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產過戶,尤其是屬於遺產性質的房產過戶,必須要徵得所有法定繼承人的同意,才可以順利辦理過戶,但是前兩天,句容市民呂先生向我們反映,他的弟弟在沒有徵得他和老母親的同意下,擅自將父親遺留的房產,過戶到了自己的名下!
呂永才:
從父親的(遺產)角度,母親跟我這個大兒子應該都有份的, 從弟弟這邊來講的話,房產證是他的,老母親也應該有份的。
呂先生所說的房產,位於句容下屬鎮呂家邊126號,由三間平房和一個小院子組成,呂先生和母親住在靠路口的一間房裡,而另外兩間房卻大門緊鎖。
呂先生告訴記者,其中的兩間房子是他們一家人在70年代的時候,合力蓋起來的,當時的戶主是他的父親,蓋好後沒兩年,他就離開家前往鎮江工作。
呂永才:
當時蓋的石頭牆,黃瓦蓋在上面的,這個房子弄起來,我就住了兩年還不知道幾年,我就出去了。
呂先生說,99年父親去世的時候,他回到家中,房子已經變成了三間,之後的十多年,呂先生一直沒回家,直到今年8月下旬,他接到消息,說90歲的老母親病危,回家照顧老母親的時候,無意中呂先生和母親提到了房子的問題。
呂永才:
這個裡面有蚊子,我們就想到,我們住在鎮江就沒有像這樣子,我們就想到這個好點的房子了。
呂永才的母親 丁奶奶:
他們把我攆出來,怎麼弄呢,我就出來了。誰把你攆出來的?小兒子死掉了,小媳婦攆的。
據丁奶奶說,去年小兒子去世後,小兒媳就把她攆到了偏房,自己也搬走了。
呂永才告訴記者,他為了讓母親住到主屋去,也和弟媳溝通過,但是對方一直沒有同意,他就想從房屋產權入手,幫母親住回主屋,但是多方打聽後得知,這房子的產權不知道什麼時候,竟然到了弟弟的手上。
呂永才:
大隊先不肯講,後來我們到下蜀建房辦,是我兄弟的名字。
呂永才的母親 丁奶奶:
換成他的名字有4、5年了。(當時房子是你丈夫的名字,對吧,變成他的名字沒有人來問你嗎?)沒有。(有沒有人讓你簽過什麼字啊?)沒有。
呂先生認為,這個房子原本是父親名下的,自己和母親就應該有一份遺產,就算是過戶到弟弟名下,弟弟去世後,母親應該也可以分到一份遺產。
但是現在他多次和弟媳溝通,對方始終不理不睬,那麼,事情是不是像他說的一樣呢?記者隨後聯繫上了呂先生的弟媳梁女士。
呂先生的弟媳 梁女士:
我老公死掉了,他來霸佔我的房子,我老公之前還花錢打官司,他不肯養上人,不肯養娘老子,十幾年前就花錢打官司了,一年只肯給300塊錢生活費。
梁女士告訴記者,她和丈夫結婚的時候,呂家兄弟兩就已經分家了,之前發生什麼她也不清楚,後來兄弟倆還因為贍養問題打過官司。
呂家的房子之前一直沒有登記產權,97年,她和丈夫將房屋翻修,徵得老人同意之後,將產權登記到了梁女士丈夫的名下。但是今年呂永才回家照顧老人之後,就開始討要房產,自己只好另外找個地方居住。
呂先生的弟媳 梁女士:
我回家一次打我一次,回家一次打我一次,我上次回家打我幾個嘴巴子,我現在都被他打的不好了。
對於房產問題,梁女士認為,當時登記產權是老人同意的,而且一家人還簽署過一份協議,聲明房產都歸二兒子一家,所以與老大無關,而且老人現在就住在房子裡,也不需要分割房產。
呂先生的弟媳 梁女士:
他想要霸佔我的房子,我老公死掉了,房產全是她的,全是老太婆的,婆老太又是他的,我老公死了,我老公又不是光棍,他還有老婆女兒呢。
梁女士表示,因為這件事,他們曾多次到社區、鎮政府協商,一直沒有結果,記者隨後也向呂家邊所屬的新村村委會和下蜀鎮司法所瞭解情況。
新村村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
這個老人(呂永才)什麼情況呢?他當時跟老父親簽了一個
斷絕關係書,等於就是不贍養他老父親了。
據工作人員介紹,在1996年,呂永才因為不肯贍養老人,和家人簽署了斷絕關係的協議,聲明房屋以及其他財產都由弟弟呂永法繼承使用。
但是隨後弟弟又起訴了呂永才,要求他履行贍養義務並勝訴,呂永才每年需要支付一定的贍養費,在弟弟去世後,呂永才回家贍養母親,才重新提起了房產問題。
新村村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
他現在跟我們講什麼意思呢,老太我回來贍養了,馬上走還有一筆費用,我既然贍養她了,她的東西就肯定要帶我一點。他侄女當時是這樣說的,她奶奶90歲了,沒有地方住可以給她住,你現在講這個房子我不跟你講,等她奶奶百年走了之後,你說這個房子是你的,我們該打官司打官司。
社區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為了此事,他們曾多次協調,但是因為雙方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所以才僵持不下。
但是因為雙方都在贍養老人,他們也不好採取強制措施,如果雙方要對簿公堂,相關部門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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