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校喝水不小心燙傷了腳,家長到校後不依不饒,要教師賠償並賠禮道歉,你怎麼看?

杜寒談教育


遇到無理的家長,最好的解決途徑就是法律。

學校要掌握孩子的實際情況。孩子在校喝水不小心燙傷腳,這是不可能造成任何傷害的偶發事故。夏天穿的少,喝的水不可能太熱;冬天喝的水會熱一點,但孩子穿的很多。學生喝的水燙到腳,真想不出是達到了幾級燙傷,家長還至於到學校不依不饒嗎?家長既然不依不饒,學校也不應該妥協道歉。如果學生因燙傷產生醫療費用,可以走意外傷害保險。

學校要保護老師的師道尊嚴。老師每天面對那麼多學生,出現各種意外都是在所難免。如果不是老師故意造成學生傷害,一般來講都不應該追求老師的失職責任。這個事件中,家長不依不饒的要求賠償和賠禮道歉,他的理論依據是什麼?如果家長言行影響了學校教學,第一告知其有任何請求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第二告知繼續影響教學,將請求公安機關對其擾亂教學秩序行為進行處罰。學校要主動維護教師權益,不能助長無力家長的肆意妄為。

奉勸不依不饒的家長,別把孩子當成搖錢樹。今天你不去思考孩子喝水都能燙到自己的腳,明天說不定孩子會再製造出什麼麻煩來;今天你怨老師沒有看管到位,總有一天,孩子會說:我今天的一切,都是你給造成的。


入青0601


學生在學校喝水時不小心被開水燙傷了腳。這個問題讓"三味"想起了2年前去某初中檢查中考考點安全工作時的一件事:

上級要求各考點必須為考生提供安全衛生達標的飲用水。在檢查時,該考點學校很自信自己的做法:不僅給學生提供了充足的桶裝飲用水,而且還在考生入場口配備了冷熱型飲水機。該校長介紹說,為滿足個別考生因身體不適而需要吃藥用開水。

頗具戲劇性的是,該考點做法不僅沒有得到檢查組人員的讚賞,反而受到了批評,並建議立即撤換。

理由很簡單:擔心學生被開水燙傷,存在安全隱患

其實,象這種在校園或教室設置開水供應的做法,上級安檢部門是不主張的。特別是在幼兒園和小學,孩子喜歡玩水,甚至潑水玩樂,很容易造成燙傷。即使供應開水,必須經冷卻到安全溫度以下才行。

不知題主所講到的被開水燙傷腳的學生是哪年級的學生?現在條件好些的學校(特別是初中、高中),各個班級裡大多配有冷熱型飲水機,可供開水。對初、高中學生而言,應具備自我保護常識和能力,所以學校才放心配備這條件。

但無論怎樣,中小學校配置開水設備存在安全隱患,學校應謹慎為之。

如果出現學生燙傷事故,學校擔當一定的責任是難免的。

建議:家校相互理解和諒解,以和諧為本,協商處理。如果傷勢輕微,花不了多少醫藥費,對孩子身體也無大害,家長自行處理承擔即可。切忌與學校和老師取鬧,這樣對孩子學習和成長更有利。


三味聊教育


記得大寶在上小小班時,一個小朋友把她臉抓傷了,我一方面心疼孩子,一方面擔心留疤了怎麼辦,好幾道子,有損容貌!

於是,我去學校和老師溝通,很快確定了是哪個小朋友抓的大寶,老師讓小朋友跟大寶道歉,兩個孩子一會和好了!

But大寶又被抓傷了一次,我一方面理解孩子眾多,老師在照顧孩子方面不易;另一方面,看著孩子被抓傷的臉,我實在心疼!

學生在學校燙傷了腳,家長難免心疼,難免上火,心情可以理解!老師在看護方面卻有不到之處。但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都不希望孩子受到傷害,都是真心為孩子好!


家長這樣不依不饒的在學校鬧,表面上是為了孩子出頭,實際上是害了孩子!如果老師真的迫於壓力賠款、道歉,以後無論任何活動,老師肯定會有所顧慮,不敢讓孩子參加,以免惹上麻煩!

孩子真心變成了老師不敢管的孩子,只能任其發展,時間一長,孩子很難真正融入集體,家長真心希望這樣嗎?


所以家長應該靜下心來,與老師有效溝通,妥善地處理這樣事,這樣才對孩子的成長有利!


倆寶娜媽mn


開水是誰提供的?

