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787 證券簡稱:中儲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8-074號

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6區18號樓本公司會議室

(三)

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

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韓鐵林先生主持,會議採取網絡投票和現場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的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劉起正先生、伍思球先生、王煒陽先生因公務未能參會;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會秘書薛斌先生出席了本次會議,公司其他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 議案名稱: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

1.01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目的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1.02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1.03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價格或價格區間、定價原則

1.04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和資金來源

1.05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種類、數量及佔總股本的比例

1.06議案名稱:回購股份的期限

1.07議案名稱:決議的有效期

2、

議案名稱:關於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具體辦理回購公司股份相關事宜的議案

3、

議案名稱:關於為中儲南京物流有限公司在工商銀行申請的銀行承兌匯票額度提供擔保的議案

4、

議案名稱:關於聘任2018年度財務報告及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二)

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說明:上表為剔除公司董監高的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

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上述議案1(逐項表決)和議案2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得了出席會議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鑑證的律師事務所:天津精衛律師事務所

律師:賈偉東、袁青

2、

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與會股東資格、臨時提案的提出和付諸表決、表決程序、表決方式和表決結果及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的信息披露事項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

證券代碼:600787 證券簡稱:中儲股份 編號:臨2018-075號

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股份通知債權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通知債權人的原由

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0月10日召開七屆四十八次董事會,於2018年10月31日召開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等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10月11日、11月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分別為:臨2018-060號、臨2018-074號)。

根據公司回購股份預案,公司將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9元/股,回購股份數量不低於10,999,005股(公司總股本的0.5%),不超過21,998,010股(公司總股本的1%)。在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9元/股的條件下,按回購股份數上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的資金不超過19,798.21萬元,按回購股份數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的資金不超過9,899.10萬元。本次回購的股份計劃用於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若公司未能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公司將依法對回購的股份予以註銷。資金來源為公司的自有資金。本次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如果觸及以下條件,則回購期限提前屆滿:

1、如果在此期限內回購股份數量達到最高限額,則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即回購期限自該日起提前屆滿;

2、如果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本回購方案,則回購期限自董事會決議終止本回購方案之日起提前屆滿。

若公司在回購期內發生《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停牌事項,公司股票連續停牌時間超過10個交易日,公司將在股票復牌後對回購方案順延實施並及時披露。公司董事會將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在回購期限內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並予以實施。

二、需債權人知曉的相關信息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均有權憑有效債權文件及相關憑證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未在該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申報所需材料: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

(1)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2)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公司各債權人如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應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公司提出書面要求,並隨附有關證明文件。債權人可採用現場遞交、中國郵政EMS或傳真方式申報,債權申報聯繫方式如下:

(1)申報地點: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6區18號樓

(3)郵政編碼:100070

(4)聯繫電話:010-83673502

(5)聯繫人:黃曉

(6)傳真號碼:010-83673332

(7)以中國郵政EMS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寄出郵戳日為準;以傳真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為準,請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中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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