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涵文的黃牌莫名其妙,恆大淘寶該小心上港俱樂部找張5打感情牌嗎?

烹小鮮去


這有點兒杞人憂天了吧,雖然張琳芃確實出自根寶基地,早年也是上港隊培養出來的球員,不過縱橫疆場這麼多年,張琳芃什麼場面沒見過?作為一名職業球員,孰輕孰重還是分的清楚的。面對自己老東家,張琳芃不會有什麼不符合職業球員的行為的。當然個人認為作為上港俱樂部,也不會在這樣敏感的比賽之前去跟張琳芃談什麼感情,畢竟全國億萬球迷都關注著這場決定冠軍歸屬的天王山之戰呢。

都知道張琳芃早先出道於上海東亞俱樂部,是中國足球教父徐根寶一手培養出來的,跟武磊、呂文君他們當時都被老帥視為掌上明珠。而後張琳芃的發展軌跡確實也不負眾望,加盟恆大以後開啟了自己冠軍拿到手軟的職業生涯巔峰時期。在2013年左右的時候甚至被稱為亞洲第一右後衛,強壯的身體和出眾的體能,霸氣的秋風都讓其在後衛線上如魚得水。一度還和皇馬、切爾西等豪門俱樂部傳出緋聞。就連2013年左右的實況足球遊戲裡,張琳芃的能力值最高可以成長到90左右(中國球員平均評分都在67——69、個別突出隊員會達到74上下。)可見外界對其的認可。

雖然近兩年有下滑的趨勢,但是不可否認目前的國內足壇右後衛位置上能超越張琳芃的人並不多。因此上港隊去天體挑戰恆大的這場比賽,張琳芃估計會給上港隊的前鋒線造成不小的麻煩,雖然面對的是老東家,但是競技場上沒有情感,冠軍只有一個,大家都會為了一樣的目標拼盡全力。只有100%的發揮,才是對對手最大的尊重,因此上港隊決計不會找張5打什麼感情牌。仔細研究一下,想想如何突破恆大隊的後衛線才是上港俱樂部最需要做得。旁門左道對於一直中超頂級球隊來說,有失身份。


胖星侃球


對對對,要這種裁判才對,恆大隨便踢,沒有牌的裁判才是公正的裁判








就會看到東方不敗


有了這兩張圖,我們恆大不怕!




瞄了個米的


確實,鄧涵文的黃牌真的好冤。中場的一個普通的攔截,對方又不是單刀,又是在中場附近,有沒有更多的多餘動作,結果就來了一個黃牌,這樣就導致在對陣上港的比賽中停賽,真的莫明奇妙,但這樣造成恆大下一場比賽,後防再度無人可用。

至於上港在想在恆大中打感情牌那麼更可能,首先張琳芃只是出道於上港前身球隊,個人其實和上港沒有什麼聯繫,而且早早已經離開上海,在恆大效力了差不多10個賽季,相對來說恆大的感情可能比東亞的時候更大,東亞是培育他的地方,但恆大給了他所有榮譽的地方,這相對比的話,上港根本沒有優勢/

現在恆大還有很大利會拿到聯賽冠軍,恆大不會放放棄,作為張琳芃又怎可能放棄自己的榮譽呢。

所以恆大在這方面根本不用怕什麼,還不如擔心場外因素更好吧。


落葉無情心


當球員身在恆大和上港,此時談感情沒用,談錢沒用,幹就完了!

1、張琳芃:早已各為其主!



從黃埔軍校出來的都是同學,到了戰場上不僅不會手下留情,反而會更加意志堅定,否則會互相嫌棄!對於根寶訓練營的人來說,也是如此,否則不配稱作徐根寶的學生!

2、恆大:一心一意踢比賽!


恆大之所以能夠七連冠,實力只是一方面,投資也不是關鍵,更重要的是裡皮給這支球隊注入了一種精神,那就是在戰術層面之外的職業態度。心無旁騖,專注足球本身!

3、上港:瞻前顧後終害己!

上港與恆大恰恰相反,他們的實力與投資相連,最致命的就是沒有形成穩定的足球文化基因,大家都在各自為政或者為錢而戰。到了關鍵時刻,就怨天尤人,實在可悲!

我是“助攻哥”!我覺得馬雲說的對,房子和車子不是別人給的,而是自己賺的!中超冠軍也是一樣!


助攻哥


鄧涵文若不是四黃停賽,完全可以不用張琳芃。鄧停賽了,不用張,右後衛近乎無人可用。作為職業球員,張五應該不會被感情牌籠絡,真若如此,有點侮辱職業這個神聖的詞。



對陣貴州比賽中,鄧涵文一個普通犯規,被主裁判出示黃牌,累積四黃停賽,完美錯過天王山之戰,客觀來說,那個判罰過重了。

恆大不用小心對手打感情牌。張五雖出道於東亞,但早早來到恆大,恆大才是他成長成名的地方,如果不顧東家利益,選擇向前東家放水,這是不職業的行為,縱觀張五比賽,沒有表現的不職業。



真要心中有牌,上港不用打,他張五就可以做手腳。假如張五心中真想幫助上港,即便上港不打牌,他依然可以做的天衣無縫。比如防守節奏跟不上,右路來個癱瘓;不行的話禁區內來個手球,送點總可以吧!

作為恆大球迷,應該選擇相信張五,儘管之前比賽中有些許瑕疵,那是他受傷多了,狀態下滑,年齡大了,體能跟不上節奏。



不過有一點值得提醒,恆大後防時有短路,真出現短路丟球,千萬別是張五這個點,因為只要失誤,就擺脫不了感情牌的嫌疑。


小言球事


仔細看看這張黃牌冤枉嗎?



青燈古佛58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順風142596258


真的要注意張琳芃和郜林對上港比賽。提醒卡帥防範


足球見證者


沒必要過份糾結鄧涵文的黃牌。

提問者再次拋出張琳芃的論調是不是用心險惡外加卑鄙無恥呢?

作為一名職業球員,職業道德是基本準則,張琳芃在廣州恆大俱樂部效力多年,恆大在薪資上沒有虧待過他吧?張琳芃更不可能為了所謂的“感情牌”斷送自己,如果行為坐實了判斷除非他回上港,否則別的俱樂部不敢要他,更何況上港俱樂部還能看得起他不?居然能背叛現東家也能背叛新東家,所以這一類的陰謀論只能自娛自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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