如果開水是學校提供的,那麼在這點上學校是有責任的,雖然很多時候我們認為喝、打開水要注意安全這是基本的生活常識,但是學校作為提供熱水的這項服務的提供者不同於外面的其他機構、場所,因為他肩負著保障學生安全的責任。

就好比學校裡有個配電盒,那麼誰都知道電這個東西不能碰,但是學校如果不做到足夠萬無一失的保護措施那麼除了問題一定是要負責任的!

而開水本身是有一定的危險性的,所以學校在這方面是有責任的。

但是如果開水是自帶的, 那麼這個責任就不應該是學校來負擔了!

除非你能證明孩子在喝水的時候是受到了來自學校的外力干擾而導致的受傷——即學校存在過錯,否則學校是沒有責任的。

就我見過的學校(主要是小學)都是不提供開水的,基本上都是溫水。


不依不饒就過分了

我覺得這種事兒已經發生了,而且各種規定都是有的,是誰的責任那麼就由誰來承擔這個是沒問題的,如果學校的確存在責任(比如上面說的開水是學校提供的)那麼這種事兒直接走流程賠償就是了。即便是學校賴賬(其實幹嘛賴賬?)你也有的是地方說理啊,去鬧算怎麼回事兒?

其實最麻煩的根本不是賠償、道歉的問題,因為這些事兒是有理可評的,最麻煩的是家長的行為給孩子帶來了實質性的傷害不知道這位家長想過沒有!

姑且不說因為這種事兒你讓孩子在學校裡會受到各種不必要的“關注”,你的行為本身給孩子做了一個非常差的示範啊!——合著有理沒理先鬧一統給自己獲利再說?


我建議家長沒必要這麼折騰,講證據、講道理,大家彼此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就行了,搞得那麼複雜,你還指望靠這個發家致富嗎?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本質上就是敲詐勒索!


想起我一高三哥們,茶水房打水熱水器爆了,右腳嚴重燙傷不能走路了。班主任給他家長打電話,學校給學生買的有意外險,學校安排老師專門跑保險的事。結果人家家長過來帶去醫院看了看又送回來了,怕耽誤學習,之後幾天都是我們幾個室友輪流扶著他進出。自始至終學校家長一團和氣。對了,他看傷花了不到一百,保險報了三百多[大笑]

學生在學校喝水時不小心被開水燙傷了腳。這個問題讓"三味"想起了2年前去某初中檢查中考考點安全工作時的一件事:

上級要求各考點必須為考生提供安全衛生達標的飲用水。在檢查時,該考點學校很自信自己的做法:不僅給學生提供了充足的桶裝飲用水,而且還在考生入場口配備了冷熱型飲水機。該校長介紹說,為滿足個別考生因身體不適而需要吃藥用開水。

頗具戲劇性的是,該考點做法不僅沒有得到檢查組人員的讚賞,反而受到了批評,並建議立即撤換。

理由很簡單:擔心學生被開水燙傷,存在安全隱患。

其實,象這種在校園或教室設置開水供應的做法,上級安檢部門是不主張的。特別是在幼兒園和小學,孩子喜歡玩水,甚至潑水玩樂,很容易造成燙傷。即使供應開水,必須經冷卻到安全溫度以下才行。

不知題主所講到的被開水燙傷腳的學生是哪年級的學生?現在條件好些的學校(特別是初中、高中),各個班級裡大多配有冷熱型飲水機,可供開水。對初、高中學生而言,應具備自我保護常識和能力,所以學校才放心配備這條件。

但無論怎樣,中小學校配置開水設備存在安全隱患,學校應謹慎為之。

如果出現學生燙傷事故,學校擔當一定的責任是難免的。

建議:家校相互理解和諒解,以和諧為本,協商處理。如果傷勢輕微,花不了多少醫藥費,對孩子身體也無大害,家長自行處理承擔即可。切忌與學校和老師取鬧,這樣對孩子學習和成長更有利。


星沈楓


正確!這個學校應該關門大吉,這個老師應該賠償道歉,因為,孩子喝水,為什麼不派老師吹,喂,這孩子在家就是白痴!

真的無語!把教師當成保姆,校鬧不治,教育不興!

其次,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只要不是老師把孩子燙傷的,老師就應理直氣壯的處理,老師是幾百孩子的老師,不是他自己孩子的專職教師,再說燙傷是他孩子自己燙傷,家長是他的監護人家長應負責,老師不是責任的對象,是協調的中間人,家長想碰老師的瓷,能訛就訛,訛不上也不少什麼。

2 學校就不應該上開水,喝涼水就得。估計以後學校會把熱水器關掉,變成都喝礦泉水;

3 面對這些蠻橫不講理的家長,校長應勇敢的保護老師的尊嚴,訴諸法律,為老師保駕護航。

4 家長的意思是學生渴了,老師為什麼不給學生倒水,並且涼到適當溫度給喂的喝。學生在學校,老師就該是保姆,一個字……牛!

