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各位网友!小心驶得万年船,晒图也能“摊上事”

许多网友都喜欢在网上晒晒图片,露一小手丰富多彩的个人生活,引来一众粉丝的惊艳和点赞。但也有个别网友,晒图引来的不是点赞,而是引火上身

“摊上了事”。

20181021日,九江网友徐某在朋友圈晒图,就摊上了事。

这位网友徐某是九江滨江路一家酒店的老板,说他买来了一条野生大鱼,并有公开叫卖的意思。

有的网友认出了这是胭脂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位酒店老板徐某还公然回怼:

“能吃!”

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对酒店老板徐某进行了抓捕,并当场查获一条重约六公斤的长江胭脂鱼,且已被残忍的杀死冷藏酒店老板徐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动物被刑事拘留,而贩卖胭脂鱼的嫌疑人也已经落网等待他们的或是三年有期徒刑

敬告各位网友!小心驶得万年船,晒图也能“摊上事”

20181013日,青海网友马某在视频上晒图,又摊上了事。

该网友在视频中洋洋自得地展示着自己的美味,热气腾腾的锅里烹煮着几条鱼。眼尖的网友认出所烹的鱼,竟是国家明令禁止捕捞的青海湖湟鱼。

看到这条视频的警方,很快找到了视频发布者马某,马毛供认了购买、烹煮黄鱼的问题,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之中。

前不久,云南网友李某在网上晒图做买卖,这次却“摊上了大事”。

李某为了把生意做得更火,在朋友圈公开贩卖野生动物,其中竟有雪豹、黑长臂猿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接到举报后,警方在凌晨出击,将李某抓获。

敬告各位网友!小心驶得万年船,晒图也能“摊上事”

这三位网友,所晒图片虽然不同,但有一个致命的共同点,那就是违犯了相关动物保护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法治社会,人人要学法、懂法、守法,晒图而“晒”进了监狱,可悲的不是晒图,可悲的是“法盲”。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遵纪守法肯定要栽大跟头!

敬告各位网友!小心驶得万年船,晒图也能“摊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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