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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別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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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0日下午,普洱市墨江縣森林公安局值班室收到一隻群眾上交的“大鳥”,要求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救助。
值班民警立即進行查看,發現籠子裡裝著一隻大鳥,一動不動,鳥嘴和鳥腳都比較細長。經詢問得知,送鳥人叫熊某某,家住城郊新發社區團山組,這隻鳥是他10月20日上午到縣城趕集,回家路上見到一名老人在售的。只見該鳥精神萎靡,無法飛行,頭部羽毛以棕灰色為主,背部羽毛呈黑色,腹部羽毛呈白色,雙翼具白色點斑,有著長而尖的喙,腳上有傷痕。當時熊某某便以280元的價格買下準備帶回家飼養。回到家後,熊某某查看鳥腳有傷痕,又聽家人說法律規定個人不得飼養野生動物,便於當日下午把這隻鳥送到墨江縣森林公安局,希望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救助。
經鑑定,群眾上交的這隻鳥學名叫夜鷺,屬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經民警檢查,這隻夜鷺身長36cm,翼展68cm,雙腳不同程度有夾傷情況,鑑於傷情,野外生存能力較差,民警將其送往縣森林公安局野生動物臨時救助站進行飼養作進一步觀察,待其傷勢恢復後視情況再將其放歸大自然。
森林公安提示:保護野生動物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嚴禁非法獵捕、買賣和食用野生動物。發現野生動物受傷等情況,可以報警或聯繫林業部門,由專業工作人員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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