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溫智宇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被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華興二街3號602。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藏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8)粵0607執2335號
立案時間:2018年7月12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溫智宇
年齡:32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40683198602144733
執行法院: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8)粵0607民初1856號民事判決書
尚未履行的義務:被執行人應向申請執行人支付180557.5元及利息,並支付案件受理費1951元,合共182508.5元。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的具體情形:不申報財產,不履行金錢給付義務
戶籍所在地: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華興二街3號602
經常居住地: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華興二街3號602
案件來源:申請人與溫智宇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粵0607民初185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溫智宇在判決文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支付180557.5元及利息,並支付案件受理費1951元,合共182508.5元。但溫智宇逾期未履行完畢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故申請人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聯繫舉報電話:0757-87783581
聯繫人:蔣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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