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巴車墜江前視頻曝光,司機有多大可能是故意製造交通事故?

用戶65146878


畢竟司機已經過世,而且整個事件的主要責任在毆打司機的女乘客。這個問題我們探討下可能性而已。


雖然法家秉承人性惡的觀點,法律也主張不憚以最壞的惡意去揣測別人,以最嚴厲的規定去追求最穩定的社會秩序。只能說司機故意犯罪的可能性也有的。因為從視頻上看,司機毫無減速的操作。一般的老司機,在有突發事件時,都會下意識的踩剎車。

另外,視頻中可以清楚看到 司機在最後一把有一個突然向左打方向盤的動作,也就是這一下導致公交車越過雙實線。對這一把我確實疑惑不解,正常情況下,司機完全可以直線行駛,就算偏離方向也應該是輕微偏離而已。這一把更像是司機故意去撞擊對面紅色轎車,製造交通事故。如果這種假設成立,只能說這司機的法律意識夠強,知道一旦出了車禍,毆打他的女乘客就該坐牢了。

只是最終司機控制不好,導致巴士墜江。不過要聲明的是,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司機是故意為之,因為可以用慌亂中忘踩剎車加上操作失誤來解釋。以上純屬娛樂猜測。


律師獨角獸


可能性不小。有幾個細節,要仔細看視頻。

重慶地方網友很多人留言說,在墜江前,司機說的話很像:“Xx x下去算了……”

司機沒有踩剎車的動作。

轉向左側的動作是打了滿舵,打到了底,而且拉回來的動作,沒有蛇行,全車乘客在尖叫,他表情沒有驚訝、動作沒恐慌。

所以這個很可疑。不能排除路怒族,或瞬間情緒崩潰的自殺式攻擊。

乘客,劉某是否可惡?當然可惡。

司機是否沒有別的選擇?

他有。 他可以選擇把車開進派出所。

他可以選擇把車開到公交總站處理問題。 最差最差,實在忍不了,想以牙還牙,他可以選擇停車,擼起袖子打對方一頓。

如果說大橋上不能停車,他可以開到橋下停車。 更重要的是,根據警方的通報,根據視頻,他最後那一下把方向盤向左大幅度打過去,是不正常的操作。 有故意的嫌疑。

也有一種可能,公交車司機被打了,可能會故意碰撞周圍的東西,這樣的話,打他的人,也就是肇事者會因為“危害公共安全罪”入罪,而不是普通的治安拘留。所以推測可能是想碰撞一下路牙,製造小事故,但是對方肯定要刑拘——但是沒控制好方向盤,一下過了。 也有一種可能,就是他本身也人格比較破碎,那個剎那,他火了,暴怒了,有同歸於盡的衝動。暴怒感和毀滅欲吞噬了他。

這件事,分解為每個節點時,都有一句話應該作為旁白:“不管你遇到了什麼,你其實始終仍然可以選擇。”

在最壞的處境下,人們很容易做出最壞的事,但,“我們真的沒有別的選擇了嗎?” 問問自己。


陳嵐的女拳


感謝!!!這視頻我看了很多遍!個人認為公交駕駛員當時情況不是為了避讓危險才猛打的方向盤!!!!!依我開車快20年的經驗來說,假如我是那個公交車駕駛員,當時情況分析如下:老婆娘和我吵架並用手機打了我腦袋,我作為駕駛員被打急了總不可能站起來和老婆娘互毆吧,腦子一熱路怒症發作,想整這老孃們。在那樣的車速下,客車性能好,猛打一盤子方向也不會側翻,所以就向左邊猛打方向,利用向心力把老婆娘甩一邊去,真如視頻裡面一樣,一點剎車沒踩,直接一把方向向左猛打,把老婆娘甩開,結果由於當時情況是腦子發熱狀態,沒考慮過對向車道來車,結果剛好和小紅汽車發生碰撞,最後由於碰撞導致駕駛員發現情況危急的時候想踩剎車都踩不到了,最後直接撞掉那小的可憐的防護欄掉落江中致使悲劇發生[祈禱][祈禱][祈禱][祈禱][祈禱][祈禱]


村民張某


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司機是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重慶萬州公交車事故直接導致15人死亡,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沒了,我們有必要分析一下司機和乘客之間的事。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公交車司機是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但根據視頻中司機的操作,最後一下往左打方向盤一下子打了大半圈,而期間女乘客雖然在毆打司機,但不存在搶奪方向盤的動作,那麼司機向左猛打方向盤是為何故呢?

官方已經證明司機並無精神疾病史,當時也很清醒,那麼我認為主要有這幾種可能:

1、司機被女乘客用手機拍臉受傷,遠比我們視頻中看到的要嚴重,打人面部很容易導致人視線模糊,誤打方向盤。當時司機的行車速度是51公里/小時。

2、司機想要做一個危險動作,嚇唬女乘客,沒想到沒控制住,導致墜江。而這種情況在之前的南京公交車上發生過,當時司機和乘客起了爭執,司機猛打方向盤再猛剎車導致全車人摔倒。

3、被女乘客打的厲害,想要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增加女乘客“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責,直接讓其伏法。

所以司機當時所處的情景到底有多大成分是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呢?

