泛參與脫貧攻堅。統籌平衡貧困縣與非貧困縣、貧困村與非貧困村貧困人口扶持政策,在注重公共政策惠及面和公平性的前提下,建立完善保障性扶貧政策體系,發揮開發式扶貧與保障性扶貧綜合脫貧效應。

堅持社會動員,凝聚各方力量。強化政府主導、部門主幫責任,創新社會動員方式,完善社會參與機制,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堅持從嚴要求,促進真抓實幹。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穿脫貧攻堅工作全過程,把脫貧攻堅戰場作為培養幹部的重要陣地,強化基層幫扶力量,提高各級幹部脫貧攻堅能力。實施常態化督查巡查和最嚴格的考核評估,確保脫貧過程紮實、脫貧結果真實,脫貧攻堅成果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

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堅持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幹部群眾積極性、創造性。深化移風易俗,培育文明新風,更加註重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二、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貧困地區脫貧任務

(四)聚力推進重點領域攻堅

堅持用脫貧攻堅統領深度貧困地區區域發展,聚力推進住房、產業、就業、教育、健康、基礎設施、生態扶貧“七大攻堅行動”,大力實施藏區“六項民生工程行動計劃”、彝區“十項扶貧工程”。

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於精準施策綜合幫扶涼山州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部署,落實產業就業、教育事業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等12個方面34條政策措施。3年實現深度貧困地區62.2萬貧困人口脫貧、2180個貧困村退出、40個貧困縣摘帽。

大力改善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條件。深入開展新一輪甘孜州、涼山州“交通大會戰”,加快推進剩餘未通硬化路的32個鄉鎮、452個行政村道路建設,實現鄉鎮通油路、建制村通硬化路全覆蓋。深入實施水利、電力、網絡等扶貧攻堅,全面解決12.45萬貧困人口安全飲水問題,177個貧困村1.18萬戶貧困戶用電難問題,1261個貧困村不通光纖寬帶、743個貧困村不通4G網絡問題。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整合資金、統一規劃、統籌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公益林建設60萬畝、新一輪退耕還林20萬畝,整治生態脆弱區15萬畝,到2020年實現牧區草畜平衡。大力實施貧困村提升工程。

著力解決深度貧困地區群眾特殊困難。全面實施深度貧困地區健康扶貧攻堅行動,貧困患者縣域內住院、依規轉診至縣域外住院、慢性病門診維持治療醫療費用個人支付佔比均控制在5%以內。做好涼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堅和藏區包蟲病綜合防治。加強生育秩序整治,引導群眾按政策生育。分級分類落實禁毒脫貧舉措,加大對涼山州禁毒緝毒工作的支持力度,持續推進“1+15+N”戒毒康復體系建設,推動實現脫毒脫貧。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和推廣工作力度,深化彝區“一村一幼”建設,積極推進“學前學會普通話行動”。穩妥做好涼山州自發搬遷貧困人口的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脫貧等工作。

(五)加大政策傾斜支持力度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級財政累計新增投入300億元,總量達到1210億元。嚴格落實“三增一免”要求,進一步加大省財政均衡性轉移支付力度,在分配有關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向深度貧困縣傾斜,確保到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務支出達到全省縣級平均水平。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政策,對深度貧困縣自身財力不能滿足基本標準支出需求的算賬缺口,省財政予以兜底補助。對年度脫貧摘帽的深度貧困縣,綜合考慮貧困發生率等因素,按照平均每縣100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財力補助。增加安排深度貧困地區一般債券限額。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新增金融資金優先滿足深度貧困地區,新增金融服務優先佈局深度貧困地區。落實差異化金融精準扶貧監管要求,優先滿足深度貧困縣法人金融機構扶貧再貸款需求,2018年到2020年力爭每年深度貧困地區扶貧再貸款佔全省比重高於上年同期水平。落實將扶貧小額信貸分險基金分險比例由7∶3提高到8∶2的有關要求。對深度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發行公司債和資產支持證券的,實行“綠色通道”政策。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扶貧專項票據、社會效應債券等債務融資工具籌集資金。

加大國土政策傾斜力度,對深度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易地扶貧搬遷、民生髮展等用地足額保障,不足部分協同解決。在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總量控制的基礎上,適時優化深度貧困地區城鄉用地結構和佈局,報有批准權的政府批准。優先安排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不足部分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預支使用。省級計劃指標不足的,報請自然資源部爭取追加認定。深度貧困地區省級以下建設項目,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的,可納入重大建設項目範圍,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用地預審,並按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深度貧困地區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可不受指標規模限制,積極推動深度貧困地區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使用。增減掛鉤拆舊區,在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可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的原則復墾,鼓勵優先復墾為高標準農田。加大深度貧困地區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投入力度。

(六)統籌加強幫扶工作力量

深入實施省內對口幫扶和定點扶貧,充分發揮省內對口幫扶市縣、省直部門及直屬單位、高校、醫院、國企和金融機構作用,實施組團式、集團化精準幫扶。向涼山州11個深度貧困縣選派脫貧攻堅綜合幫扶工作隊,實行“一縣一隊”精準幫扶,主要充實到貧困鄉鎮和貧困村,統籌抓好治貧、治愚、治毒、治超、控輟、保學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培養基層人才等重點工作。做好全國性社會組織參與我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行動的有關工作。

深化東西部扶貧協作和對口援藏工作,推進高層互訪常態化制度化,建立扶貧協作臺賬制度。嚴格落實對口支援藏區資金80%以上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用於縣及縣以下基層的要求,引導幫扶資源向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發揮幫受雙方比較優勢,深化產業發展、園區共建等各領域交流合作。加強基層幹部和教育、衛生等各類人才掛職交流學習,加大組團式支醫支教力度。大力推進“攜手奔小康行動”,積極開展鄉鎮、村(社區)之間結對幫扶。

