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逃避執行成「老賴」 被拘方悔悟終還款

(作者:李璇 王磊)近日,湖南省嘉禾縣法院執行局順利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黃某及李某於2014年3月28日向胡某借款200萬元,後雖陸續償還胡某68萬元,但仍有132萬元一直拖欠未還。後經法院判決黃某及李某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198萬元,2017年2月之後的利息按月息2%計算至付清時止。但是,該案判決生效後,黃某及李某拒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胡某遂向嘉禾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向兩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並對被執行人黃某及李某的銀行存款、不動產等進行了查控,但均無可供執行財產。

近日,胡某向嘉禾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提供線索,黃某和李某正在縣住建局辦理相關事宜。執行局幹警迅速趕赴被執行人所在地,並當場向兩被執行人說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但兩被執行人仍拒絕配合法院工作,執行幹警只能將兩人拘傳至法院,並將被執行人黃某所駕駛的車輛扣押至法院。

將兩人拘傳至縣法院執行局後,執行法官再次向兩人闡明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後果及利害關係,又召集雙方當事人多次進行協商調解。至當晚23時,雙方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工作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黃某及李某當場給付了80萬元,並表示後續的案款會按和解協議進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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