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懷孕「撂挑子」,讓臨時老師任教家長你接受嗎?

近日,女教室插隊懷孕被辭退,與園方對峙公堂,最終獲取兩倍工資差額以及賠償這件事引起軒然大波


老師懷孕“撂挑子”,讓臨時老師任教家長你接受嗎?


報道,某大型集團公司創辦的苗苗幼兒園出臺規章制度,對申請生育二胎的女職工進行綜合考評打分,並根據得分的高低排隊,確定懷孕順序,一名幼兒園老師潘某“插隊”懷孕,被單位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為此,該老師要求單位支付兩倍工資差額並對其進行賠償。2018年1月22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幼兒園支付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59752.2元。

法律的確應該站在潘老師一邊。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因“插隊”懷孕被辭退的潘老師,有權得到這筆賠償金。

從表面上看,潘某的確是違反了用人單位的“土製度”。但是這種土規定卻成為大家共同遵循的職場法則。


老師懷孕“撂挑子”,讓臨時老師任教家長你接受嗎?



站在幼兒園方的角度想想,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的都是清一色的女教師,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幼兒園不少教師相繼有了生育二胎的計劃,而且因為年齡都已偏大,都想盡早生育,紛紛向學校提出生育申請。待育女教師陡然增加,給幼兒園帶來了巨大的壓力。一旦出現扎堆生育的現象,幼兒園的基本教學秩序都將難以維持。

如果女員工扎堆懷孕回家生娃,勢必會影響單位的正常運轉,甚至會讓單位處於癱瘓狀態。為了防止不利局面的到來,單位只得通過出臺“排隊懷孕”的規章制度來應對,這也是基於解決現實問題的無奈之舉。“排隊懷孕”與法律相悖,固然無效,但作為員工,也要體諒單位的難處,早點與單位溝通,配合單位做好安排,以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和糾紛。


老師懷孕“撂挑子”,讓臨時老師任教家長你接受嗎?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進銀行後發現只有一個窗口在工作,會是什麼心情?

你的孩子正在面臨升學擇校,任課老師懷孕無法繼續擔任教育工作,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安排其他班老師“捎帶”多教一個班,沒有其他老師“排班”的話,可以臨時找來一些任課老師把班級的教輔工作給“接上”,家長們你願意嗎?

從外面臨時僱傭代課教師,這對學生和家長,也是不負責任的,這個矛盾,又如何解決呢?

如果懷孕的好同事把自己手頭所有的工作丟給你幹吧?原本自己的活要幹到半夜這下好了直接不用回家工位上做到第二天早晨,還沒加班費,她生孩子你還得體諒她幫助她關心她,請問誰來關心體諒一下那些一個人幹兩份活已經要吐血的人呢?

家長朋友,對此,您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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