做大做強成都—阿壩、甘孜—眉山、成都—甘孜、德陽—阿壩等現有“飛地”園區,加快推進佛山—涼山農業產業園、成都—涼山等“飛地”園區建設。到2020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達到200戶以上,營業收入達到400億元左右。

(七)大力實施人才振興工程

堅持外部引進與本土培養相結合,堅持解決當前急需和服務長遠相結合,實施定向培養、在職培訓、人才招引、人才援助、人才穩定“五大工程”,全面壯大深度貧困縣人才隊伍。進一步加大對深度貧困縣人才培訓和幹部選派傾斜支持力度,分層分類開展幹部人才培訓提能,3年為深度貧困縣定向培養1萬名大學生、重點培訓16.83萬人,招錄招聘教育、衛生、農業、林業、旅遊、環境保護等專業技術人才4.9萬人,對“一村一幼”“一村一醫”“一鄉一全科”“一村一名農技員”“一戶一名技術能手”等鄉土人才全覆蓋培訓。到2020年基本實現深度貧困縣鄉村實用人才充足、專業人才門類齊全、重點領域人才結構合理,人才引不進、留不住的問題得到根本改善,人才數量和質量大幅提高。

三、強化到村到戶到人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

(八)打好住房建設攻堅戰

大力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高質量完成“十三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確保具備搬遷安置條件的貧困人口應搬盡搬,逐步實施同步搬遷。嚴格執行人均建房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戶均自籌不超過1萬元等標準和要求,不讓貧困群眾因建房揹負沉重債務。在自然條件和發展環境異常惡劣的地區,結合行政村規劃佈局調整,鼓勵實施整村整組搬遷。推廣“小規模、組團式、微田園、生態化”建設模式,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進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同步推進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做好產業配套和就業安置,統籌各項扶貧和保障措施,確保搬遷一戶、穩定脫貧一戶。加強安置區社區管理和服務,切實做好搬遷群眾戶籍管理、上學就醫、社會保障、心理疏導等接續服務工作,引導搬遷群眾儘快融入新環境新社區。

深入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結合實際推廣簡便易行的危房鑑定程序,規範對象認定程序,建立危房臺賬並實施精準管理,改造一戶、銷檔一戶。完善分類分級補助標準,支付給農戶的資金要及時足額直接撥付到戶。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鼓勵通過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繕加固現有閒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閒置農房等方式,兜底解決特殊貧困群體住房安全問題和生產生活便利問題。深化《四川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貫徹落實,規範有序推進農村安全住房建設。

(九)打好產業扶貧攻堅戰

加大貧困地區產業結構調整,深入實施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發展對貧困戶增收帶動明顯的種植養殖業、林草業、農產品加工業、特色手工業、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業,積極培育和推廣有市場、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產品。

突出區域特色優勢,將貧困地區特色農業項目優先列入優勢特色農業提質增效行動計劃,到2020年建成農業產業基地600萬畝,新改擴建標準化養殖場(小區)2500個、水產養殖基地121個。深化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創辦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扶貧產業園,建設現代農業產業融合示範園區450個、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2550座。著力培育貧困地區優質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積極發展“三品一標”特色農產品。深入推進科技扶貧,大力推廣“企業帶動、產業推動、校(院)地聯動、在線互動、創業拉動”的“五動”科技扶貧模式,到2020年建設省級科技扶貧產業示範基地100個、“四川科技扶貧在線”市縣運管中心100個。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建設農業科技園和星創天地等載體,展示和推廣農業先進科技成果。組織國家級和省級龍頭企業與貧困縣合作創建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原料標準化基地。完善產業扶貧利益聯結機制,推廣股份合作、訂單幫扶、生產託管等有效做法,實現貧困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到2020年全省50%以上的貧困人口通過龍頭企業帶動實現脫貧,80%以上的貧困村有1戶以上龍頭企業結對幫扶,每個貧困家庭至少有1項穩定收入或增收來源,新培育農民合作社省級示範社500個、家庭農(牧)場省級示範場700個。健全貧困地區產業發展技術支撐體系,建立貧困戶產業發展指導員制度,配齊配強鄉鎮農業科技人員,幫助貧困戶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問題。

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創新扶貧產品銷售體系促進精準脫貧的部署,全面推行“四川扶貧”公益性集體商標。加大產銷對接力度,實施電子商務營銷、幫扶單位促銷、商業流通企業承銷、定向直供直銷等農產品推介行動,推動批發市場、電商企業、大型超市等市場主體與貧困村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係,組織開展貧困地區農產品定向直供直銷學校、醫院、機關食堂和交易市場活動。積極籌辦四川省貧困地區農特產品展銷活動,組織貧困地區扶貧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川貨全國行”“惠民購物全川行動”“萬企出國門”市場拓展三大活動等。支持供銷、郵政及各類企業把服務網點延伸到貧困村,推廣以購代捐和“供銷社+小農戶+貧困戶”模式,擴大貧困地區農產品銷售。深入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項目建設,支持建設鄉村電商服務和物流配送站點,幫扶有條件的貧困戶開設網店(微店)。探索制定電商銷售獎補政策、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銷售專區(專櫃)運輸物流補貼政策,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打造全省農產品電商平臺,建立全省貧困地區名特優農產品線下體驗中心,促進電商與經營主體有效結合,實現“網貨下鄉”和“農產品進城”。支持貧困縣完善鄉鎮農貿市場、特色商品市場、特色商業街等市場體系和農產品冷鏈、倉儲、物流配送體系等流通基礎設施。

大力發展林業生態經濟,支持秦巴山區建設木本油料產業集中區、烏蒙山區建設現代竹林基地、川西藏區建設特色林業產業基地、大小涼山彝區建設特優新經濟林果基地和大中徑用材林基地,到2020年“四大片區”培育現代林業產業基地1600萬畝。支持依託森林、草地、溼地、野生花卉等自然資源,舉辦花卉(果類)、紅葉、大熊貓等生態旅遊節會,建成一批國家級和省級生態旅遊與生態康養示範區。

