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還得排隊?幼兒園女教師「插隊」懷孕遭辭退,網友氣炸了!

“園長,我懷孕了,想申請提前懷孕生育。”

“你現在只排第7名,怎麼能懷孕呢?”

“我不是故意插隊的…”

近日,一則幼兒園女教師因“插隊”懷孕,

被單位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

解除了勞動合同的新聞引起了網友們的廣泛關注。

懷孕還得排隊?幼兒園女教師“插隊”懷孕遭辭退,網友氣炸了!

潘佳怡(化名)是某幼兒園的老師,

學校教師都很年輕,

有近一半的教師已是年輕的媽媽,

其餘的老師也陸續進入育齡期。

因待育女教師陡然增加,

給幼兒園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2015年3月,

集團公司通過了一項

“關於幼兒園教職員工病假、婚假等有關規定”。

內容如下:

幼兒園育齡職員符合晚婚晚育的條件後(結婚半年後交懷孕申請方可懷孕),按照來園工作年限、年齡、結婚時間的總分排隊(幼兒園公示),並提前半年提交書面申請後方可懷孕;兩位教師懷孕間隔三個月,不按排隊順序懷孕的,按自動辭職處理。

潘佳怡因想生二胎,也遞交了生育申請。

2017年6月,她的綜合考核分為74分排名第七。

可誰也沒有想到,她此時已懷孕,

便於次日向園長反映情況。

聞此消息,園長表示:

“你的排名只是第七,現在怎麼能懷孕呢?”

潘佳怡則回應說自己並非故意插隊懷孕,

但現在懷孕了,就肯定要把這個小孩生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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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潘佳怡態度堅決,園長兩手一攤,

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

“排隊懷孕,否則按自動辭職處理,

這是集團公司總部定下來的。”

2017年6月30日,

幼兒園向潘佳怡出具了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

以潘佳怡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

與潘佳怡解除了勞動合同。

接到了《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潘佳怡不服,

2017年12月1日,

她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018年1月22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幼兒園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59752.2元。

對於該裁決,幼兒園表示不服,向當地的法院提出訴訟。

但於2018年6月26日,

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42條、第47條、第87條的規定,

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了幼兒園的訴訟請求。

網友評論:

@朗詩Hecate:這個政策好變態!規定什麼時候懷孕,還要排隊懷孕,根本就是違反人性!懷孕不是想懷孕就能懷的,倘若不能在申請期內“按計劃”懷上孩子,該怎麼辦?

@MORE·YY:大齡的女職工一排好幾年,到時候成高齡產婦很危險啊...

@某豬頭四:正常,都懷孕了誰上課?

@款款的胖子:學校也很無奈,如果扎堆懷孕,產假一休就是好幾個月,這會給學校的正常教學運轉帶來很大的困難。

對於這種“插隊”懷孕遭辭退的糾紛,

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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