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大學生吃飯沒有帶飯卡,微信給食堂阿姨後舉報,阿姨被罰款2萬並且學生得獎勵2000元,你怎麼看?

醉風


這名大學生的“生意思維”還是不錯的,用一頓飯的錢換來2000元獎勵!只是不知道這名學生拿著這個錢心裡安不安心?一個女學生才大二就學會了設計陷害別人讓自己獲利,這樣的人未來的路上還會做多少次這樣的“生意”?

首先食堂一般為了防止員工私吞營業款,大多都會禁止員工用自己的手機接受學生的轉賬,這個出發點是能夠理解的。只是食堂作為用人單位其罰款2000元的依據是什麼?有沒有權利對該名食堂阿姨罰款2萬?顯然是沒有的,因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本身作為社會組織其並沒有罰款的權利,而且罰款數額2萬元也明顯超過了該名大媽的正常工資標準,已經違法。

其次事後這名大媽為了保護這個學生沒有將這名學生的信息對外公佈,不知道這名學生看到之後,作何感想?但是我認為對這樣的學生公佈其信息也並沒有任何不當,畢竟這次的縱容,可能會導致下一個受害者的出現。作為大二的學生,而且還是女生的情況下,敢於作出此種設計陷害的事情,本身就已經和其大學生的身份不符。

壞人都是怎麼來的?都是善良的人一次次忍讓造就出來的,作為成年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名女大學生也是如此!


麋鹿說法


如果事情是真的,先不說阿姨被罰款合不合法,這女生的良心給狗吃了嗎?


後續:

這件事成都文理學院已經回應了,這件事情不像網上說的那樣,學校沒有罰款也沒有獎勵學生。然後就沒下文了。

現在不清楚曹阿姨有沒有將女生的飯費交公。

但對這個女生的做法我不認同,不厚道,其他的就不說了。

這個女生已經被人肉了。

不過我建議大家還是留點口德吧。


禮士


目前,學校發出聲明,對此事表示否認。

涉事學校稱,不存在對食堂阿姨罰款兩萬和獎勵舉報學生2000的事實。

但是,成都文理學院的的說明並無公章,合法性和真實性本身比較可疑,同時,一份簡單的說明無法解釋相關疑惑。

比如有網民貼出2016年該校後勤處的通知。通知稱:“為加強校園商鋪及食堂窗口經營的規範管理,嚴禁商鋪及食堂窗口送外賣,嚴禁食堂窗口使用支付寶、微信、美團外賣等公眾平臺支付餐費, 一經發現查實,罰款20000元/次,望校園商鋪及食堂窗口嚴格遵守學院的管理規定。

同時,還有一份2017年該校發動學生監督食堂窗口收取現金的通知。其中就提到了對舉報者進行2000元獎勵的內容。


同時,據新京報等媒體報道,成都文理學院食堂承包協議中,就提到了不刷飯卡罰2萬的內容。

所以,我們就從法律角度談談罰款的問題吧。


首先,我們早知道,這個案件中,涉事方有成都文理學校,食堂承包方,食堂阿姨。

其次,學校和食堂承包商家之間,是承包合同關係。食堂和阿姨的關係,是勞動僱傭關係。

學校無權對商家和阿姨罰款!

在我國,行使罰款權的主體只能是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有授權的主體,且應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執行。

學校只是一個事業單位,無權與她沒有任何關係的食堂阿姨作出罰款的決定,也沒有權利對商家作出罰款決定,《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

但是,學校和商家可以約定違約金,也就是說,對於違約行為,學校的確有權要求商家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卻無權要求食堂阿姨支付任何違約金,因為他們之間沒有合同關係。

食堂老闆也無權對阿姨進行罰款

阿姨是和食堂老闆簽訂的勞動合同,但是,作為僱主,食堂承包商依然無權對自己的員工罰款。

另外,如果網絡流傳的事實屬實,那個舉報的女生本身是假借向阿姨求助的釣魚執法,這種行為非常齷齪,我希望它不是真的。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正好中午吃飯的時候看到這則新聞了,感覺這個女大學生也太不地道了吧,吃飯沒帶飯卡,人家食堂阿姨可能考慮你肚子餓了即便違規也給你打了飯先把飯吃了吧,當然食堂阿姨微信收了錢有沒有交是另外一回事,或者即便沒有交,你一個女大學生都沒法體諒一下食堂阿姨,吃完飯嘴巴一擦乾就把人家給舉報了,一般食堂阿姨工作可能也就兩三千吧,這下好了,罰款兩萬,差不多一年的收入都沒了,你自己倒是得了2000元獎勵,但是我覺得這筆獎勵的獲得讓人忍不住想鄙視一下。而且這種做法也滿滿的釣魚的感覺,讓人不禁想問一句,為何現在類似這樣的女大學生們套路如此之深?


