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2P平台借了錢,結果平台倒閉,APP也打不開,那還需不需要還這筆錢?

小神燒香


幾年 P2P 平臺的頻繁暴雷,也是短時間內掀起了一翻熱潮的,反正是有人愁有人樂。有人愁這個完全可以理解,但是為什麼說有人還樂呢?

哈哈,其實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因為這些人在很多 P2P 平臺借了好多錢,本來就沒打算還的,但是碰巧,P2P 平臺倒閉了,這些人更不擔心不還的問題了。P2P 平臺倒閉,你說他們樂不樂?

我記得微信公號「stormzhang」上曾經講過很多次這個問題了,有能力的,肯定還是需要把錢還了的。但是對於那些本來就沒打算還錢的,他們又怎麼可能在你倒閉的時候把錢還回去呢?明顯不會啊。

好了回到問題本身,P2P借了錢,平臺倒閉,App 也打不開,借了錢之後,需不需要還這個錢,或者說還想不想去還這個錢,除了看能力,我覺得還得看一下平臺的大小和借錢的性質。

如果是大平臺,即使平臺倒閉了,還是建議把錢換上的,畢竟平臺大一點的,可能實力就更強點,後臺可能更硬,分分鐘請個律師的錢還是有的,然後基本就是天天給你打電話騷擾你了。

如果是下平臺,那我覺得換不換取決於你自己了。小平臺我估計老闆跑路都來不及了,哪裡還有時間來找你要那個小錢呢是吧?

其次我覺得應該關注一下的就是借錢的性質了。對於有些平臺,我覺得借錢的性質就跟高利貸差不多,唯一的差別就是這個 P2P 是在網上借的錢。

就這麼說吧,如果你問別人借了高利貸,那個人舉目無親,突然掛了,你還想去還錢不?肯定不啊。

首先說明一點,P2P 其實是不上徵信的,所以還不還取決於平臺的大小和你自己了。但是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有能力還是還了好,畢竟這東西還牽扯到法律。

你有沒有在 P2P 結果錢呢?歡迎關注留言,等你評論,等你「一鳴驚人」!


stormzhang


從法律上,即使P2P平臺無法兌現、倒閉,借款人依然有義務按照借款合同向出借人償還所借的本金、合理範圍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

可是現實太骨感。P2P行業中一個奇怪的現象是,借款人普遍認為,只要P2P平臺倒閉或被公安局立案調查,借款就無需償還了,也沒人催債了。因此,為了達到這一目的,部分借款人大額借款後,在各種論壇大肆散佈平臺的各種負面消息甚至謠言,希望造成投資者恐慌,從而擠兌平臺。

這種老賴,也是P2P亂象的根源之一,應該一併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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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昱


我最近投資的三個平臺出了問題,我們組織了很多QQ群和微信群,希望能夠把自己的錢要回來。在這些群裡面,大家最討厭的就是借錢不還的老賴,因為他們不還錢,導致P2P平臺週轉不過來,被迫宣告展期或者清盤,損失投資者的利益。當然,我們也痛恨跑路或者不兌現承諾的平臺老總。

但最近,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文件,要求各地方政府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目的是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將逃廢債人員的信息納入徵信系統和信用中國數據庫,以此達到緩解P2P平臺風險的目的。

其實,隨著平臺出問題,我加入很多反催收群。此前,很多借款人認為平臺倒掉了,他們就可以不還錢了,因此很多人組織成團伙,在網上散佈言論,惡意去黑掉某個平臺,促成這個平臺儘早暴雷,然後引導投資者去報案。結果事情一直得不到解決,他們的錢就可以不還了。

但是,隨著這個文件的出臺,很多出問題的平臺表示一定儘快公佈老賴的信息,催收惡意欠款,恢復平臺正常運營。

一些老賴也開始有所收斂,很多反催收群裡的人開始表示近期就會盡快還款。

總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欠錢還錢天下公理,奉勸欠P2P平臺錢的人,不要抱著僥倖心理。


王可期


債權還是存在的。不管是App打不開,還是平臺倒閉,從理論上看, P2P網站都僅僅只是撮合了信息,撮合了交易。

那麼就必然有通過平臺出借資金給你的人,這個人不會因為平臺倒閉而消失,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還是一直存在的。

