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庭審進校園,以案說法鳴警鐘

為遏制毒品蔓延,增強學生防毒、拒毒決心,9月6日,沿河縣人民檢察院聯合沿河縣人民法院在沿河縣民族中學,公開開庭審理了宋某某販賣毒品一案,讓學生零距離接觸到一場嚴肅、真實的毒品犯罪案件的庭審過程。該校300餘名師生參加旁聽。

禁毒庭審進校園,以案說法鳴警鐘

庭審中公訴人依法宣讀了起訴書、訊問了犯罪嫌疑人,經過舉證質證,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充分發表意見,被告人作最後陳述後,當庭宣判,被告人宋某某販賣海洛因160餘克,構成販賣毒品罪,因具有坦白和重大立功情節,依法予以從輕和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宣判剛結束,旁聽師生無不為之嘆惋。

禁毒庭審進校園,以案說法鳴警鐘

公訴人藉此機會,以案說法,現場開展了法制教育,深入淺出地向他們介紹了什麼是毒品、毒品的種類、毒品的危害以及涉嫌毒品犯罪應承擔法律的後果,讓他們遠離毒品,抵制毒品,好好學習,健康成長。

庭審結束,在場的老師及同學們均表示,這是一堂深刻的人生成長課,一頓精心的法治營養餐,一劑長久的身心防腐劑,一記長鳴的醒世警鐘,要引以為戒,保持高度警惕,一定遠離毒品,拒絕毒品。檢察官最後還就青少年和校園內容易發生的違法犯罪問題與在場學生進行了交流,並寄望他們學習法律知識,才能知法、守法、敬法,樹立法治信仰,維護法律權威,以實踐行動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和維護法律權威的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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