積極推進旅遊扶貧,支持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創建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和旅遊產業聚集區、貧困縣創建旅遊扶貧示範區、貧困村創建旅遊扶貧示範村、貧困戶建設鄉村民宿達標戶,積極開發鄉村旅遊新業態,培育鄉村旅遊合作社,打造鄉村旅遊品牌。支持和指導貧困地區策劃旅遊營銷活動。

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在光照條件較好的地區,根據當地電力負荷情況,因地制宜發展村級光伏電站或聯村光伏電站,有序推進光伏扶貧。

積極推動貧困地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探索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改革,用好用活貧困村產業扶持基金和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資金,通過盤活集體資源、入股或參股、量化資產收益等渠道增加集體經濟收入,確保5295個貧困村人均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全部達標。到2020年,全面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在貧困地區培育一大批集體經濟發達村。

支持貧困縣整合財政涉農資金髮展特色產業。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利用扶貧資金髮展短期難見效、未來能夠持續發揮效益的產業。將產業扶貧納入貧困縣扶貧成效考核和黨政一把手離任審計,引導各地發展長期穩定的脫貧產業項目。

(十)打好就業扶貧攻堅戰

實施就業扶貧行動計劃,完善貧困勞動力“一庫五名單”,全面落實就業扶貧“九條措施”,著力拓寬貧困群眾就業增收渠道,到2020年實現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規模超過100萬人,確保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願的貧困戶每戶至少有1人就業。

實施技能脫貧專項行動和深度貧困地區貧困勞動力技能培訓全覆蓋行動,統籌整合各類培訓資源資金,組織有就業培訓意願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就業技能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民族特色手工藝培訓、語言和引導性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紮實開展“送培訓下鄉”“扶貧專班”“一幫一”對口幫扶等培訓活動,培訓貧困勞動力30萬人次以上。深入推進扶貧勞務協作,加強勞務輸出服務工作,在外出勞動力就業較多的城市建立服務機構,提高勞務對接的組織化程度和就業質量;實施家政和護工服務勞務對接扶貧行動,打造貧困地區家政和護工服務品牌,完善家政和護工就業保障機制;依託省內“35+45”對口幫扶機制,引導貧困勞動力到省內縣外充分就業;鼓勵和引導工商企業、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近就業;多層次多形式舉辦就業扶貧專場招聘會,組織開展送崗位信息“進鄉入村”和用工企業入村等小微招聘活動,幫扶特殊困難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

鼓勵和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生態友好型勞動密集型產業,通過崗位補貼、場租補貼、貸款支持等方式,扶持企業在有條件的貧困鄉村建設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就近就業。到2020年新建標準化扶貧車間700個,建設就業扶貧基地200個。鼓勵市縣整合資源和資金,開發養老護理、困境青少年幫扶、殘疾人護理、社會治安協管、護林綠化、鄉村道路維護、地質災害專職監測、鄉村保潔、勞動保障協理、村殘疾人工作服務等公益崗位,全省開發公益性崗位2萬個以上。積極發展“歸雁經濟”,從要素保障、財政支持、融資信貸、創業服務等方面進一步強化政策支持,加大對返鄉創業者的服務、指導、培訓力度,建設返鄉下鄉創業園區和農村創業創新園區,帶動貧困勞動力就業。

(十一)打好教育扶貧攻堅戰

以保障義務教育為核心,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落實由縣長、局長、鄉(鎮)長、校長、村長、家長共同負責的控輟保學“六長”負責制,確保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義務教育適齡兒童應讀就讀,穩步提升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質量。

全面推進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工作,重點推進鄉鄉有標準中心校建設,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建設,辦好必要村小學和教學點,確保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支持貧困縣普通高中改善辦學條件、辦好綜合高中,大力提高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普通高中普及程度;加快發展貧困地區職業教育,在人口集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建好一批中等職業學校,爭取發達地區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加強對貧困地區中等職業學校的幫扶,引導中職生到發達地區中等職業學校接受職業教育。啟動實施貧困地區高等職業教育專項計劃,培養師範、衛生、農技等人才1萬名。

健全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資助政策體系,學生資助政策實現應助盡助。落實義務教育“三免一補”等政策,持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和高海拔民族地區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取暖計劃。落實貧困戶學生學前教育減免保教費和高中階段免學費、國家助學金政策,繼續實施民族地區15年免費教育和“9+ 3”免費職業教育計劃。落實高等教育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學生資助政策。在各學段貧困家庭學生全資助基礎上,對貧困家庭中職生每生每年給予1000元生活費補助。對2016年秋季到2020年前新入學的貧困家庭本專科(含高職高專)學生,每生每年給予4000元資助直到學業結束。落實貧困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政策,就業困難補貼從每人400元提高到600元。

加強貧困地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在實施國培計劃和省級教師培訓項目時予以傾斜,加大“雙語”師資培訓力度,全面實施城鄉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每年選派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骨幹教師到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支教。改善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待遇,落實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均衡配置城鄉教師資源。

加快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大力實施縣域內城區優質幼兒園對口幫扶鄉鎮中心幼兒園,市域內優質義務教育學校對口幫扶農村薄弱義務教育學校,省域內優質普通高中對口幫扶貧困縣普通高中,省內高校對口幫扶貧困縣等教育結對幫扶行動,推動落實內地1000所中小學學校對口幫扶深度貧困縣中小學學校。全力推進貧困地區中小學“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建設,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範圍。

