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稅務師《稅法(Ⅰ)》特定企業(交易行爲)計稅規則

【知識點】特定企業(交易行為)計稅規則

一、加油站

銷售額=(銷售數量-允許扣除數量)×油品單價

1. 允許扣除數量包括:

(1)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加油站自用車輛自用油

(2)外單位購買的,利用加油站油庫存放的代儲油

(3)加油站本身倒庫油

(4)加油站檢測用油(回罐油)

2. 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按預收賬款處理,不徵收增值稅。(發貨時徵稅)

【例題·單選題】(2013年)2012年12月,某加油站通過加油機銷售成品汽油694 000升,其中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加油站自用油罐車用油300升,倒庫用油250升;當月銷售加油卡20萬元;購進汽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價款300萬元、稅款51萬元。當月汽油零售價為7.8元/升。該加油站當月應納增值稅( )萬元。

A. 27.53

B. 27.59

C. 30.99

D. 40.9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加油站自用車輛自用油、倒庫油不徵收增值稅;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按預收款作相關賬務處理,不徵收增值稅。

該加油站當月應納增值稅=(694 000-300-250)×7.8÷(1+17%)×17%÷10 000-51=27.59(萬元)。

房地產相關業務預繳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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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房企轉讓不動產

(一)一般納稅人:轉讓營改增前的老項目可選擇簡易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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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規模納稅人(同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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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住房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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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額計稅應納稅額=銷售額÷(1+5%)×5%

差額計稅應納稅額=(銷售額-購置原價或作價)÷(1+5%)×5%

【提示1】預繳規則總結

1. 預徵率均為5%;

2. 預繳看不動產類型:自建-全額預繳;非自建-差額預繳;

3. 一般或簡易計稅,預繳時一律÷(1+5%)×5%;

4. 預繳地點:不動產所在地地稅。

申報地點:機構所在地國稅

其他個人:不動產所在地地稅直接申報,無需預繳

【提示2】差額計稅具體規定

1. 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按規定差額計稅的,如因丟失等原因無法提供取得不動產時的發票,可向稅務機構提供能證明契稅計稅金額的完稅憑證等資料,進行差額扣除。

2. 以契稅計稅金額進行差額扣除的公式

(1)16年4月30日以前繳納契稅的

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契稅計稅金額(含營業稅)]÷(1+5%)×5%

(2)16年5月1日以後繳納契稅的

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1+5%)-契稅計稅金額(不含增值稅)]×5%

3. 納稅人同時保留取得不動產時的發票和其他能證明契稅計稅金額的完稅憑證等資料的,應當憑發票進行差額扣除。

三、房企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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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動產經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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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出租不動產特別規定

1. 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於視同銷售服務。

2. 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月租金不超過3萬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增值稅優惠。

3. 經營租賃方式出租土地,按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計稅。

五、跨縣(市、區)建築服務(不含其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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