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45)沒有繳納罰金,檢察官爲什麼還要建議給他多減刑1個月?

荊州江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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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沒有想到,檢察官不僅建議多減一個月,還給我帶來5年沒有音訊的家人的消息!實在是太感謝了!”9月19日,湖北省某監獄服刑人員劉某某非常激動,向承辦其減刑監督案件的荊州市江北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鳳華表達了感謝之情。

2018/10/15(445)没有缴纳罚金,检察官为什么还要建议给他多减刑1个月?

提請減刑將從嚴

今年8月,劉某某在服刑考核期間共獲得3次表揚,原本達到減刑9個月的基本條件,但是監獄準備從嚴掌握減刑幅度,只對其提請減刑7個月。監獄從嚴掌握的原因有2項,一是劉某某的原判犯罪情節嚴重,二是劉某某原判罰金11000元沒有繳納,並且未提供證實其無財產刑履行能力的家庭貧困證明。

慧眼識疑尋真相

張鳳華在審查減刑案卷時發現,監獄對劉某某從嚴掌握減刑幅度符合辦案實踐中的一般尺度標準,但同時也發現,劉某某本人單身,父母兄弟均居住農村,其2016年至2018年連續3年沒有任何接見款上賬記錄,其零用金全部來源於監內個人勞動報酬收入,月均消費分別為84元、177元和163元,遠遠低於449元的同監獄服刑人員月均消費水平。張鳳華意識到,劉某某可能真的沒有履行財產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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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內調查

既然沒有履行財產刑的能力,劉某某為什麼不讓家人到地方民政部門開具家庭貧困證明讓這次減刑多減一個月呢?張鳳華帶著疑問來到監區,找到民警、劉某某本人及其同監罪犯了解情況。原來,劉某某自2014年元月入監後就與家人失去了聯繫,已經5年多沒有音訊,連80歲的父母親是否健在都不知道,更談不上要家人去開具家庭貧困證明了。張鳳華瞭解情況後,當即決定對劉某某的財產狀況和財產刑履行能力進行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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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調查

9月初,張鳳華帶領辦案組分別到劉某某戶籍所在地神農架林區和其父母兄弟居住地枝江市農村實地調查,瞭解到劉某某是戶籍所在地的空掛戶,無任何房產,而劉某某父母年歲高,身體不好,不能出門,完全失去勞動能力,於2000年變賣房產後遷往枝江市依靠劉某某早已分家的兄弟生活。辦案組調查得到的結論是,劉某某本人沒有個人財產,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也沒有財產可供履行罰金刑,應當認定為沒有財產刑履行能力。9月3日,江北院向監獄書面建議對劉某某提請減刑8個月,得到監獄採納。

親情圓夢一線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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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劉某某長期好逸惡勞以至最後犯罪到監獄服刑,家人早已對其喪失信心不聞不問,兄弟們更是堅決表示與他斷絕來往。張鳳華長期從事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深切瞭解服刑人員渴望親情、期盼關心的迫切心情,她在查明案情的同時不放棄幫助劉某某與親人和解的機會,耐心地勸解劉某某的兄弟,告訴他們劉某某正在積極改造爭取早日新生,家人不放棄是對他最好的鼓勵和幫助。在檢察官的誠心勸說下,劉某某的兄弟表示願意重新接納劉某某,將聯繫方式交給檢察官,並且配合錄製視頻讓檢察官帶回監獄。當劉某某在檢察官帶回的視頻中看到父母兄弟久違的身影,聽到親人關心的話語,他的眼淚忍不住掉落下來。

編審:張 浪 校對:陳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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