(十二)打好健康扶貧攻堅戰

深入實施貧困人群醫療救助扶持、貧困人群公共衛生保障、貧困地區醫療能力提升、貧困地區衛生人才培植和貧困地區生育秩序整治“五大行動”。落實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財政全額代繳、貧困患者就醫“十免四補助”醫療扶持政策和“兩保三救助三基金”等政策,落實分級診療、先診療後付費、一站式結算、醫療費用公示等制度。深度貧困縣以外的貧困患者縣域內住院和慢性病門診維持治療醫療費用個人支付佔比均控制在10%以內。開展貧困人口免費健康體檢、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婦女宮頸癌、乳腺癌檢查和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擴大到所有貧困縣。加快推進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創等達標,加強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能力建設。為貧困縣醫院配置遠程醫療設備設施,全面建成從三級醫院到縣級醫院互聯互通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逐步向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延伸。全面實施貧困地區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構建三級聯動的醫療服務和健康管理平臺。全省117家三級醫院對88個貧困縣的217家縣級醫院實施對口幫扶,通過綜合幫扶、對口支援、醫院託管、遠程醫療、巡迴醫療和義診活動,幫助提升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貧困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設立1個全科醫生特崗。支持各地免費培養農村高職(專科)醫學生,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後,補充到貧困地區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貧困地區可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直接面向人才市場選拔錄用醫技人員,選拔錄用時優先考慮當地醫療衛生事業緊缺人才。強化重點縣生育秩序整治,倡導優生優育,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宣傳教育,有效遏制因違法生育致貧返貧。

聚焦深度貧困縣,實施衛生機構建設填平補齊工程,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基本設備配置和遠程診療系統建設;實施衛生計生人才振興工程,切實做好人才定向培養、在職培訓、招引援助和人才穩定工作;實施優質醫療資源下沉精準幫扶工程,深入開展臨床進修、遠程教學、專項培訓、組團幫扶、設備規範使用、管理幫扶、師帶徒、服務質量審查、遠程診療指導等“傳幫帶”行動;實施健康扶貧考核推動工程,從服務能力提升、精神風貌塑造、院容院貌整治、功能佈局優化、人民群眾滿意、待遇保障落實等方面推進基層履職盡責。

聚焦重點貧困患者,全面推進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簽約服務管理一批和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三個一批”行動計劃。落實定臨床路徑、定定點醫院、定病種(組)收費標準、定報銷比例、加強責任落實、加強質量管理“四定兩加強”措施,對大病患者進行集中救治。規範家庭醫生(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優先為婦幼、老年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服務,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規範管理。在嚴格費用管控、確定診療方案、確定單病種收費標準、規範轉診和集中定點救治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支付後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加大醫療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幫扶力度。

聚焦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推進預防、篩查、治療、康復、管理的全過程綜合防治。深入實施艾滋病綜合防治攻堅行動,強化宣傳干預、檢驗檢測、誘導期治療、抗病毒治療、治療激勵等措施,提高貧困地區艾滋病感染者發現率、治療覆蓋率和成功率,降低母嬰傳播率。深入實施包蟲病綜合防治攻堅行動,在全省藏區和藏區毗鄰流行縣推廣“石渠模式”,全面落實以控制傳染源為主的包蟲病綜合防治措施。

(十三)打好保障扶貧攻堅戰

統籌各類保障措施,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以社會幫扶、社工助力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範圍。按照不低於當年國家扶貧標準,制定發佈全省農村低保標準低限。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引導貧困人口參保續保,對建檔立卡未標註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按最低繳費標準由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健全貧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長效機制,對納入農村低保範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重點救助對象,採取多種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返貧人口納入救助範圍。在深度貧困縣對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中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開展專項救助行動,實現其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全額救助和基本生活費用定額救助。

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向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未享受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發放殘疾人扶貧對象生活費補貼。深入實施“福康工程”等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項目,優先為貧困家庭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和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對16週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設立公益崗位、集中託養等方式,為其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間照料、鄰里照護服務。逐步推進農村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採取多種形式幫助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資產收益扶貧項目要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殘疾人扶貧資金股權量化扶貧。

加快建立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三留守”關愛服務體系,落實家庭贍養、監護照料法定義務,探索建立信息臺賬和定期探訪制度。鼓勵各地通過互助養老、設立孝善基金等途徑,創新家庭養老方式。繼續實施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加快建設為老年人、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設施。對地廣人稀的貧困地區適度降低國家救災應急響應啟動條件。

(十四)打好基礎設施建設攻堅戰

加快推進交通扶貧行動,以暢通路網主骨架和提升農村公路覆蓋範圍為重點,新改建公路2.5萬公里。突出抓好“四好農村路”建設,提前1年實現鄉鄉通油路、村村通硬化路“兩個100%”兜底任務,推動構建縣鄉村三級體系,切實把農村公路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加快貧困地區村道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推進窄路基路面農村公路合理加寬和危橋改造。擴大農村客運覆蓋範圍,到2020年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通客車目標。持續推進G227、G215等國省幹線公路提檔升級,實現市到縣有二級及以上、州到縣有三級及以上公路連接。加快雅安至康定、汶川至馬爾康、宜賓新市至攀枝花、綿陽至九寨溝等高速公路建設,新開工馬爾康至青海久治、西昌至昭通等高速公路建設,加快推動康定至新都橋、西昌至香格里拉等項目前期工作併力爭早日開工建設,推動高速公路向貧困地區延伸,實現民族地區州府所在地連通高速公路。省級對深度貧困縣納入國家和省“十三五”規劃的國省幹線公路待建項目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對深度貧困縣早期建成、破損嚴重的通鄉油路整治給予補助,對實現通鄉通村“兩個100%”的深度貧困縣每縣安排以獎代補資金1000萬元。

大力推進水利扶貧行動,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解決82萬貧困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實施產水配套工程,新增、恢復和改善灌溉面積155萬畝,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面積76萬畝,為貧困村產業發展奠定水利基礎;實施水源保障工程,建設大中型水利工程21處,建設小型水庫2座,除險加固小型病險水庫1404座,為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水源保障。實施水生態治理工程,開展河道綜合治理513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997平方公里。

紮實推進電力扶貧行動,實施貧困地區農網改造升級,做好貧困地區農村電力建設管理和供電服務,解決供電設施落後、供電能力不足的問題,全面提升配網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到2020年,實現縣域電網同網同價、供電服務均等化。

