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一女子騙「男友」40餘萬被刑拘

羊城晚報訊 記者歐陽志強、通訊員袁武報道:今年9月15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接事主盧某報案,稱其被一女子利用情感詐騙40餘萬元。近日,荷城派出所民警將利用感情實施詐騙的女子鄭某抓獲。

據介紹,2017年10月左右,事主盧某認識了一個叫鄭某的女子並確立了戀愛關係,盧某是想和鄭某結婚才開始交往的。

在2017年10月底至2018年1月份,鄭某以做生意進貨為由向盧某要了20多萬元。之後鄭某又編造各種理由,以懷孕、籌備婚禮等為由向盧某共索要10多萬元。直至2018年9月,鄭某前後一共向盧某要了約40多萬元。

據嫌疑人鄭某供述,2017年10月與盧某確立戀愛關係後,一開始為了償還債務,她便謊稱做生意需要進貨向盧某索要了20萬元。

嚐到騙錢的甜頭後,2018年2月份,鄭某在與盧某交往的同時,又與前男友區某複合並生活在一起,之後就一直以懷孕、籌備婚禮、家人生病等各種理由騙取盧某的錢,而實際上這些錢都用來給予區某作商鋪租金及其家庭開支使用。

目前,嫌疑人鄭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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