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紅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股價異常波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中南紅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連續兩個交易日內(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1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屬於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 公司關注、核實的相關情況

針對公司股票異常波動,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經核實,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經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但存在已披露的其它重大事項。

(1)公司於2018年10月20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2018年第三季度報告正文》, 2018年第三季報中對2018年全年經營業績的預計為業績虧損-15000萬元至-8000萬元。並提示了商譽、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資產的減值風險。

(2)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及違規對外擔保事項,公司於2018年10月26日披露了《關於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金佔用等事項的進展公告》、《關於公司簽訂債務轉移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關於全資子公司簽訂〈委託經營管理服務協議〉的公告》、《關於控股股東簽署〈關於表決權等股東權利授權委託協議〉的公告》。

(3)公司於2018年10月30日披露了《關於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中提及控股股東中南重工集團、實際控制人陳少忠已解決部分資金佔用事項,剩餘部分未能在其承諾的一個月期限內解決。關於違規對外擔保方面,截至目前,公司是否需要承擔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尚需法院判決。因此,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13.3.1條、第13.3.2條的規定,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3、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公司股票。

4、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項。

5、經核查,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媒體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6、經核查,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7、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規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事項外,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必要的風險提示

1、關於未履行內部審批決策程序開具商業承兌匯票、對外擔保、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資金佔用等事項的風險提示

雖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於上述違規事項已出具具體解決方案,並歸還了部分資金至中南文化,但中南文化3.3億元債務轉移給中南重工集團事項尚需經公司定於2018年11月12日召開的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尚存在不確定性。關於違規對外擔保方面,公司是否需要承擔全部或部分擔保責任尚需法院判決。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關於第三季報預計2018年全年業績虧損的風險提示

商譽、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資產的減值風險

自2015年以來,公司在影視、遊戲等文化娛樂行業完成了一系列併購,形成較大金額的商譽,根據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商譽不作攤銷處理,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如果相關併購標的公司未來的經營不能較好地實現收益,那麼形成的商譽將會有減值風險,從而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今年以來,公司所處影視、遊戲等行業發展趨冷,相關業務板塊子公司經營業績下滑幅度較大,部分股權類投資項目經營業績不佳,存在商譽、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等資產的減值風險。

公司將積極加強經營管理,充分發揮集團管理優勢,以提升被合併企業經營業績,最大限度降低商譽減值風險。

3、 其它風險提示

(1)公司經過自查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會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為準。

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中南紅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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