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开学季!
刚从高考中“煎熬”出来的准大学生们,
即将开始崭新的大学生活。
对于初次身处陌生环境的大学生们来说,
有种绝对危险的东西必须警惕,
那就是——
毒品!
要知道,
朝气蓬勃的大学生,
也正是毒品的“易感人群”。
他们年轻、好动,
他们追求个性,
他们易受同龄人影响,
而且,
生平第一次脱离家庭的他们,
也逐渐远离了家长的保护与管束……
而狡猾的毒贩,
可谓无孔不入,
一旦成为他们的目标,
马上就面临被毒品侵蚀的危险。
从众心理、对毒品危害以及对法律的认识不足,
是导致大学生吸食贩卖毒品的一大原因。
要预防毒品侵蚀,
首先自然是要了解毒品,
明白毒品的危害有多可怕。
其次,
则是学会选择自己的朋友圈——
不少大学生开始吸食毒品,
就是从朋友聚会开始的!
他们认为想戒就可以戒掉,
殊不知,
一入毒门深似海,
直至走上了吸毒贩毒的不归路。
所以,
一定要远离吸毒人员,
自觉举报涉毒犯罪:
十招识别吸毒人员
1
无故旷课、旷工,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突然变坏;
2
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3
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4
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崇;
5
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如注射器、锡纸、切断的吸管、烟斗等);
6
为遮掩收缩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带太阳镜;
7
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着长袖衬衣;
8
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挣,身体消瘦;
9
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质量差;
10
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除此之外,
我们还想提醒大学新生,
切勿贪图小利,
谨防各种套路,
千万不要成为单纯、轻信的法盲,
比如下面这位大学生:
明知交易的是毒品,经不住同学为其壮胆的央求,一同前往交易地点,刚一出手就被民警抓获,大学生小李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管制四个月。
20岁的小李是北京某大学的学生,某日舍友小黄将其拉到一旁,神秘兮兮地说有一个轻轻松松赚大钱的买卖,今天要去和买家交易。因为是第一次干,怕钱财两空,邀小李陪其去撑个场面,赚了钱后再请他去泡吧。因小黄平日经常吹嘘其在夜店 “嗑药”的经历,再加上他遮遮掩掩的叙述,小李顿时明白所谓的“交易”原来就是贩卖毒品。
虽然知道贩毒是违法的,但经不住小黄“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的再三央求,小李渐渐心软了,心想毒品既不是自己买来的,也不是自己联系卖出去的,只是陪朋友去壮个胆,即使出了事,应该和自己也没关系,便答应了。
孰知,到了约定地点,小黄突然拿出两包东西递到小李手上,说放在他身上比较安全,还让他等交易时再将其中一包交给小黄。兜里攥着两包毒品,小李紧张得大脑一片空白。几分钟后,下家前来交易,小李迅速将一包毒品递给小黄,还未来得及享受交易成功后如释重负的感觉,就被一拥而上的便衣民警抓住了。
经鉴定,小黄与小李贩卖的毒品系大麻,净重16.24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向他人贩卖毒品,均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小黄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小李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被依法从轻判处管制4个月,罚金2000元。
大学生活即将开始,
作为逐渐成年的你,
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切记毒品的威胁绝非远在天边,
必须把禁毒知识铭记于心,
让我们牢记,
“永远不尝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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