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施工一般技术规范

房屋装修施工一般技术规范

一 、承载能力

为了承租人/授权人的安全,在装修施工中请您不要对结构承重部位进行改动,对非承重部位的变更(包括砖墙的拆建)请事先书面通报物业管理处,批准后由专业工程师指导进行施工。(土建/结构)楼板最大承载能力见《房屋使用说明书》。

承租人/授权人将平面布置图提供给物业公司,请标明何处会有特殊设备造成重负荷,必要时需由原设计单位(土建/结构)对结构特性进行估算,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装修申请方承担。

请不要在室内任何管线上悬挂重物。

二 、建筑结构

装修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不得任意扩大门窗洞口;不得在楼面铺贴超过1.2cm厚的石材面层;不得改变和影响物业的整体及外观。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或与原设计单位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交设计方案及审批图纸。

三 、电气工程

1、 为使承租人/授权人能够安全、可靠的用电,装修公司应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

2、 图纸设计应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3、 为保障楼宇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供配电系统应按物业管理处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4、 严格按图施工,如有改动,应先向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加施工图。

5、 插座和照明回路不得混和使用,照明灯具、插座、开关必须与设计图纸相符。

6、 使用材料,规格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7、 配电线路预埋线管的凿沟深度不得超过3cm,预埋暗线盒深度不得超过6cm,线管选用铁管或且不能切断钢筋。

8、 配电线路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塑铜导线,且在线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电线接头处必须加接线盒,移动灯位原灯位如有接线头不得将原灯位封死需加盲板。必须遵守“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的规定。面对插座应符合“左零右火接地在上”的规定。

9、 天花内及墙地面布线必须穿有铁管禁止将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从分线盒到灯具的导线应穿有金属软管(蛇皮管)并做外皮接地。地面走管必须穿镀锌铁管。

10、所有的金属线管、线盒与线管,需做跨接地处理(按消防条例)。(套接紧定JDG电线管不用接)

11、安装总容量不大于设计容量。

四、空调系统

1、 物业管理处不建议装修时改动原有空调系统设计,如必须改动,请事先书面通报物业管理处,批准后由专业工程师指导进行施工。

2、 图纸必须符合《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

3、 施工前装修公司应对户内所有风机盘管做好防尘保护。

4、 严格按图纸施工,如有修改应先以图例方式通知物业公司工程部。

5、 空调系统改造必须向工程部递交方案和责任担保书,经同意方可施工。

6、 自装的出、回风管道做可靠连接,出风口与主风道距离小于1.5M时,可使用软(帆布)连接,如出风口与风机盘管主风道距离大于1.5M时,应做铁皮风道连接,并做好保温。但风道长度越长空调制冷、制热效果越差。

7、 不得更换现有温控器,如温控器需移位请联系物业管理处,温控器操作应与显示状态一致。

8、 顶部工程装修完成后,安装天花前应清理风机盘管、冷凝水接水盘及风机,并通知管理处工程部检查后方可安装天花。

9、 任何室内的空调和机械通风管道、风机盘管的增加或修改都应经过物业管理处的书面批准。任何施工单位不得对现有系统进行任何改动。

10、加装的空调装置,应征求物业公司的意见;特别注意冷凝水管必须进行保温处理,以防二次结露。

11、装修时容易产生灰尘的地方,施工单位需将空调供回风口封包保护,以防止损坏空调系统。

12、吊顶时应在空调盘管的各类阀节门处及房间主要节门处留有检修口,以便日后进行维修;在天花板安装吊具时,钻孔深度不应超过4CM。

五、消防系统

消防水龙只限用于灭火,任何人不得将消防水用于冲洗或取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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