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大案回錄(34):97年武漢特大搶劫殺人案破獲始末

1997年10月16日,武漢地區各大新聞媒體同時傳出了一個信息:在廣東夥同他人劫得136 萬元巨鈔,殺死2 人,潛逃到武漢4 個月,找了兩個情人的夏長海,於10R 10日在江城被警方抓獲。

對於自己行將正法,夏長海認為是遲早的事,但在他被押送回廣東之前,他請求武漢的民警,把他在關押時所疊的幾十只紙鴿轉交給其中的一位,而對於另一位他卻認為,“如果沒有她,我可能還要多活10年。”

法網大案回錄(34):97年武漢特大搶劫殺人案破獲始末

10月10日下午5 時許,在武漢大學門前的一個公用電話亭前,一位三十多歲的女人撥通了110 報警電話:“我叫王秋桂,有一個叫夏長海的廣東人要我立即給他10萬塊錢。如果不給,他就要殺掉我全家。”

幾分鐘以後,市巡警支隊的警車趕到了現場,在巡警們的指導下,王秋桂給夏長海發了一個CA11機,約夏長海在武漢大學門前見面,雙方協商付錢事宜,夏長海毫無顧慮地答應了。半個小時以後,王秋桂指給巡警們,那個身高一米七,穿白色T 恤衫的男人就是夏長海。巡警們一擁而上,毫不費力地將夏長海捉上了警車,並將他倆就近送到了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派出所。

當班的黨魯泉探長和刑偵隊員何平立即對2 人分別進行了審訊。

在1 號審訊室內,夏長海對黨魯泉說,自己是廣東人,29歲,在潮陽做鋁合金生意,今年6 月來武漢,準備在武漢開闢新市場。7 月初,朋友王秋桂因買房子急需錢用,向他借走了15萬元。現在,自己要王秋桂先還10萬元,但她一直拖著不肯歸還,於是乎只得嚇唬她一下,目的只是希望她能早點還錢。

在2 號審訊室內,王秋桂對何平說,自己是在東湖磨山風景區開遊覽車的個體戶,36歲,離異,與父母生活在一起。今年6 月在工作中認識了廣東人夏長海,夏得知她今年7 月買了房子,就不斷地敲詐她。這一次更是變本加厲,揚言不拿出10萬元錢來就殺掉她全家。

黨魯泉與何平一碰頭,發現箇中蹊蹺很多。於是開始著手外圍調查。晚8 時許,廣東方面回電,沒有找到夏長海身份證上的地址;購房合同和房產證表明,戶主是王秋桂。

一個廣東來的生意人,為什麼要持有一張假身份證?他為什麼要敲詐一個離婚的女子?而且數目這麼大?他們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為什麼口供差異如此之大?隨著調查的逐步深人,黨魯泉腦中的疑團也越來越大。

法網大案回錄(34):97年武漢特大搶劫殺人案破獲始末

“你借錢給王秋桂,有沒有什麼憑證?比如借據什麼的。”黨魯泉似乎很隨意地問道。

“什麼憑證都沒有。”夏操著濃重的廣東口音答道。

“那她萬一不認帳,你怎麼辦?”

“如果實在要不回來,只好算了。”夏一笑,似乎很輕鬆地回答道。

“算了?”黨魯泉不覺心中一震:15萬元,再大方的生意人,也不會在毫無手續的情況下,將這麼一大筆錢借給一個才認識幾天的人。可如今,他又很輕鬆地說出了這樣的話。這錢是他自己的嗎?

正當審訊處於僵持階段時,夏長海的手機響了。黨魯泉一把拿過手機,“喂!你找誰?”

話筒裡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我是阿海的老婆,有事找他。你是誰?”

“我是阿海的朋友。他有點事,剛出去了,一會就回來。你現在在哪裡?有什麼事情對我說,我一會就轉告給他,行嗎?”

“我在司門口。請告訴他,我在等他回家吃晚飯。”

“對,她可以證明我的情況。”正當黨魯泉放下電話,準備詢問夏長海關於這個女人的情況時,夏長海說道。並告訴黨探長,這個女人名叫張春梅,22歲,宜昌人,是自己的妻子,現在在小東門某茶莊做大堂經理。他們住在司門口。

“你能帶我們去見見她嗎?”黨魯泉試探著問,誰知夏長海竟爽快地答應了。

黨魯泉等三人押著夏長海來到司門口,在一個黑暗的巷子裡,他們找到了張春梅的住處。

敲開門,他們看到,在一張摺疊桌上,放著三盤菜,兩雙筷子,一瓶啤酒,一隻酒杯。很明顯,儘管已是晚上9 點,張春梅還在等著夏長海回來吃晚飯。

在這間簡陋的小屋裡,民警們意外地發現了夏長海的另一張身份證,地址是海南省屯昌縣,另外還發現了一張宜昌市的商品房房產證,是一套價值10萬元的兩室一廳,戶主是張春梅。

