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各位網友!小心駛得萬年船,曬圖也能「攤上事」

許多網友都喜歡在網上曬曬圖片,露一小手豐富多彩的個人生活,引來一眾粉絲的驚豔和點贊。但也有個別網友,曬圖引來的不是點贊,而是引火上身

“攤上了事”。

20181021日,九江網友徐某在朋友圈曬圖,就攤上了事。

這位網友徐某是九江濱江路一家酒店的老闆,說他買來了一條野生大魚,並有公開叫賣的意思。

有的網友認出了這是胭脂魚,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這位酒店老闆徐某還公然回懟:

“能吃!”

警方接到舉報後,迅速對酒店老闆徐某進行了抓捕,並當場查獲一條重約六公斤的長江胭脂魚,且已被殘忍的殺死冷藏酒店老闆徐某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動物被刑事拘留,而販賣胭脂魚的嫌疑人也已經落網等待他們的或是三年有期徒刑

敬告各位網友!小心駛得萬年船,曬圖也能“攤上事”

20181013日,青海網友馬某在視頻上曬圖,又攤上了事。

該網友在視頻中洋洋自得地展示著自己的美味,熱氣騰騰的鍋裡烹煮著幾條魚。眼尖的網友認出所烹的魚,竟是國家明令禁止捕撈的青海湖湟魚。

看到這條視頻的警方,很快找到了視頻發佈者馬某,馬毛供認了購買、烹煮黃魚的問題,目前該案正在處理之中。

前不久,雲南網友李某在網上曬圖做買賣,這次卻“攤上了大事”。

李某為了把生意做得更火,在朋友圈公開販賣野生動物,其中竟有雪豹、黑長臂猿等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接到舉報後,警方在凌晨出擊,將李某抓獲。

敬告各位網友!小心駛得萬年船,曬圖也能“攤上事”

這三位網友,所曬圖片雖然不同,但有一個致命的共同點,那就是違犯了相關動物保護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此可見,法治社會,人人要學法、懂法、守法,曬圖而“曬”進了監獄,可悲的不是曬圖,可悲的是“法盲”。真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遵紀守法肯定要栽大跟頭!

敬告各位網友!小心駛得萬年船,曬圖也能“攤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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