5 這樣的家長,最後可能贏了學校,但卻輸了孩子的未來。試想一下,家長這麼一鬧,以後哪個老師會好好教育這個孩子,可能會把孩子當成空氣人,學習上不管不問,把這個孩子圈起來養,只要不出事就行。這個家長鼠目寸光。


遊戲大咖王


賠就賠吧,人家只讓賠燙傷,老師賺大了。如果人家要學校賠孩子智商,那你學校還不得破產呀!


shuntenggua


學生在校喝水不小心燙傷了腳,家長到校後不依不饒,要教師賠償並賠禮道歉,你怎麼看?

如今,校園的矛盾糾紛有愈演愈烈之勢。表現在老師與學生之間,老師與學生家長之間,有的甚至引發熱點輿情事件。

從喝水燙腳的問題來看,如果學校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等職責,就得為學生的燙傷承擔責任。這個應該沒有什麼爭議。

其次,針對這樣的事件,家長更多的要合法合理的主張自己的訴求,不要採取過激的手段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說學校及老師不是故意為之,又何必不依不饒。如此既不能體現個人的素質修養,還會影響孩子的價值判斷,要麼認為自己的父母不講道理,或是得理不饒人;要麼認為自己的父母是對的,就是要和學校、老師作對。

如此影響下的孩子,將會有怎樣的思想、怎樣的行為。不知道作學生的家長有沒有認真想過。

當然,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思考老師的地位與榮譽,該如何找回?一者需要加強師德方面的教育,遠離功利的思想和氛圍;二者需要重拾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維護老師該有的地位、待遇與尊嚴,別讓老師為幾個金錢折腰,也別讓社會和家長隨意對老師大呼小叫,頤指氣使;三者學校要有明確的法治規則,依法治校,包括我們的老師、家長和學生等,都要按規矩行事。


碧翰烽


我是老師,我們學校就出現過這樣的事情,孩子之間打鬧,結果甲同學受傷了,乙同學家長賠償,老師很好地處理了這件事結果:甲方家長過了一段時間把學校告上法院,這事學校得負責任要求學校賠償。其實花了五千,乙方除了醫藥費,額外賠了一千塊。

這位家長的理由是,事情在學校出的,所以學校也得賠償。

這個問答的案例是喝水,在學校可能會發生很多意外,首先老師不願意任何孩子有意外,老師希望每個孩子都好好學習。

但是意外是避免不了的,如果有意外,學校一般都有意外保險,可以走保險程序,老師看護有問題,老師會出面道歉,至於賠償,除非是老師直接導致受傷,否則不應該承擔費用。

其實孩子有意外,家長很著急,那麼想想怎樣才能獲得最大利益?比如有費用,可以申請走保險程序。如果是別的同學的責任,要求賠償。儘快讓孩子回到學校開始學習才是最重要的。

向老師要賠償,即使老師賠償了,以後誰還敢管你家孩子,那個同學還敢靠近你家孩子?所以不要一味想著從錢上受益,孩子的關係網也很重要。

另外讓孩子從這件事中學會保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把重心放在賠償上,你教會孩子的是怎樣的價值觀呢?

所以請做好自己,給孩子做榜樣!全民尊師重教,中國教育事業才能得到十足的發展!


何金衛育兒


這個可以說是很常見的問題了

只要是學生在學校出事情,不管什麼原因,一些不講理的家長總會找各種藉口,反正就是為了錢,不給錢就讓你課都上不成。

之前實習的時候,小學四年級一個學生把飲料瓶子塞在嘴裡拿不出來了,然後她用力拔,結果兩個大門牙扯掉了,

學生告訴老師,老師立馬聯繫她的家長,家長來了以後就各種怪罪老師沒有看好她的孩子。找校長找老師的麻煩,上課就在教室外面罵,當時我跟著那個老師學習,由於她一直說我把孩子交到學校,你就應該把她看好,不然不在這裡讀書,看你們還怎麼賺錢。哎喲,我當時惱火,我說了句:‘’你孩子在學校讀書出過一分錢?(義務教育)‘’然後就跟我槓上了,最後,校長批評了我,說我不應該說這種話。之後我想想也對,我的確不應該說這種話。

最後的處理結果,老師出了一部分,學校出了大部分,家長才沒來鬧。

我個人到最後,是沒有花錢,這樣看是贏了,輸的是學生對她孩子的看法,輸的是老師對她的看法。實在是這種事情不好處理,也沒有一個法律去對這種有明確的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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