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請來表妹「幫忙」考外語 監考老師報警雙雙被判刑

找他人代替自己考試,被監考老師當場發現。10月24日,記者從興慶區檢察院瞭解到,由該院提起公訴的李某、張某代替考試案,經法院審理,依法判處李某、張某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李某、張某系表姐妹關係。2016年年底,李某因很久沒有學習外語,找到剛大學畢業的表妹張某,請張某代替自己參加2017年10月舉行的自學考試英語課程。考試當天,張某按約定攜帶李某准考證、身份證及報考信息表進入考場代替李某參加考試。在考試過程中,監考老師發現異樣,遂向公安機關報警。

興慶區檢察院審查認為,張某代替他人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李某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其行為應當以代替考試罪追加2人刑事責任。興慶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李某、張某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均表示自願認罪。(記者 喬素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