九品職麻官


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惡不是知恩不報,而是以怨報德,這個學生上演的新版“農夫與蛇”的故事,足以震碎我們的三觀,一個在校的女大學生,其心居然如此蛇蠍,實不應該。她的未來,我相信必將會為這2000元的資金付出慘重的人生代價。

很明顯,這個女生用的是“釣魚式”舉報方法,然後用惡毒之心回報了食堂阿姨的善良。這個事情雖然看起來不大,但它的破壞性卻是巨大的,它樹立一個道德倫理上的反面典型和案例,刺痛了本就充滿多疑和冷漠的社會,就像南京彭宇案一樣,一件小小的扶老人案,最後發展為一個社會性話題,嚴重損傷了人與人之間的互信和善良。

我們換位思考一下,當你以溫柔善良去對待一個人時,對方卻在轉身之後背後一刀,這種紮在身上的傷,遠沒有紮在心上的痛更為劇烈,因為背叛的暗箭比明槍更傷人。法律的力量可以讓我們秩序井然的生活,而道德的力量可以讓社會充滿溫暖,讓人與人之間變得更加融洽和諧。

此次事件之所以能夠引起巨大反響,就是因為這名女生的行為與我們的道德觀嚴重判離,一個三觀正常的人都不會容許這種做法,我們痛斥她,就是為了不要再去冷落人心。

贈人玫瑰,手留餘香。當你把花拔掉,還給對方刺的時候,還是應該多想一想,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元芳有看法


中國是人情社會,很多情況不能套用國外的規則模式。比如我們辦什麼事首先要想想有沒有熟人給個方便照顧。如果找了熟人給了方便那麼這個熟人就是違反了規章制度。如果熟人不給方便,堅持按規則來辦事,大家又會覺得人家不近人情,冷血動物。如果別人違反規則給你方便了,而你反過來去舉報人家違規,死規則上看是對的。活規則上來看不會再有人給你行方便了,因為你違法了人情社會的遊戲規則,太卑鄙無恥。

文中女生雖然獲得了2000元獎勵,估計從此至少在學校裡任何事情也不會得到同情包容式的照顧了。


大風起兮運肥羊


高,實在是高啊!看完該事件的經過,對於姑娘如此高明的賺錢手段是佩服的五體投地!

站在學校的角度,食堂阿姨因違反了學校的管理規章制度,對其作出一定的處罰本無可厚非,也是在情理之中。不過個人認為20000元的罰款確實有些太過了,有搶錢之嫌疑,阿姨完全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相信事情會有一妥善的處理結果!

咱們再回過頭來談一下令人敬畏的大學生姑娘,不知道姑娘昧著自己的良心做出令人如此不齒的事情,是自己的一時衝動還是習慣使然一向如此?如果因圖那2000元的獎勵而一時糊塗做出此事尚情有可原,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是人都有犯錯的時候,只要能誠心改過還是好同志嗎!但是如果姑娘是誠心所為,那你的人格真的是讓人所不敢恭維了,也可以說是低劣到了極點,對誠心幫助自己的阿姨不但不知感恩反而做出如此讓人吃驚的事情,可以說是典型的農夫和蛇的縮影,不知道姑娘拿到那2000元的獎勵時心中是作何感想,是竊竊自喜還是心有悔意?更不知道下次食堂打飯的時候面對曾幫助過你的食堂阿姨是否仍心靜如水?作為一個受教育多年的大學生,做人卻是如此的絕決,心機之深沉真的令人心寒不已!

在這裡真誠的想奉勸姑娘一句,做人要懂得感恩,要學會知恩圖報,錢財固然重要,但還有比金錢更重要的那就是做人的尊嚴!


期待271513825


有因才有果。如果這事只是簡單的微信支付,然後學生舉報食堂阿姨。這個學生的做法真的太離譜。真的有違做人的道德標準了。然而,事情的真相也許並非那麼簡單。現實生活中,有許多工廠、學校食堂的工作人員,非常霸道。開飯時間給學生打菜打飯,生熟人不一樣、喜歡的與不喜歡的不一樣、上下級關係不一樣,總之,做人做事都非常市儈。如果該學生開始說盡好話,食堂阿姨都不願開恩,學生急中生智微信支付其個人伙食費後才給打飯,以一個學生的心理來看,是會記恨於心,事後舉報只認錢不認人的食堂阿姨的。這種事,不僅學生做得出,可能有不少的社會人也會做得出。畢竟,人的思想是在社會大背景下形成的。並且,某種思想形成以後,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以上僅為個人所思,僅供參考,不喜勿噴!


心中無苦就是樂


這件事情,從情的角度來說,挺同情食堂阿姨的,畢竟2萬對於食堂阿姨來說,是個不小的數目,但是從法的角度來說,這個女大學生做法也沒有錯,畢竟學校有規定,只能用飯卡,既然入駐了學校,就應該遵循法則(學校只讓用飯卡,肯定是有抽成的,至少20%)。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有時候為了打擊販毒團伙,就會派一些臥底警察去收集證據,從而一網打盡,因為販毒團伙太過狡猾,明面的打擊收集不到證據,所以此時需要一些非常手段。哈哈,但是這個比喻有些過了,理是這麼個理,依法執行,人人有責!


翀鷹女孩


比如,下雨天,在一條偏僻的路上看到一個人在雨中,要去車站,打不到車,看她可憐,於是我做好事,提出免費送她到車站,到了以後她過意不去,非要給個油錢,我把錢收了。回頭聽舉報我非法營運,罰20000,她得2000,找誰說理去?是不是以後不能做好事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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