當然以上都是從理論上講。按照監管機構規定,P2P網站的運行要求平臺不可以做信用中介,只可以做信息中介。但這種理論設想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基本上所有的不做信用中介的P2P網站是無法存在於市場上,也無法獲取到足夠生存發展的用戶。

所以, P2P網站如果想生存發展下去,就一定會有資金池,會有期限錯配。平臺也需要承擔信用中介的功能。借款人會認為自己是向平臺借款,而對於投資人來說,自己只是在平臺上買了理財產品。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償還,都會由平臺來承擔連帶責任,但很可惜的是,這種連帶責任的幻想並不是真實的,一旦平臺出了事兒,你的債權債務從理論上看並不會消失,但從實際情況看,催收已經非常困難。這也是最近嚴懲老賴的根本原因。


程蟬


P2P江湖現在是翻江倒海,欺詐,老賴,受害者同時存在。

最慘的是受害者,一種可能是真的被無賴平臺捲走了錢,另一種可能是本來平臺是正規的,但是被老賴給幹倒閉,結果虧損累累。

據說,包括很多上市平臺,都有逃廢債的老賴,膽子真的是越來越大了。

如今,隨著老賴主動幹倒平臺的風氣越發嚴重,互聯網金融中心終於出臺文件,對逃債現象進行管理。

終於,互聯網金融中心發大招了,要上徵信了!

這一招是老賴們的命門,很多人逃廢債當老賴最大的原因就是監管漏洞,這個漏洞就是徵信問題。

今年5月,百行徵信已經正式成立,目前正在逐步接入各大平臺。但是,6月以來卻出現了劇烈的P2P暴雷現象,不排除有些人搶在監管落地前想賴掉欠債。

如今的逃廢債風波,可能會加劇平臺接入徵信,倒逼P2P加速健康發展。

所以,有這把尚方寶劍在手,還有老賴敢逃廢債嗎?

老賴生涯,就此結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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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冰峰


在P2P平臺借了錢,結果平臺倒閉,APP也打不開,這筆錢還是要還的。

首先說債務關係,你借錢了,從法律層面來說,就與借貸人之間形成債務關係,沒有理由不還。

然後我們說P2P平臺。

P2P平臺,本質上就是一箇中介機構,也就是在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發揮一個撮合作用。而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的借貸關係,與平臺沒有直接關係,平臺只是作為一個第三方中介的見證人。所以借款人與P2P平臺之間,並沒有實質的借貸關係,他不是欠平臺的錢,而是欠出借人的錢。

APP打不開,這是平臺倒閉之後運營問題,但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實際的借貸關係依舊存在。

這種借貸關係,最終會通過法律程序進一步確認,讓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完成還款。

但因為P2P平臺現在處於“事故高發期”,今年以來,至少超過100家P2P平臺倒閉。而每一個P2P平臺,涉及金額都很大,都是以億元為單位計算;涉及人員都很多,甚至有的涉及幾十萬,少的也有幾千數萬。而期間的性質也大為不同,有的是平臺本身將錢拿去投資虧損導致的,有的是因為部分借款人“借新錢還舊債”入不敷出的;還有點是借款人在銀行抽貸的情況下,從P2P平臺借款還給了銀行,導致現金流不暢等,總之是各種花樣作死。複雜的情況,就需要公安、法院等法律機構介入,這個過程比較複雜,所以需要時間比較久。

但最終,欠債還錢是必然的。


波士財經


朋友,如果你碰到這種情況,還是不能存在任何企圖逃避還歸還借款的僥倖心裡,這筆錢是一定要還的,正如劉鶴副總理所說的“借債是要還的”。



一則,P2P平臺只是一個信息中介機構,其功能是撮合資金出借者與資金需求者的一種交易模式,你從P2P平臺借的錢實際上並不是P2P平臺的,而只是P2P平臺從另外一個出借者手中“撮合”給你的,如果你不還,意味著出借資金者將受到損失。所以從維護出借者利益角度出發,你必須要還這筆借款。



二則,P2P清理整頓已進入關鍵時期,最近互聯網金融辦公室專門對P2P平臺提出了幾項新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打擊利用清理整頓P2P平臺而企圖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對此,你可千萬別往槍口上撞,防止槍打出頭鳥,應把所借的P2P平臺的錢歸還給P2P平臺,以免給你的經濟和信用造成更大的損失;如果真的因此事進了“黑名單”那就太得不償失了,你要三思。



三則,儘管平臺倒閉,公安、金融監管部門會有一個統一清盤規劃的,遲早都會找到你的;至於APP關閉了,還借款存在一定困難,你可主動與當地監管部門或公安部門聯繫,到這些部門搞好登記備案,將資金打到他們指定的賬戶上,這樣你就會最終脫離了干係,可做到“半夜敲門心不驚”了。



願朋友謹慎考慮我的意見,將P2P平臺的債務處理好,生活快樂!


