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這起闖紅燈踹車玻璃事件,如果司機驚慌錯踩油門撞死人,要負什麼責任?

金絲沙漠


特意去搜了這段新聞,可能很多小夥伴不知道。在這裡闡述一下。

hu州一機動車綠燈準備通行,突然竄出一輛電動車,機動車停下了,電動車主先是咋了一下機動車引擎蓋,然後機動車主便說,我車上有探頭,電動車主於是暴怒猛踹車玻璃。

首先呢,就這個事,是典型的我弱我有理,你開車的就得讓著我們這些騎電動車的,甭管我有沒有闖紅燈,騎電車男子絕壁是狂躁症患者,大概是長這麼大太順風順水了,給我遇上,我只會問他扛不扛揍。

騎電動車男子闖紅燈,應該是罰款20吧,然後毀壞他人財物,理應賠償,如此囂張跋扈,個人覺得應該拘留個七八天,讓他好好反省反省。

這起案件是另廣大機動車主聞風喪膽的“鬼探頭”,該男子大概是遊玩多了,不知道生命只有一次的事實,還以為能原地滿血復活呢。

藉此提醒廣大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要拿生命開玩笑。

然後咱們再說題主假設的問題,如果該男子因闖紅燈被撞死(吃瓜群眾會說活該),理論上來講,機動車主是無責的。但就咱們現實情況,最少是個次責。(交警叔叔完全可以說你沒有仔細觀察,你懂的)吃瓜群眾都懂的,保護弱勢群體。(但其實換個角度也能理解,闖紅燈的確犯錯了,但就因為闖個紅燈就被撞死,那代價也太大了吧。),當然我本身也出過交通事故,也是與闖紅燈的非機動車相撞帶有人傷,所以我可不是站著講話不腰疼。

被撞死,就算賠再多的錢也沒那個機會花啊,所以提醒那些以此想發家致富的朋友們,生命可貴,就算真想死,挑個沒人的地方,自個兒結束了,別害人,大家都挺忙的。

因為是對方闖紅燈造成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機動車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民事賠償就ok了。

最後再次提醒,生命只有一次。

謝謝

(給自己打個小廣告,喜歡的點關注。。。本人主頁有原創小說和精彩視頻。)

再次感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