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龍蝦店被罰三十萬,員工被判刑!只因爲做了這件事!

这家龙虾店被罚三十万,员工被判刑!只因为做了这件事!

“老二龍蝦”在安徽省合肥市有多家門店,對於喜歡吃龍蝦的朋友,當地不少人可能吃過“老二龍蝦”。

然而,近日運營該品牌的公司以及一名員工,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蜀山區法院獲刑。

涉案公司被判罰金30萬

責任員工被判刑

这家龙虾店被罚三十万,员工被判刑!只因为做了这件事!

原來,被告單位安徽尚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謝某某直接實施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為,是單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亦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予懲處。

这家龙虾店被罚三十万,员工被判刑!只因为做了这件事!

員工受指派 滷料中加罌粟殼粉

據瞭解,被告單位安徽尚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於2014 年12 月8 日註冊成立,法定代表人為王某某(於2017年5月病故),公司在合肥市貴池路、黃山路等地設立門店,對外出售龍蝦製品等。

自2016年2 月,該公司員工、被告人謝某某(王某某的外甥)受指派負責熬製添加罌粟殼粉的龍蝦滷料、蘸料,並將加工好的龍蝦半成品及熬製好的龍蝦滷料等配送至公司貴池路門店、黃山路門店、琥珀山莊門店進行銷售。

2017 年7 月13 日,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貴池路門店、龍蝦加工點等進行現場檢查,對該公司加工銷售的龍蝦、滷料、蘸料等產品進行稽查抽樣並送檢。經檢驗,送檢龍蝦、滷料及蘸料中含有嗎啡、可待因、罌粟鹼等成分。

“為龍蝦提鮮 味道更好”

謝某某辯稱,他是受王某傑指派從2017年2月份開始配置滷料,王某傑先聯繫好,他去某市場門口拿罌粟殼粉,對方看到他們的車,將裝有罌粟殼粉的蛇皮袋交給他,“添加罌粟殼粉是為了讓龍蝦更鮮美,口味更好。”

在庭審中,謝某某表示,該公司的這幾家店銷售的龍蝦有多種口味,只有在蒜香口味的龍蝦中添加了罌粟殼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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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尚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則辯稱,此事沒有導致食客投訴身體不適的情況,因此沒有造成大的社會影響,並且僅在三家店銷售,僅限於是蒜香口味的,因此銷售量也不大,希望法庭據此判決。

據瞭解,2017年7月14日,謝某某經口頭傳喚後,自行前往派出所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了案件事實。

公司被判罰金30萬 員工被判有期徒刑

蜀山區法院審理認為,安徽尚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謝某某直接實施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為,其行為也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謝某某自行前往公安機關接受調查,並如實供述其罪行,屬自首,可對其從輕處罰。

在共同犯罪中,謝某某直接實施犯罪行為,是主犯,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辯護人關於謝某某是從犯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綜上,判決被告單位安徽尚傑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被告人謝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禁止被告人謝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小心食品中的罌粟殼!

罌粟殼當調料 食用等於吸毒

將罌粟殼作為調味品在食品中添加的案例多有報道,飯店、食攤在火鍋、麵皮、小龍蝦等食品中添加罌粟殼,可能使食客上癮或者對身體造成慢性傷害。一些食客吃完後,在毒品尿檢中被查出呈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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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四川一位在多家火鍋店做過十多年的廚師透露,某些餐飲店用罌粟殼作“秘方”是為了留住客人,一般小店用的多。“以前是把粉直接放在火鍋底料裡,但監管部門來查的時候都要抽取底料化驗,所以,現在很多商家都把罌粟粉放進味精或者吃火鍋的碟子裡,這樣不容易被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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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食用易成癮 破壞神經系統致慢性中毒

提起罌粟,人們就會想到“鴉片”。罌粟殼是成熟的罌粟果去掉籽後的部分,把它放在湯裡,會煮出“鴉片”成分從而使人上癮嗎?

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中醫科醫師趙嵐表示,罌粟殼中的生物鹼雖然含量較少,但對於普通人來說,長期食用容易成癮。並且,長期食用含有罌粟殼的食物,還會對人體神經系統造成損害,並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曉兵說,這種買賣罌粟殼的行為是明顯的違法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規定,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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