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土地徵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和《楚雄市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工作要求,楚雄市對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土地徵用、礦產開發等市場經濟活動進行專項整治。
根據方案要求,楚雄市成立了以市長為組長,常務副市長、副市長為副組長,徵地拆遷總指揮部、發改、經信、監察、財政、國土、人社、環保、住建、交運、審計、安監、招商、政管等部門負責人及全市15個鄉(鎮)鄉鎮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了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了工作目標、整治內容、責任單位、整治措施、工作步驟、整治保障,具體分為宣傳準備、自查自糾、整改落實、鞏固提高四個階段,在認真傳達、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的基礎上,楚雄市採取了健全完善土地審批科學決策機制、嚴格落實土地管理責任制、依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嚴禁國家公職人員插手土地徵用謀利、整頓和規範土地市場秩序、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加強領導幹部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培訓、認真抓好土地審計反饋問題整改、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國土資源系統幹部隊伍黨風廉政建設10項整治措施,重點整治違法批准土地徵收、轉用和佔用行為,違規出讓土地、非法壓低地價招商行為,不落實徵地補償制度行為,違規土地登記行為,違規干預土地整治和耕地佔補平衡項目行為5種違法違規行為。在違規插手土地徵用方面。重點整治5種行為:違法批准土地徵收、轉用和佔用行為;違規出讓土地、非法壓低地價招商等行為;不落實徵地補償制度行為;違規土地登記行為;違規干預土地整治和耕地佔補平衡項目行為。在違規插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面。重點整治6種行為:違法違規出讓採礦權的行為;違法違規批准及辦理相關證照的行為;對礦產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查處不力的行為;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專項方案編制、評估評審、備案監管不力的行為;違反規定插手干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行政審批的行為;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專項方案評估評審備案的行為。
《方案》指出,楚雄市屬各部門、全市15個鄉鎮人民政府要把整治“亂作為”與糾正“不作為”結合起來,既嚴肅查處違反“六個嚴禁”的行為,又鼓勵支持大膽履職、敢於擔當的行為。各責任單位對自查自糾和督促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治措施,建章立制,長期落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閱讀更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