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因信用卡詐騙被拘留,逮捕和坐牢的親身經歷

在用卡圈裡瞭解到一個朋友因信用卡詐騙被捕的全部經歷,在這裡分享給大家,希望大家可以交流下遇到這種情況的正確處理方案。

背景:透支中信銀行本金1.2萬,逾期七個月,逾期期間溝通分期償還無效。卡友本人失業狀態、家人生病、老婆懷孕即將生產。

過程(以第一人稱敘述):1、在2017年12月29日下午1點接到中信銀行的催收電話,在電話裡表示了還款難度,希望可以分期償還,並約定下午簽署還款協議。下午見面後,對方提出去派出所調解室籤協議,於是傻乎乎的跟著去了,期間催收不斷與我閒聊,我猜他們估計是在穩住我

2、被關進鐵門後一小時,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的正式員工拿了一疊材料進了民警辦公室。15分鐘後民警把我帶到了留置室,並且搜走了我身上的錢包和手機。 留置室裡的我還是很迷惘,意識到麻煩了,但是不死心的問門前的兩個看守:“這是什麼意思,我犯法了麼?”一個看守問我“你什麼事?信用卡啊?你這是犯罪了,應該要做牢的。”我整個人都不好了,想著快要生產的老婆,剎那間就奔潰了,真的很無助。

3、晚上7點左右民警把我提了出去,做筆錄。重點核對了3個問題。 1、信用卡欠款的本金是多少?

確認是1.2萬元,加利息1.8萬元; 2、信用卡逾期的時間是否超過了3個月? 確認是逾期了7個月; 3、信用卡催收記錄表,是否認可? 確認是沒問題的(催收電話都收到過; 我看到信用卡催收表當中,每一次電話催收的內容和時間都有記錄,十分詳細,連給我親屬的電話都記錄了,幾點幾分,通話多長時間,通話的具體內容都有記錄。)其他辦卡時提供的資料,例如:身份證複印件、信用卡申請表、本人簽名、消費記錄都一應俱全。最後讓我在身份證複印件、催收記錄、信用卡申請表、消費明細表上簽字確認,按了手印。事後才知道,這份證據固定了我的3個事實:本金超過1萬元、經過3次以上有效催收、連續3個月沒有還款,已經達到了刑事起訴的條件,夠判刑了。

真實案例:因信用卡詐騙被拘留,逮捕和坐牢的親身經歷

4、簽字之後,民警拿來一張刑事拘留證,清楚寫著銀信用卡詐騙罪被刑事拘留。21點左右,我被帶上了警車,並給我手機通知家裡。電話那頭的老婆已經快急死了。

5、看守所內的日子簡直不願意再次想起,光著腳,穿著同一的號服,監室大概30平方,睡覺的人對方不足20平,四十幾個人盤對坐著。和外界所有的信息都隔絕。每天只能盤腿坐在木板上,伙食很差,根本看不到油,米飯半生不熟,常年只有白菜和蘿蔔。

在看守所裡我瞭解到,平均每個月都有近百人因為信用卡詐騙,被關押在羅區湖看守所。整個深圳有9個看守所,每個月因為信用卡詐騙被抓的人,不低於500人。

6、逮捕和判決的法律程序 我從被拘留到判刑,一共經歷了3個階段。 判決書 第一階段:公安局收到報警後,首先將我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長37天,在這個期限內,公安局要完成證據的收集,並且交到檢查院。由檢查院決定,是否對我提起公訴。 第二階段:刑事拘留後的14天,我收到了檢查院的“逮捕通知書”。

檢查院收到公安局移交的證據時,要判斷我是否構成了犯罪?再決定是否逮捕。 逮捕後,我才可以被長期關押。所以大家要注意,逮捕通知書,是由檢查院發的。以往催收公司發的所謂“逮捕令”,都是嚇唬沒有法律常識的人。 第三階段:被“逮捕”後的30天,檢查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訴,法院根據檢查院的材料,在看守所內,對我下發了一審判決。

7、因為我被抓後家人東平西湊幫我還清了所有銀行的債款,法院根據我的還款情況,判處了我最輕的刑罰,歷經關押3個月後,我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門。有一個欠了1.4萬一分錢沒有還款的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這裡也給相同處境朋友一個忠告,如果你有和我一樣的遭遇,一定要及早處理,避免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拖垮家庭。如果高昂的利息和滯納金超出了家庭的能力,就算是想救我們,也沒有能力了。

真實案例:因信用卡詐騙被拘留,逮捕和坐牢的親身經歷

對於這件事,首先了解下息轉本和停息掛賬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70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要有證據證明你有很強的還款意願)的,髮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按照《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而簽訂個性化還款協議。

用卡圈推薦的是賬單分五年共六十期還款,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要注意還款總金額、還款週期與有關利息的還款事項。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分期還款協議的,髮卡銀行及其髮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停止對該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還款協議的情況除外。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的,髮卡銀行必須留存錄音資料。錄音資料留存時間至少截至欠款結清日。總的來說,所做的這一切就是在向銀行證明自己並不是惡意透支,這點十分重要。

用卡圈建議可以將還款口頭協議的電話錄音備份,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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