將二人帶回所,幹警們竟從夏長海的身上搜出了一根細細的金屬眼鏡架似的東西,這是許多犯人用來開手銬的工具。很明顯,夏長海有前科。

夏長海有兩張身份證,必有隱情;張春梅在武漢只打了幾年工,不可能花10萬元在老家買下商品房。

當幹警把推測的結果告訴張春梅時,張說,房子是父母買了送給自己的。但當幹警指出,張上有哥哥,下有弟弟,父母又是教師時,張只得承認,房子是今年9 月夏長海送給自己的。

夏長海在兩個月內,花二十多萬元,為兩個女子各買了一套房子。如果不是特別有錢,且來得非常容易,誰能這樣大把大把地花錢?雖然他說自己的生意做得非常大,但真正的商人是會珍惜自己的勞動的。而且兩個女人都說不清夏在武漢到底從事的是什麼工作,似乎每天只是吃喝玩樂,或者終日住在賓館裡不出門。

夜深了,突審再次開始。“你帶著鋼絲籤子幹什麼?你兩個月內買兩套房子送人,哪來的那麼多錢?你為什麼要用假身份證?你為什麼要到武漢來?……”面對這連珠炮似的提問,夏長海臉上的笑容不見了,他慢慢地低下了頭。

“我們已經和海南方面聯繫上了,你看著辦吧。”

“唉廠夏長海深深地低下了頭,很無奈地說了一句:”我交待。“

夏長海原是海南省屯昌縣人,家住該縣國營中建農場,父母均是農場職工,共有兄妹5 人。夏中學畢業後即待業在家,終日無所事事。1987年,夏因盜竊,被判勞改三年半。1990年,夏長海刑滿釋放。家人湊錢讓他學習開車技術後,他來到廣東闖天下。他先後在汕頭。潮州等地替人開車。1994年,他認識了開中巴的潮陽人張海文,兩人很快成了無話不談、知根知底的好朋友。第二年,他又認識了河南到潮陽來開中巴車的李書湘。同為打工者,李和夏之間自然有許多相同的感受,雖然他倆經常泡在一起,但相互之間卻不知根底。

互996 年互回月,張海文跳槽到廣東創興泰實業有限公司當司機,每天駕駛一輛三菱吉普車外出收款。收回的款項既有支票,又有大量的現金。每天拖著現鈔滿天飛,可自己卻用錢不自由,張海文不禁心裡癢癢。

這天,夏長海到張海文家去玩,還沒聊上幾句漲就將夏拖到了僻靜處,訴說自己的想法,談完此情後,張問:“吉普車每天必須經過潮陽市峽山鎮324 國道,你想不想搞它一次?”時刻都在尋找發財機會的夏長海,聽到這個消息後不覺眼睛一亮,他當即應允下來,並說還要找一個幫手。

此後,夏長海分別在海南、汕頭等地物色對象,但均不滿意。他終於想到了李書湘。今年2 月23日,夏專程來到潮陽市輕工機械二廠宿舍,找到了住在此處的李書湘。兩人一拍即合,並商量了作案的辦法。這一夜,兩人都興奮得沒閤眼,一閉上眼睛,就彷彿看到了成堆的鈔票。

第二天一大早,夏長海就迫不及待地找到了張海文,告訴他一切已經準備就緒。並當即與張約定:由夏、李在324 國道上假裝碰到張的車,張順便帶他們一程,上車後,二人將同車的押款員幹掉後,將屍體扔到海里,然後三人平分搶來的錢,各奔東西。

兩天後的一個下午,夏長海和李書湘早早地來到了約定的地方。約摸5 時許,只見張海文的車遠遠地開過來了,二人忙招攔車。可張海文卻像沒看見一樣,車子從他們身邊飛快地開走了。

當晚,夏長海一見到張海文就質問他是怎麼一回事。張海文告訴夏長海,當時車上坐了好幾個人,停下車來,不僅不好下手,反而會使人生疑。

這一夜,夏長海就住在張家。夜深了,他卻難以人睡,他又將他們的殺人搶劫計劃來回地想了一遍。這一想,他嚇出了一身冷汗。他發現他們的計劃中有一個大漏洞:張海文是該車的司機,如果該車押款員被殺、鈔票被搶,作為司機的張海文必須首先受到懷疑。張海文一旦被警方抓獲,勢必會把自己和李書湘供出來。張又知道自己的底細,那自己將死無葬身之地了。想到這裡,夏長海狠下決心:一不做,二不休,完事之後,殺掉張海文。

