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經理侵占公司款項17萬餘元後失聯

餐廳經理侵佔公司款項17萬餘元后失聯

先私自侵佔公司款項17萬餘元,再借回家休息名義離開公司,後關機失聯。經過半年的網上追逃,日前,公安機關在廣州將黃某抓獲歸案。武昌區檢察院介紹,黃某已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批准逮捕。

48歲的黃某是武漢一家餐飲公司的經理,2016年2月到3月期間,黃某利用職務之便共計侵佔公司款項17萬餘元后失聯。2015年到2016年,公司授權他負責某外賣業務,由外賣公司將款項先打到他個人賬戶上,經他核對消費金額後,再將錢轉到公司賬戶。

2016年3月21日,該公司行政總監陳某接到財務部催交本月水電費的通知,然而,黃某在3月15日曾從店裡拿了11982元並表示要交水電費。直到去領取發票時,陳總監才發現黃某根本沒交水電費,但這段時間黃某電話一直處在關機狀態,他更是在3月17日就提出了回老家休息,就這樣,這位黃經理在餐廳同事眼前消失了。

經財務清算,黃某也沒有把2016年2月和3月的一部分共計十六萬餘元的外賣銷售額轉款給總公司。陳總監介紹,該公司並不差黃永輝工資和獎金。公司迅速報警,公安機關隨即立案偵查,並對黃某進行網上追逃。前不久,黃某在廣州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根據黃某供述,他將2016年2月、3月外賣公司打到其賬戶上的錢截下後,還侵佔了3月的水電費。此後,他於3月底回到老家,因家中孩子讀書需要錢,他就從該筆資金中拿出七八萬作為了孩子上學的學費,剩餘則用作一般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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