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工工資將動態增長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 杜娟)昨日召開的市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廣州市環衛行業用工的意見》,明確規定,環衛工人基礎工資應根據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作相應同步調整,建立了工資動態增長機制。此外,提高了環衛崗位津貼標準;新增環衛工人工齡工資、工作績效考核獎金等。新《意見》除最低工資標準外,其他待遇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新《意見》不但將環衛工人月基礎工資標準按照最新的企業職工月工資最低標準上調,同時將基礎工資與本市企業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比值下限由110%上調為120%,並規定基礎工資應根據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作相應同步調整,建立了工資動態增長機制。

同時,新《意見》調整崗位津貼標準:一類崗位津貼、二類崗位津貼、三類崗位津貼標準分別由原來的每人每日補助13元、10元、8元提高到20元、18元、15元。

鑑於我市環衛工人老齡化問題嚴重,後備力量缺乏,為提升老員工的獲得感、保持環衛工人隊伍穩定,新《意見》在環衛工人工資待遇中新增工齡工資,環衛工人工齡工資基數為每個月30元,累計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每個月增加30元。環衛工人累計工作年限達到15年及15年以上的,工齡工資固定為每月450元,不再遞增。另外,為了防止環衛行業用人單位因用人成本增加而侵害老員工的權益,新《意見》規定財政預算範圍內環衛項目發包單位在招標階段應按照人均10年工齡進行預、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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