積極推進網絡扶貧行動,統籌推進網絡覆蓋、農村電商、信息服務、網絡公益5大工程向縱深發展。解決1794個貧困村不通光纖、1430個貧困村不通4G網絡的問題,實現所有貧困村有光纖或4G網絡。推進深度貧困縣重點國道、省道無線寬帶網絡覆蓋。實施農村地區降費專項行動,推動企業制定貼近貧困用戶需求的特殊優惠套餐。鼓勵電信企業開發有助精準脫貧的移動應用軟件、智能終端。

加強貧困縣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到2020年完成88個貧困縣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達標建設任務。著力推進扶貧新村建設,完成5295個扶貧新村建設,同步實施“三建四改”配套工程和“1+6”村級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集中力量解決農村髒亂差問題,重點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汙水處理、衛生廁所改造,加快推進人畜分離、村莊綠化,到2020年35%的行政村具備汙水處理能力,達到人居環境乾淨整潔基本要求。加快推進通村組道路建設,基本解決村內道路泥濘、村民出行不便等問題。

(十五)打好生態扶貧攻堅戰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創新生態扶貧機制,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力度,實現生態改善和脫貧攻堅雙贏。推進天然林資源保護、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獎補政策、退牧還草、退耕還林、退耕還草、石漠化綜合治理、乾旱半乾旱地區生態綜合治理、防沙治沙、地質災害綜合防治等重大生態工程建設。開展公益林建設105萬畝、新一輪退耕還林建設50萬畝、天然草原禁牧補助0.7億畝、草畜平衡獎勵1.42億畝。將符合條件的貧困縣優先納入省級溼地生態補償試點擴面範圍。完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讓保護生態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更多受益。鼓勵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購買貧困地區林業碳匯。

及時兌現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退耕還林補助資金、溼地生態補償資金等惠農資金。開發生態護林員、草管員公益崗位5萬個。扶持發展脫貧攻堅造林專業合作社等生態扶貧專業合作社,吸納貧困人口參與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防護林建設和儲備林營造。探索天然林、集體公益林託管,推廣“合作社+管護+貧困戶”模式,吸納貧困人口參與管護。深化貧困地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鼓勵貧困人口將林地經營權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貧困人口資產性收入。結合大熊貓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多渠道籌措資金,對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生態修復區內,以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內確有必要搬遷的原住居民實施生態搬遷,帶動貧困群眾脫貧。

實施水汙染治理工程,加強貧困地區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做好貧困地區生活垃圾汙水處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畜禽養殖等汙染防治工作。全面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支持貧困縣申報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項目。科學劃定貧困地區生態保護紅線,優化功能分區和空間佈局。支持貧困縣創建省級生態縣,支持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支持45個深度貧困縣建設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

(十六)打好社會扶貧攻堅戰

深化拓展東西部扶貧協作成果,擴大各領域的交流合作。積極對接23箇中央和國家定點扶貧機關(單位)開展精準幫扶。省市縣三級定點扶貧部門(單位)充分發揮職能優勢,落實幫扶責任,加強工作力量,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扶。定點扶貧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承擔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研究幫扶工作。強化定點扶貧牽頭單位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建立完善定點扶貧成效與受扶地脫貧退出考核結果掛鉤的考核評價制度。

加強軍地脫貧攻堅工作協調,駐地部隊積極承擔幫扶任務,參與扶貧行動,廣泛開展扶貧濟困活動。幫助革命老區加強紅色資源開發,培育壯大紅色旅遊產業,帶動貧困人口脫貧。在退役軍人和民兵預備役人員中積極培育脫貧致富帶頭人。

積極推動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高校、科研院所等參與脫貧攻堅,鼓勵引導各類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個人自願採取定向或包乾等方式參與扶貧。對接做好香港各界扶貧促進會在川開展扶貧活動相關工作。大力開展“扶貧攻堅——人大代表再行動”、政協委員“我為扶貧攻堅做件事”、民營企業“萬企幫萬村”等扶貧品牌活動。持續開展“光彩行”活動,提高精準扶貧成效。廣泛開展“微愛同行”“授漁計劃”“棟樑工程”“百工技師”等社會扶貧活動。依法落實金融機構涉農貸款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和社會扶貧資金公益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運用市場化辦法,撬動更多信貸資金、社會資金投向貧困地區。

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建立扶貧志願服務人員庫,鼓勵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組建常態化專業化服務團隊,推進扶貧志願服務制度化建設。加快建立社會組織幫扶項目與貧困地區需求信息的對接機制,引導社會力量自發自願參與扶貧。用好“中國社會扶貧網”等信息平臺,加大市場化推廣力度,擴大覆蓋面、參與度和影響力。鼓勵引導社會各界使用貧困地區產品和服務,推動貧困地區和貧困戶融入大市場。加強對社會組織扶貧的引導和管理,優化環境、整合力量、創新方式,提高扶貧效能。每年創新開展全國“10·17”扶貧日四川系列活動。

(十七)打好扶貧扶志攻堅戰

堅持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加強對貧困地區良好風尚的培育引導。持續深化“感恩奮進”主題教育,辦好“農民夜校”,深化“四好村”“新家園、新生活、新風尚”示範點創建,選樹一批文明村鎮和星級文明戶。到2020年縣級及以上“四好村”達到100%,新建“新家園、新生活、新風尚”示範點54個。建立健全群眾參與機制,採用以獎代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方法,完善村公共服務設施和生態建設項目招標方式,組織引導貧困群眾在住房、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公共服務等方面廣泛參與,防止“政策養懶漢”和“福利陷阱”。推廣“勞動收入獎勵計劃”“星級激勵”“村民積分制管理”等扶貧扶志模式,增強貧困群眾自主脫貧意識和能力。