重慶當地人裡有部分人對於這件事,存在這樣一種說法:

這種說法,讓人有點細思極恐,讓人毛孔悚然。

我對司機不做過多評價,但這件事中,女乘客的無理取鬧、撒潑打人,簡直無賴至極,至於其他乘客的漠視我不做過多敘述,無賴的女乘客終究是這次事故的罪魁禍首。

而司機駕駛過程中,搶奪司機方向盤,毆打司機等行為,本身就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對其他乘客來說,等同於謀殺。

在國外,比如加拿大,遇到這種情況,司機可以選擇立刻停車,按響駕駛室的緊急報警電話,警察快速感到抓走鬧事者,或許國內公交車上也可以參考一下。

另外說一句嚴重化的話,敢動司機方向盤的人,都是謀殺犯。


李阿冰


把視頻反覆看了好幾遍,司機在最後一次用右手擋開女乘客攻擊後,右手順勢回來把方向盤拉了個接近70度的轉彎,此時車輛衝過黃線,撞上了紅色轎車,最終墜江。

關鍵問題就是,司機右手收回後,為何要急打方向?其是否構成故意犯罪決定那他(家人)是否有可能獲得工傷賠償,有三種可能。

第一,是故意要衝向河道同歸於盡。在這種情況下,必然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故意犯罪,則不能夠獲得工傷賠償。

第二,想故意撞到橋的欄杆上,造成小型交通事故,但沒有把握好,失手衝入河內。如果是這種情況,也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種情況也無法獲得工傷賠償。

第三,因為有人干擾開車,純粹是一時大意,失手轉向。如果是這種情況,考慮到之前他跟乘客有打架行為,這期應該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注意這是一種過失犯罪,司機可以獲得工傷賠償。

三種情況都有可能發生,如何區分和判定?

最關鍵的區別看是否剎車,是否有緊急轉向,現場錄音,車胎記錄是否有相關故意的意思表示等等。

如果經過黑匣子和車速鑑定,車輛轉向後,司機有踩剎車,那基本上可以排除第一種想自殺或者是故意同歸於盡的第一種可能。

另外還可以看司機和乘客相互爭吵的錄音內容中,是否有司機想自殺或故意犯罪的內容。

另外還需要看車輛在急轉向後,司機是否有把方向盤打回的動作。

如果有緊急的拉回轉向,司機在錄音中也沒有表示要把車衝到河中,同時腳還踩了剎車,車輛有減速。則可以推斷可能是過失,或者沒有故意衝入河中的故意。




我個人認為,司機屬於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的過失犯罪。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這個視頻我反反覆覆看了很多遍,我站在不偏不坦的立場大概分析分析,見者勿噴可以一起多看加以分析,司機都知道有監控,司機有沒有可能想製造一起碰撞事故來讓這個女人承擔?殊忘記了這種速度下方向打大了已經拉不回來了,按正常情況來說老司機都知道如何情況下高速上不能猛打方向,事發視頻的情況下我覺得50到60碼應該也絕對能夠保障車輛的直線行駛啊,為什麼這一瞬間司機要向左猛打這一把方向勒?司機當時的心裡情感是什麼?又或許司機在單位,在家是不是在生活中遇到了什麼情況了呢?是否有心理身理家庭等等系列情況困擾著他了呢?


虐心73738142


我個人覺得婦女五分鐘的謾罵和擊打致使司機怒路症

第一點、公交車和紅色轎車對向行駛,如果繼續保持直線行駛根本不會與紅色轎車發生碰撞。(圖一)

第二點、如圖示婦女打完司機後車輛仍保持直線行駛,根本沒必要打方向但是司機向左打了整整一圈(圖二)

第三點、司機被打後從打方向到落水之前,仍然可以看出意識清晰操作連貫,從被打到撞上紅色轎車之間一直保持著51km/h的時速,直至落水沒有任何剎車跡象整個過程司機從容淡定。

婦女乘客的無理取鬧和司機喪失理智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取個id真的好難啊i


開始我也有懷疑過這個司機是惡意報復,但是仔細看看視頻,司機最後很緊張的說了句說了句壞了壞了,由此可見他並不是故意衝到橋下的,至於向左打一圈方向盤,我猜測他應該是被氣暈了。這個事故,車上除了兩個小孩子,其餘的人都有責任,或死於蠻橫不講理,或死於不夠理性,或死於冷漠。


冷漠網友傲小姐


那個跟司機爭吵的女人有責任我們都知道,我就不說她了,從別的角度說一下。

第一:據上站下車的人說那個女人跟司機已經爭吵了五分鐘,而且那個女人還動手打司機,如果這個司機真的是個合格的好司機,就應該停下車好好跟這個女的打一頓、吵一頓,而不是邊爭吵邊開車,從公交車裡傳出來的視頻看,兩人爭吵時,公交車並未偏離方向,因為我看著旁邊的車輛是直行的,然後司機急打方向盤,導致事故發生。

第二:整個公交車裡的人都是有責任的,沒有一個人去拉開這個女人,沒有一個人勸一句,讓司機被打,被罵,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讓事情變得這麼嚴重。


淋雨一直走


公交駕駛員我寧願相信是怒火埋沒了理智!

視頻只播放了一部分,無法看到全部(主要是起因)。有坊間傳言,女性乘客之前已經罵了有段時間了,而且女乘客條件還不錯,不排除用所謂的地位等級和收入什麼的謾罵駕駛員,是個人聽了都受不了。

而且,公交車從變線到衝下橋這段距離沒有感覺明顯的減速,撞擊紅車-上路沿-衝撞護欄都能給予公交車不小的阻力,駕駛員能開公交也不是三腳貓的技術。說駕駛員生活無異常,這話有點簡單,生活無異常不代表他生活的質量和本人的情緒是否異常!

人已經不在了,社會又一次得到了血的教訓!但責任劃分又是必須的,因為還有十多位無辜的乘客,看視頻我好像聽到了嬰兒的哭聲,揪心啊!!

駕駛員一點責任沒有的確說不過去,駕駛員沒有任何理由在有選擇的情況下采取如此極端做法!

最後,逝者安息。希望國家出臺相關法律,襲擊行駛中的駕駛員定性為重罪併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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