第二天,夏長海將自己的觀點和理由告訴了李書湘,當即得到了他的同意。

但此後,一連幾次,都因車上人太多,他們的罪惡計劃一直未能實現。

法網大案回錄(34):97年武漢特大搶劫殺人案破獲始末

轉眼到了6 月18日。這天,張海文告訴夏長海,自己明天要去收幾筆大款,他讓夏長海作好準備。

當晚,夏長海來到李書湘的住處,二人又將計劃合計了一遍。隨後,他們又到宿舍旁的汽車修理廠,找了一根30釐米長的細鋼絲繩。

6 月19日下午5 時許,夏長海和李書湘帶著3 根鋼絲繩和2 把玩具仿真手槍,來到峽山鎮324 國道洋粉陳路段。約半個小時後,張海文駕駛的吉普車開了過來。他身旁坐著另一個人劉界朝。張海文假裝碰到了熟人,與二人熱情地打招呼,並問他們去哪裡。二人回答去峽山。張海文說可以帶他們一程,就讓他們上了車。人上車後坐在車後排。

車子繼續向前駛去,約10分鐘之後,夏長海向李書湘使了一個眼色,李就掏出鋼絲繩往劉界朝的脖子上套。慌亂中,一下套在了劉的嘴巴上。劉當即大呼救命,並拼命掙扎起來。夏長海看不對勁,忙掏出仿真手槍對準劉的太陽穴,對他說再動就開槍打死他。劉信以為真,不敢再動了。夏長海順手將套在劉嘴上的鋼絲繩往下拉到其脖子上,李書湘繼續用力勒,夏長海也過來幫忙,不久,劉就不動了。

車子繼續向前行駛,夏長海和李書湘將劉的屍體拖到了車後面的行李箱中。由於三人事先已商量好,完事後將劉的屍體扔到海里去,張海文於是一直將車往普寧市會來縣海邊開去。然而,他沒有料到,死神正在一步步地走近了他。

吉普車終於到了海邊。當張海文停好了車,正準備離開時,李書湘已將鋼絲繩套在他的脖子上了。這個此次劫鈔殺人的始作俑者,還未把自己的夢做圓就得了應有的懲罰。

隨後,夏長海在前面開車,李書湘在後面分錢,車上的114 萬元現金和22萬元匯票被李分成兩份後,用車上原來裝錢的袋子裝好。二人在會來的路邊將車停下,說好以後各走各的路,然後一人拎著一大袋子錢,棄車而逃。

夏長海首先打的到了汕頭,當晚就住進了一家大飯店。一關上房門,他就迫不及待地打開錢袋,數了起來,55萬元,整整55萬元現金!而在此之先,他身上只有十幾元錢了。此時,他真正體會到了擁有鉅款的激動。

第二天,夏長海花4500元買了一條皮帶,2000多元買了一雙皮鞋,8000多元買了套西服……這一天,他花了近3 萬元把自己從頭到腳“武裝”了起來。第三天中午,他突然接到一個朋友的CA11機,告訴他李書湘被抓了,問他知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他只說了三個字:“不知道。”放下電話時,他發現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當天晚上,夏長海搭乘一輛大貨車趕到了廣州,隨後,又馬不停蹄地攔乘一輛的士逃到湖南韶山。他無心欣賞韶山風光,而是躲在一家大飯店裡休息了一夜。次日,他又登上了開往北京的特快列車。

6 月26日,當列車快到武漢時,本來就沒有旅行目的地的夏長海,突然產生了要在武漢這個特大城市逛一逛的願望。他在武漢下了火車。

六月的江城,是一年中最美的季節:輕風拂面,氣候宜人,正是外出踏青的好時光。

夏長海首先來到了武漢的明珠——東湖。有了一身名牌行頭,身上又揣著鉅款,夏長海自然不會擠車踱步,他要詠一詠大老闆的風度,於是他花600 元錢包了一輛遊覽車。開車的是一位風韻猶存的少婦,她見客人出手大方,又說一口南方話,猜想一定是碰上了一位大老闆,於是在熱情中又增加了幾分溫存,在周到中又增加了幾分殷勤。

秀麗的山水、動人的傳說、殷勤的服務使夏長海在享受著大老闆的優越的同時,少了一分驚慌。他和少婦攀談起來。在交談中,他得知,少婦名叫王秋桂,離婚後,獨自住在孃家,是在磨山開遊覽車的個體戶。

夏長海不禁心中一動,自己不是正在尋藏身之地嗎?也許這個女人正可以利用一下。

由於各有所圖,一天的神交下來,相互之間早已是難分難捨。夜色降臨,兩人又來到了一個雅緻的餐廳。在燭光晚餐中,夏長海終於向王秋桂“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來武漢開闢鋁合金市場的未婚老闆。