加強貧困地區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國家司法救助融入脫貧攻堅工作。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對農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大力開展移風易俗活動,發揮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協會等群眾組織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作用,加強對厚葬薄養、高額彩禮、子女不贍養老人等問題的專項治理,深入推進彝區以禁毒防艾、移風易俗、勤勞致富、“五洗”為主的治理攻堅行動。持續開展道德模範、身邊好人、最美家庭、致富能手、脫貧模範等評議活動,教育引導貧困群眾弘揚傳統美德,樹立文明新風。把扶貧領域誠信信息納入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不履行贍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深入實施千村文化扶貧行動,紮實開展“文化扶貧示範村”創建。加快貧困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2019年底實現貧困村文化室全部達標。每年建設廣播村村響項目1933個、電視戶戶通項目25萬個、放映農村公益電影10萬場,組織各級文藝院團開展惠民演出不少於3300場。深入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萬千百十”文學扶貧活動,推出一批反映扶貧脫貧感人事蹟的優秀文藝作品,加大扶貧題材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豐富貧困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十八)打好防止返貧攻堅戰

堅持防止返貧與繼續攻堅同等重要,切實解決已脫貧對象穩定脫貧問題,抓好鞏固提升工作。在脫貧攻堅期內保持脫貧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退出後,除住房建設等一次性政策外,對已脫貧對象繼續給予支持,堅持做到脫貧不脫幫扶、脫貧不脫政策、脫貧不脫項目。

完善貧困動態監測機制,分級建立貧困動態監測點,定時做好脫貧返貧的跟蹤監測和預警評估。每年堅持對已脫貧對象開展“回頭看”“回頭幫”,按照“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和“缺啥補啥”原則,及時補差補短,確保已脫貧對象與年度扶貧對象同步同標準達標,持續鞏固精準脫貧成效。有條件的地方,要採取措施大力扶持已脫貧人口致富奔康。

統籌銜接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鄉村振興有關支持政策優先向貧困地區傾斜,補齊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短板,以鄉村振興鞏固脫貧成果。做好2020年後減貧政策研究。

四、加大對脫貧攻堅三年行動的政策支持

(十九)加大財稅政策支持

堅持增加政府扶貧投入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並重,健全與脫貧攻堅任務相匹配、與基層實際需求相銜接的脫貧攻堅投入機制,挖掘存量、增加總量,持續加大財政投入保障脫貧攻堅。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增長高於中央補助增幅,加大貧困縣均衡性轉移支付單列單算補助力度,完善貧困縣基本財力保障獎補機制,提升縣級脫貧攻堅財政保障能力和水平。支持市縣政府在上級核定的限額內安排一般債券資金,加快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專項債券試點。深入推進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賦予貧困縣更充分的資源配置權,嚴格預算調整審批管理程序,改革涉農資金分配管理機制,大力推廣“蓄水統配”“截長補短”“引流歸口”等統籌整合模式,保障規劃精準落地、項目精準實施。健全“四項扶貧基金”穩定補充長效機制,確保教育、衛生扶貧救助基金每縣每項基金不低於300萬元,貧困村產業扶持基金每村不低於30萬元,持續發揮解決貧困群眾現實困難和長遠生計的特殊作用。

支持各地向有勞動能力和意願的貧困人口購買公益性崗位勞務服務,推進貧困人口持續穩定增收。加強扶貧資金項目常態化監管,建立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全面落實扶貧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優化扶貧資金撥付和報賬流程,推廣精準扶貧智能代理記賬模式,規範村級資金會計核算管理。強化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確保扶貧資金尤其是到戶到人的資金落到實處。全面加強各類扶貧資金項目績效管理,落實資金使用者的績效主體責任,強化評價結果運用,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

發揮稅收槓桿作用,依法落實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減免、民族自治區域企業所得稅減免、農村金融發展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減免、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易地扶貧搬遷企業所得稅優惠等稅收支持脫貧攻堅的優惠政策。

(二十)加大金融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金融扶貧長效機制,精準對接脫貧攻堅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加大對貧困戶、扶貧產業、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確保貧困縣各項貸款增速明顯高於全省平均水平,金融精準扶貧貸款累計受益(含貸款、帶動、服務等)人數持續增長。

引導銀行機構落實扶貧“四單”工作機制,持續增加對帶動貧困戶就業的企業和貧困戶生產經營的信貸投放。加大對貧困縣扶貧再貸款傾斜力度,力爭貧困縣扶貧再貸款佔比高於上年同期水平。落實縣域法人金融機構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於當地貸款考核,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按規定執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扶貧信貸投放。

進一步加大對產業扶貧的精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產業發展與帶動貧困戶脫貧的掛鉤機制和扶持政策。對接貧困地區特色農業基地、示範園區金融需求,支持綠色生態種養、森林康養、森林草原旅遊、鄉村旅遊等特色產業發展。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主辦行制度,大力發展訂單、倉單質押等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推廣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集體林權抵押貸款、大型農機具抵押貸款等業務。大力實施資產收益扶貧,擴大“政擔銀企戶”聯動扶貧試點範圍。

推進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駐村第一書記、致富帶頭人、金融機構等多方參與的貧困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等級評定製度,全面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評定。加大對貧困戶的金融支持力度,規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力爭實現貧困戶評級100%全覆蓋,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戶應貸盡貸。開發覆蓋易地搬遷對象、返鄉農民工、農村婦女等特定人群,促進創業就業、搬遷安置後續就業技能培訓、提高投資收益的扶貧信貸產品。脫貧攻堅期內,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辦理扶貧小額信貸無還本續貸業務,對確因非主觀因素不能到期償還貸款的貧困戶可協助其辦理貸款展期業務。加強扶貧信貸風險防範,支持貧困地區完善風險補償機制。

探索完善保險精準扶貧的有效機制和相關政策,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特色農業保險獎補政策,支持各地開展以自然災害、重大病蟲害和意外事故等為保險責任的特色種養殖業保險,鼓勵各地開展生豬、蔬菜、水果、肉牛羊等價格保險。保險機構可探索涉企保險新模式,創新開發專屬產品。大力推廣扶貧小額信貸保證保險,適當降低保費標準,提高“扶貧保”“惠農保”等險種的覆蓋率,發揮保險保障作用。