財經深思


借債還錢,天經地義。


很多人還不清楚債權債務的基本概念,對P2P更是完全不瞭解。


P2P和銀行完全不同,銀行是拿儲戶的存款,然後放貸出去,儲戶根本不需要知道他們的錢貸款給了誰,而銀行需要對儲戶的本金安全負責。對儲戶來說,銀行是債務人;對貸款對象來說,銀行則是債權人。


但P2P只是一箇中介平臺,它是撮合債權人和債務人達成借貸關係的平臺,平臺本身不和借貸雙方產生任何債權債務關係。當然,這是規範的P2P運作模式,但現實當中卻被扭曲了,一些P2P平臺將儲戶的錢集中歸納起來,像銀行一樣把錢借給他們想借的人/企業,這實質上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說非法集資。


所以,即便P2P平臺倒閉,借貸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依舊存在,仍然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債務人仍然需要安按照當時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即便是你借的錢,找不到直接的對應的債權人,那麼你和P2P平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依舊存在(不管它倒閉不倒閉),仍然需要還錢。


如果APP打不開,那麼你可能就需要聯繫P2P當地警方,因為這類平臺倒閉後,警方都會介入調查。警方應當會告知還款的渠道和方式。即便有些人抱著僥倖心理不還,但調查人員還是可以根據P2P平臺的財務、銀行轉賬記錄鎖定債務人,最終追上門來討債仍然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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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方財經


只要債權債務關係存在,就是受法律保護的。P2P平臺的作用只是信息中介,撮合交易的發生,本身不對借款人和貸款人承擔任何債務責任。所以即便是P2P平臺倒閉,但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的關係依然存在,從法律上來看,這筆錢還是要還的。

至於APP打不開,這筆錢應該還給誰這個問題,相關政府職能部門一定會陸續介入調查,根據借款時提供的個人信息,警方可以輕易的找到借款人所在的具體位置。因此勸那些抱有僥倖心理,期望自己所借款的P2P平臺倒閉而擺脫債務的借款人,還是早點看清現實,“借債還錢,天經地義”這句話在任何時代任何場合都是適用的。

眾所周知,銀行最擔心的事件莫過於大規模擠兌現象的發生,當每個人出於恐慌心理去銀行取存款時,銀行將會發生流動性風險進而面對經營風險。而P2P平臺的流動性風險就是部分借款者惡意逃廢債,並且煽動其他原本單純的借款者也參與這種行為,當大規模違約事件發生後,資本再雄厚的P2P平臺也承受不住。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最近表示,相關部門會進一步加大打擊惡意逃廢債的行為,並藉助司法協作、信息披露、資金存管等基礎設施手段,形成失信聯合懲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老賴們回頭是岸,否則如果你的名字出現在失信人名單,限制乘坐高鐵飛機、限制購買不動產等的時候,就該追悔莫及了。


盤和林看經濟


站在一個已經投了2萬血本無歸的角度來闡述下,如果你投了p2p ,不巧它正好跑路了,基本賠你本金的事情屬於遙遙無期,就算有警察參與也一樣,這個可以參考前幾年發生的事,就拿我投的叫:拉拉財富。是一家國有企業大量參股的p2p 平臺,資金鍊斷裂後,國有企業迅速甩鍋給平臺,說和自己無關,後來法人迫於警察壓力搞了個狸貓換太子,突然說準備兌換百分之50,但是要求籤全款的諒解書,我感覺是圈套,果不其然,兌換了一箇中午,共計:20個人,然後騙到場的都籤諒解書,結果諒解書拿走了,人也走了,諒解書寫的很明確,債權人自願放棄所有債券,對拉拉予以諒解,就這種把戲居然好幾百人眼巴巴上當,後來相關的維權渠道被騰訊予以敏感字眼封殺,讓這種消亡在人海中,所以,我只是想說,看了前面那些回答真的讓人無語,動不動站在法律角度等等,有沒有站在實際考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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