聽到這裡,這位多情而成熟的女人不禁一陣竊喜:上天有眼,終於讓我遇上了一位大款,如果……

這一夜,倆人在一家高級賓館裡共度了一段難忘的時光。

此後,夏長海經常請王秋桂出去玩,一來一去,王秋桂也離不開夏了。為了聯繫方便,夏花七千多元給王買了一部手機,此後王更是隨叫隨到,也無心再開什麼遊覽車了。她終日陪著夏長海逛商場、上餐館、泡舞廳。夏更是不惜重金,今日一條純金項鍊,明日一套高級時裝。沒多久,夏已在王的身上花了好幾萬元。兩人也正式開始同居了。

為了便於更好地隱藏起來,7 月15日,夏長海和王秋桂一起來到洪山丁字橋,花15萬元以王的名義買了一套兩室兩廳的商品房。不久,夏又先後兩次交給王11.5萬元現金,要她負責裝修房子及買傢俱。

就在王秋桂潛心構築再婚的愛巢時,一隻更靚的“金絲鳥”棲上了夏長海的枝頭。

這一天,無所事事的夏長海來到了小東門一家茶館。走進不大的店堂,他的眼睛一亮:好靚的大堂經理!“先生,就一位嗎?要不要小姐作陪?”“要啦。你能不能陪我?”“對不起,先生。我在大堂還要照顧其他的客人,讓別的小姐陪你行嗎?”“不行,我就要你陪我。”“那好。你先找間房子坐一下,我把工作交待一下就馬上來。”

這一天,夏長海在這家茶館裡呆了大半天。談經歷,談見聞,幽暗的小房子裡,夏長海知道她叫張春梅,是宜昌人,22歲,在武漢打工已經4 年了。張春梅也知道夏長海是來漢做生意的深圳人。

第二天,夏長海又來到了茶館,又是點著要張春梅陪。這一天,二人又談得相當開心。第三、第四天過去了,二人都有一種相識恨晚的感覺。張春梅的業餘時間完全被夏長海包下來了,除了給她買了些衣物、首飾之外,還給她買了一部松下牌大哥大和一個摩托羅拉中文尋呼機。

法網大案回錄(34):97年武漢特大搶劫殺人案破獲始末

老物件:大哥大

和張春梅在一起的時間多了,王秋佳不久就有所覺察。一天,她終於發現和夏長海在一起的是一位小姐,一位無論是年齡、長相,還是身材都比自己優越得多的女孩子。王秋佳想用自己的愛和照顧來拉回夏長海的心,但不久,她發現那是一場徒勞。感情這東西,早在多少年前,她就領教過了。不過,你想丟了我,可以,那這二十多萬元的東西,十多萬元的現金,你就別想要回去了。。和張春梅在一起,夏長海找回了做男人的優越感,找到了和王秋桂在一起所不同的感覺:真實、單純。他開始明目張膽地和張春梅一起住進了洪山賓館。他覺得,自己該和這樣的女孩子結婚才對,這才不枉活了一生。他開始恨自己當初怎麼那樣輕率,他開始想要回那些財物,但不久,他發現自己完全錯了,“什麼?想得那麼美。那些東西都是你送給老孃的。想要回去,沒門。”

一次兩次要不到手,夏長海顧及自己的身份,他不敢再要了。8 月初,他要跟張春梅一起到宜昌去見未來的岳父母了。

來到宜昌,夏長海和張春梅一起住進了屈原大酒店。女兒領回了一位來自廣東的小老闆,並且要和他結婚。做了幾十年教師的二老顯得格外慎重,他找來女兒的哥哥姐姐,一家人給他倆提了十幾個問題,有的夏長海還能回答一二,但一當他束手無策時,善良的姑娘立即幫他回上了。見姑娘如此這般,做父母的也只好作罷了。

驚魂剛定的夏長海更是對姑娘感激不盡,他真正感受到了一種發乎內心的愛。他決定要和張春梅一起過下去了。

第二天,夏長海一個人抽空在宜昌市區轉了半天。第三天,他帶著張春梅來到了一家房地產公司,他要送給張春梅一套房子,他要和她結婚。張春梅高興得跳了起來,張家也看出了他的一份誠心。這套房子又花去了夏長海10萬元。

在宜昌玩了九天後,他倆又回到了武漢,再次住進了洪山賓館。8 月31日,張春梅回宜昌去了。住在賓館的夏長海發現口袋裡的錢快用完了。他知道,愛是要有一定的物質條件作基礎的,沒有錢可不行。他要從王秋桂那兒要錢去。他想,那個女人總不至於將三十多萬元的財物全部吞了吧。但得到的唯一的結果只是,想想辦法。夏長海跟著回宜昌去了。

10月10日,夏長海和張春梅一起又回到了武漢。這一次,夏長海已身無分文了,錢對於他太重要了。他決意要討回花在王秋桂身上的錢。但王秋佳再一次聲稱“沒那回事”。夏長海火了,他心想,想黑老子的玩命錢,當心老子殺了你的全家。

為了保住這筆已到手的橫財,王秋桂想到了打110 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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