鼓勵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等市場主體依法依規設立或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貧困地區產業投資基金和扶貧公益基金。支持貧困地區企業到天府(四川)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免除掛牌費用。通過“綠色通道”支持貧困地區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融資。

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向貧困地區鄉村下沉營業網點,在金融機構空白鄉鎮設立標準化固定營業網點,對暫不具備條件設立金融機構的空白鄉鎮設立便民金融服務網點、提供金融電子化機具等簡易便民服務,加大貧困地區助農取款點建設,力爭實現貧困地區基礎金融服務不出村、綜合金融服務不出鎮。

(二十一)加大土地政策支持

支持貧困地區編制村級土地利用規劃,挖掘土地優化利用助推脫貧攻堅的潛力。貧困地區建設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條件的,按規定及時審查批覆。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增減掛鉤計劃、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計劃向貧困地區傾斜。脫貧攻堅期內,為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貧困縣每縣每年專項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600畝,省級貧困縣每縣每年專項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150畝。

全省增減掛鉤指標優先滿足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貧困縣可提前使用30%的節餘指標;貧困地區增減掛鉤節餘指標允許在省域範圍內調劑使用,收益全部用於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優先支持貧困地區佔補平衡指標納入國家統籌,收益全部用於支持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大力支持貧困地區開展土地整治項目,新增耕地指標,佔補平衡後結餘部分在全省範圍內優先流轉使用。

優化用地審批政策,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用地涉及佔用基本農田的,用地預審和正式用地報批按自然資源部相關規定辦理。對貧困地區陡坡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經審查批准退耕還林還草且需核減耕地保有量的,省直有關部門根據檢查驗收和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據實核減貧困縣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指標。

創新土地利用政策,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空閒農房及宅基地;允許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餘的建設用地採取入股、聯營等方式,重點支持鄉村休閒旅遊養老等產業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二十二)加大人才政策支持

每年引進一批急需緊缺人才、培養一批本土實用人才、援助一批專業技術人才,示範帶動各類人才參與脫貧攻堅。依託“千人計劃”“天府高端引智計劃”,每年柔性引進2000名創新創業人才;用好用活貧困地區人才引進政策,每年支持引進2000名碩士、博士和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每年從貧困地區選送2000名規劃建設、教育衛生、文化旅遊等專業人才,開展訂單式培訓;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民工返鄉創業培訓、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提能“四大工程”,培養一批致富帶頭人。

開展千名專家服務基層行動,全省服務基層的專家常年保持1000名左右。依託東西部扶貧協作、千名幹部人才援藏援彝行動、“三區”人才支持計劃科技人員專項計劃等項目,每年選派5000名專業技術人才到貧困地區開展智力服務和技術幫扶,統籌推動省內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國有企業與貧困縣開展“一對一”幫扶。

以縣為單位建立產業扶貧技術專家組,各類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組建產業扶貧技術團隊,重點為貧困村、貧困戶提供技術服務。建立科技特派員與貧困村結對服務關係,實現科技特派員對貧困村科技服務和創業帶動全覆蓋。支持政府購買農業技術推廣服務。

強化引才留才政策支撐,全面落實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就業、激勵教育衛生人才向基層流動、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等政策,在人才招聘、崗位管理、職稱評定、激勵保障等方面實施特殊靈活政策。貧困地區在縣鄉公務員考試錄用中,要加大力度從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願者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定向招錄公務員,從貧困地區優秀村幹部中招錄鄉鎮公務員。

對奮戰在脫貧攻堅一線的縣鄉幹部要落實好津補貼、週轉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條件。對在脫貧攻堅中因公犧牲的幹部和基層黨員的家屬及時給予撫卹,長期幫扶慰問。全面落實貧困村幹部報酬待遇和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對在脫貧攻堅中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群眾公認的扶貧幹部、基層幹部按規定給予表揚並提拔重用。

五、強化脫貧攻堅三年行動的組織保障

(二十三)強化組織領導

強化脫貧攻堅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負總責,重在把黨中央大政方針轉化為實施方案,加強指導和督導。市縣抓落實,重在從當地實際出發,統籌做好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推動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要將各地脫貧目標任務分解到年、落實到人。省直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舉措,實化細化三年行動方案,抓好組織實施工作。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本部門(單位)脫貧攻堅工作情況。

各級黨委、政府要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建立落實臺賬,壓實脫貧責任。市(州)黨委、政府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貧困縣黨委、政府每月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貧困縣黨政正職每個月至少要有5個工作日用於扶貧。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委關於保持貧困縣黨政正職穩定的政策規定及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市(州)黨政正職調整有關要求。脫貧攻堅期間,表現特別優秀、實績特別突出的貧困縣黨政正職可提拔擔任上一級領導職務,但仍要繼續兼任現職,並把主要精力放在脫貧攻堅上。對不能勝任的及時撤換,對弄虛作假的堅決問責。

繼續從省直機關、市直機關選派優秀年輕幹部掛任貧困縣專職副書記、黨政領導班子副職、鄉鎮黨委副書記和市(州)部門副職,配強鄉鎮黨政正職,切實加強基層領導力量。各級行業部門要強化行業政策、資金、項目、人力等資源的調配,優先保障脫貧攻堅,加強對基層一線脫貧攻堅的指導服務。脫貧攻堅期內,行業部門扶貧幹部、定點扶貧幹部要按政策規定保持穩定,不能勝任的要及時調整。

(二十四)強化精準管理

進一步加強建檔立卡工作,提高精準識別質量,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剔除不合條件的貧困人口,及時納入符合條件但遺漏在外的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分類找準行業扶貧幫扶人口。開展建檔立卡專項評估檢查,確保應進則進、應扶盡扶。加強扶貧開發信息管理,升級完善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功能,做好與各有關行業信息數據端口的有效對接,建成上下一體、互聯共享的全省脫貧攻堅現代化信息管理系統。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體系,加強貧困人口建檔立卡數據和農村貧困統計監測數據銜接,逐步形成指標統一、項目規範的貧困監測體系。

