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歹徒拿刀砍你,因爲你跑得太快,導致他在追逐的過程中摔倒死亡,你覺得自己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嗎?爲什麼?

用戶5344385721725


這是死的最奇葩的歹徒!歹徒持刀追你,因為你跑的快,在追你過程中摔倒死亡,這個不光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甚至應該放鞭炮慶祝一下,終於世界上又少了一個社會敗類,鼓掌!!!



但這個案例,並沒有進行前因描述,我們也不能因為看到持刀追趕就認定為是歹徒,這裡必須有前因需要考慮在內的。

我們做一假設,假設這個案例是前段時間崑山電車男反殺寶馬社會男的後半部分,也就是說電車男在被追趕後奪刀反追砍,結果在追的過程中摔死,那麼這個被追的社會男該不該擔責。我想這時大家肯定會說:“必須要擔責!”。


這就因為前因追趕者雖然持刀追趕,但屬於先是受害者,又面臨社會男可能會拿武器反擊,這樣最起碼等同於是一種雙方鬥毆現場,那麼有一方死傷,另一方固然難逃干係,只不過要對責任的承擔比例進行分析了。

可是如真的如題表面所述,歹徒仗著手中有刀對他人進行追砍,刀也固然是歹徒的刀,這樣摔死多少個都應該拍手叫好的,這叫惡有惡報,而且法律有完全符合的條文判被追趕者無罪,也根本無需進行分析這種簡單案例。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逃跑者應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並且嚴重到公安機關無法拘留,檢察院難以起訴,人民法院不敢判決的程度,特別是嚴重到會引起媒體廣泛報道,引起廣大人民群眾高度關注,成為一起轟動社會的公共輿情事件。




不問李光耀



歹徒為啥砍人?

因為跑得太快,導致他追逐過程中

摔倒死亡。

這應該算正當防衛,死有餘故。

歹徒拿刀砍你,不跑就會被砍死。能不快逃?

歹徒是在追逐中摔倒死亡。是犯罪在先,有殺人動機。

應該說摔得好,歹徒的死不值得人們同情。

如果活著,不知要出多大事故!


用戶zmj情感嘚啵嘚


這個你一點責任沒有,他正在對你進行傷害,而且是因為自己不小心摔倒死的,死有餘辜,即使你回頭打死他也屬於正當防衛。

不是什麼都要負責任的,像這種追殺別人的過程中造成死亡他是咎由自取,誰都沒有責任,死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假如你打別人的時候不小心砍到自己人了,你負全部責任,被害者不可能和你均攤醫藥費,這是你自己造成的,而且還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打人是犯法的。

大家一定要潔身自好,千萬別打打殺殺的,說不定就走了,劉海龍是最好的例子,本來不大的事情,最後釀成悲劇,值得大家深思。


大海傳媒


從表述上來看,說明你是非常幸運的,幸虧你跑得快,要不然歹徒拿著刀追上你了,你可就完了。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平時鍛鍊鍛鍊身體,關鍵時刻跑得快是多麼的重要啊!



歹徒在追你的過程中不小心摔死了,你無須對他的死亡承擔任何責任。

第一,歹徒拿刀追砍你,這本身就是一種不法侵害行為。對於該不法侵害行為,你可以採取正當防衛,就是當場將歹徒殺死,也不會承擔任何責任的。

第二,當你面對危險的時候選擇逃跑,這在法律上來說也是緊急避險,對於緊急避險行為造成其他人損害的,也是屬於免責行為。

第三,歹徒是在追你的過程中,他自己摔死的,這是由於他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先不說他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犯罪行為,就是在正常情況下,有人追你不小心摔死了,這也與你的行為無關。

因為他的死不是你追死的,也不是你撞死的,而是他自己不小心摔死的。這種行為也只能說是天意的,“舉頭三尺有神明”,像這樣的壞人,摔死得越多越好!


法重情深


現在,蔓延一股怪怪的味道,就是一種種意想不到、五花八門的追責討論。

——小偷攀樓入室盜竊受了驚嚇,逃跑時失足摔死樓下,被盜主人該不該負責?

——小偷盜竊財物被失主發現並追趕,小偷逃跑摔死或心力衰竭累死?失主是不是要負責?

——老人在超市選購物品時突發疾病死去,超市方是不是要負責?

——遊客在景區山崖有準備跳崖自殺,景區管理方是不是要負責?

本提問更是奇了怪?歹徒追殺人未果,源於被追殺人跑的太快,他在追殺中,壯志未酬摔死了,被追殺人是不是要負責任?

於此聯想;以後顧客在餐館就餐,吃食物被噎住了,喝湯被燙了嘴,業主是不是該負責?

喚起社會的責任問題,喚起責任意識,這是應該提倡和肯定的。

但上述這些意想不到的問責討論,且一些追責事件已經真實發生了,還鬧出很大的社會動靜。這就非常不正常了。

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責任,根本就無需負責。

這類問題為何值得討論,因為見慣不驚,見怪不怪,且有人中槍了。人們有疑問,合不合理?該不該?我遇上了怎麼辦?

—這類問責的本質是訛詐,目的是為了錢,為了敲詐勒索不義之財

這類問題的討論應突出一個主體,如何理直氣壯應對這類敲詐,如何藉助人民司法有效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懲治這些擾亂社會治安、甚至涉嫌違法犯罪的歹人。

本提問的被追殺人是受害者,他與涉嫌刑事犯罪沒一毛關係,也與民事賠償責任一點不沾邊。

那個歹徒涉嫌故意殺人(未遂),本應依法追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於意外死亡,按法律有關規定,免於追究而已。


諶人


當然不負責任。法律責任的產生是以行為人有過錯或實施了違法行為為前提的。本題中的被砍者為了避免受到傷害而快速逃離的行為沒有任何過錯和違法之處,因此無任何責任可言。

在題中描述的情況下,跑慢了很可能受到不法傷害甚至有生命危險。想象一下,當歹徒揮舞著鋒利的尖刀砍來時,你還能考慮把速度控制在即不被砍到又不使追砍者跌倒的幅度內嗎?當然不會。

歹徒是在實施違法行為的過程中自己跌倒致死,在法律上後果自負,在道義上屬於咎由自取。


魚為奔波而化龍


應該負責,人家追著砍你,你著跑的那麼快呢?你應該跑慢點要不人家就砍不上你。這下好了不僅砍不上還把人家給累死了,你這不是估意害人嗎,所以你一定對人家負責任,不僅要經濟賠償,還應判上你幾年的,讓你記住以後有人追著拿刀砍你時一定不能跑,讓人家砍上兩刀如果砍的不嚴重還的再砍兩刀直至倒下才能算了事。


億誠環境


在專家眼裡這屬於防衛過當。你跑可以,但不能跑的太快,你的速度只能保持在他追不上你又不能讓他摔倒的程度,你必須把握好這個速度。專家眼裡,正當自衛是有嚴格尺度的,精確到可以用微米為單位。說明我們的專家對業務的要求是精益求精的。全國各行各業都應該向法律專家學習致敬。


沙漠綠洲73084494


那要看引沒引起社會關注,我給你說一個真實案例:我一親戚幾個人打牌發生了點口角。牌散後死者在妻子拱火下,拿了個酒瓶敲掉瓶底,怒氣衝衝的衝進親戚家拼命,兩人扭打在一起,由於親戚租的房,房東裝修,有一邊牆打掉了,用彩布遮擋,兩人扭打中抱在一起掉下樓,那個人摔死了,親戚輕微傷。最後被判了十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