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回購股份的債權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網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0月21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及2018年11月1日召開的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回購公司股份預案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2日披露於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上的相關公告。

根據回購預案,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於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或註銷以減少公司註冊資本(以下簡稱“本次回購”)。本次回購使用的資金總額為不低於人民幣2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40,000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9元/股(含)。在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9元/股(含)的條件下,按照回購金額40,000萬元(含)計算,預計回購股份不低於4,444.44萬股,佔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比例不低於1.826%;按照回購金額20,000萬元(含)計算,預計回購股份不低於2,222.22萬股,佔公司目前已發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0.913%。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及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以本次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和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準。本次回購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補充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業務指引》等相關規定,公司債權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內,可憑有效債權證明文件及憑證向公司要求清償債務或要求公司提供相應擔保。債權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報債權,不會因此影響其債權的有效性,相關債務(義務)將由公司根據原債權文件的約定繼續履行。

債權人可採用信函或傳真等書面方式申報,具體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

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16日,每個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申報地點及申報材料送達地點:上海市斜土路2899號光啟文化廣場A幢5樓 董事會辦公室

聯繫人:周麗萍、魏晶晶

聯繫電話:021-64685982

聯繫傳真:021-64879605

3、申報所需材料

公司債權人可持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合同、協議及其他憑證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司申報債權。

債權人為法人的,需同時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以外,還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債權人為自然人的,需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委託他人申報的,除上述文件外,還需攜帶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其他

(1)以郵寄方式申報的,申報日期以寄出郵戳日為準,來函請在信封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2)以傳真方式申報的,申報日以公司收到相應文件日為準,請註明“申報債權”字樣。

特此公告。

網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1月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