加強脫貧退出驗收管理,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和程序,規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退出組織實施工作。建立脫貧退出驗收責任制,實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強化行業部門脫貧退出達標認定責任。

加強脫貧質量管理,建好貧困人口脫貧臺賬,配合做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工作,確保脫貧結果真實、群眾認可。

(二十五)強化基層基礎

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實施基層黨建質量提升工程,推進城鄉黨建結對共建,持續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將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情況作為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點內容。

推進“10萬名村級後備幹部培育工程”,為每個貧困村儲備2名以上35歲左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村級後備幹部。實施農村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行動,注重從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創業人員、大學生村官中培養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本村沒有合適人員的,從縣鄉機關公職人員中派任。研究制定符合要求的公職人員回鄉任職管理辦法。

強化貧困村“五個一”和非貧困村“三個一”幫扶力量選派管理,落實激勵保障措施,把最優秀的幫扶力量派到最 需要攻堅的地方。加強駐村工作隊的跟蹤管理,堅持調整召回制度,解決好駐村幫扶中選人不優、管理不嚴、作風不實、保障不力等問題。派出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資金、責任捆綁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

實施黨員精準扶貧示範工程和“農村家庭能人培養計劃”,推廣“強村帶弱村、跨村聯建”扶貧模式。大力引導和支持貧困村發展集體經濟,加強集體經濟的制度建設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級集體經濟財務管理和收入分配、村級集體經濟積累機制,增強貧困村自我發展、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能力。

全面落實村“兩委”聯席會議、“四議兩公開”和村務監督等工作制度。健全貧困地區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建好用好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加快推進深度貧困地區鄉鎮“五小”建設和週轉房建設,實現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

(二十六)強化督查考評

統籌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執法檢查、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等各類檢查活動。分行業開展專項檢查,加大暗訪檢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實行蹲點督導整改。建立脫貧攻堅“負面清單”和“掛牌銷號”制度,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堅持年度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嚴格開展市縣黨委、政府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扶貧專項考核、定點扶貧考核和省內對口幫扶考核。加強對縣委書記的脫貧攻堅工作考核,注重發揮考核的正向激勵作用。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對超出“兩不愁、三保障”的指標,予以剔除或不作為硬性指標,嚴禁重複考核、多頭考核、搭車考核;改進第三方評估方式,簡化程序,精簡調查內容、指標,市縣未經批准不得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

建立脫貧攻堅工作常態化約談制度,發現問題隨時約談,對違反貧困縣約束規定、違反貧困退出規定和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違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未完成年度減貧計劃任務,以及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可能造成不良後果或影響等的市縣黨政正職和分管副職依規進行約談。

(二十七)強化宣傳培訓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組織開展宣傳、研討和徵文等活動,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上來。充分協調調動各種宣傳資源,統籌運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全面準確、紮實深入開展脫貧攻堅新聞宣傳,分區域分層級組織脫貧攻堅先進典型開展巡迴宣講。製作“明白卡”“口袋書”,組建“文藝宣傳小分隊”,進村入戶開展宣傳宣講,大力宣傳脫貧攻堅政策措施,爭取貧困群眾理解和支持。抓好脫貧經驗總結推廣,選樹一批脫貧先進典型、一批幫扶先進典型、一批扶貧系統先進典型、一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成功案例。健全脫貧攻堅榮譽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脫貧攻堅獎評選表彰活動。適時對脫貧攻堅精神進行總結提煉。

分層分類組織開展扶貧幹部培訓,確保貧困地區主要負責同志和扶貧系統幹部3年內至少輪訓一遍。省級主要培訓深度貧困地區市縣黨政班子成員,市級主要培訓市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鎮幹部,縣級主要培訓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村幹部。對縣級以上領導幹部,重點是通過培訓提高思想認識,引導樹立正確政績觀,掌握精準脫貧方法論,提升研究攻堅問題、解決攻堅難題能力。對基層幹部,重點是通過採取案例教學、現場教學等實戰培訓方法,提高實戰能力,增強精準扶貧工作本領。加大對貧困村幹部的培訓力度,將培訓班辦到已摘帽縣、已退出村,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一次。各地、各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開展駐村幫扶幹部、行業扶貧幹部培訓。

(二十八)強化作風建設

深化扶貧領域“3+X”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堅持把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建立完善舉報追查制度、線索移交制度、通報曝光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巡視巡察工作重點,集中力量解決“四個意識”不夠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工作作風不紮實、考核評估不嚴不實等突出問題,確保取得明顯成效。依紀依法堅決查處貫徹黨中央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問題,主體責任、職能責任、監管責任不落實等問題。加強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實施五級書記遍訪貧困對象行動,省委書記遍訪貧困縣,市(州)委書記遍訪脫貧攻堅任務重的鄉鎮,縣(市、區)委書記遍訪貧困村,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組織書記遍訪貧困戶,察民情、看實情、轉作風,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落實脫貧攻堅“刪繁就簡”和“八不準”措施,最大程度精簡會議、文件、填表、掛圖等,嚴禁在扶貧調研活動中搞層層陪同、專門製作展板圖冊,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加強扶貧資金專項審計和績效評價,紀檢、審計、財政、扶貧等部門聯動開展扶貧項目資金檢查、審計、稽查,嚴肅查處貪汙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佔掠奪扶貧資金等行為。開展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問題專項治理,做到廉潔扶貧、陽光脫貧。

(二十九)強化風險防範

防範產業扶貧市場風險,防止產業項目盲目跟風、一刀切導致失敗造成損失。各地要對扶貧主導產業面臨的技術和市場等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防範和處置風險的應對措施。防範扶貧小額貸款還貸風險,糾正違規戶貸企用、違規用款等問題。防範加重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止地方政府以脫貧攻堅名義盲目舉債,防止金融機構借支持脫貧攻堅名義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堅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